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授职称评审权将回归学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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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5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试点高校人员总量实行动态调整,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的试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同时还提出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标志着彻底取消行政部门对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审批管理方式。在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上,《意见》明确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可不再要求培养年限。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意见》指出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