简介:目的:了解我院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特征,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收集我院2013–2014年上报的135例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照患者的性别、年龄、ADR报告分级、给药途径、药品种类、累及的系统/器官及临床转归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老年人是ADR的高发人群;大多数ADR是通过静脉给药方式引起的。在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的14个药品类别中,生物/生化药品位列首位(19.51%),其次为抗菌药物(17.68%)。ADR累及的系统/器官主要为全身性损害(31.84%),其次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6.46%)。结论:引发ADR的药品种类呈现新的变化趋势,生物/生化药品的不良反应应引起高度关注。临床工作中应加强ADR的监测,确保临床药物治疗安全、有效。
简介:目的分析引起门诊输液不良反应/事件的各种因素,探讨控制输液不良反应/事件的措施。方法对2003年6月~2008年6月我院门诊输液室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病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371例不良反应/事件涉及药物56种,抗生素引发者最常见(185例,49.9%),其次为中药注射剂(88例,23.7%);发生不良反应,事件最短时间为5分钟,而10—30分钟有160例(43.1%)发生不适症状,是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的重要阶段;临床表现以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为主。结论门诊输液应建立严格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针对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控制输液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简介: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举措。《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及特殊人群用药,更加积极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也由此增强了对防范药品安全性隐患的高度责任意识,一些企业不仅注意收集被通报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而且正着手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工作。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内容属告知性质,旨在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简介:目的:探讨含果糖制剂致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因素,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2008年1月—2015年7月中山市收集的75例与含果糖制剂相关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结果:75例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患者中,女性较多(49例,占65.33%),在各年龄段均有分布;首次用药后30min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病例数最多,共52例(占69.33%);联合用药36例,占48.00%;不良反应主要为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以及寒战、发热等全身性损害。结论:临床须充分考虑药品本身因素、患者年龄及性别等机体因素、联合用药及用药时间等用药因素对含果糖制剂致不良反应的影响,严格把握适应证,尽量避免配伍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