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是相对于国家及地方的第三级课程。它是由学校发起并组织,在实施中强调从学生需要和学校发展出发,充分利用学校及社区资源而开发的课程。2001年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要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
中小学教材教学:中学文科
2003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