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提出,要"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加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三级课程管理政策的出台,明确赋予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的权力与空间,表明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开发与建设、实施与管理由原来高度集中统一向权力下放的进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江苏教育研究:职教(C版)
2011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