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刊于1983年第三期《法学争鸣》栏发表欧阳涛、陈泽宪两同志的《如何认定奸淫幼女罪》一文以来,先后收到湖北孙应征、湖南龚跃飞和吴神保、江西邱梦云、山东胡殿隆、唐山王云山、四川章宇等许多读者参加这一讨论的稿件。其中,主要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肯定欧阳涛、陈泽宪同志所持的观点,并认为近年来在奸淫幼女案件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否则容易扩大打击面;另一种意见对欧、陈两同志的观点持否定态度,认为认定奸淫幼女罪只能以刑法规定的被害人的年龄为标准,否则容易在司法实践中造成混乱,不利于从重从快打击危害社会秩序的严重犯罪分子。本期发表持后一种意见的广东黄文俊、刘杰两同志的文章,供大家研究讨论。
简介:《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如何理解这一规定,存在着罪名说与罪行说之争。实际上,罪名说与罪行说并不存在差异,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要实施了八种罪行的,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所确定的罪名应当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简介:老年人健康问题以及医疗保障问题成为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对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的保障现状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第一,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存在性别、年龄、城乡等差异;城镇老年人慢性病的医疗服务需求多于农村老年人;城乡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随年龄增加呈现递增趋势。第二,老年人医疗费用支出高;基本医疗保险对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保障程度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不同医疗保险对不同性别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的影响差异不显著。为此基本医疗保险应侧重提高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保险水平;根据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的性别差异设计医疗服务项目;发挥商业医疗保险对老年医疗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