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教学中对功能词的重新定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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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教学中对功能词的重新定位

于伟

于伟

〔摘要〕词是可以独立运用的最小语音、语义结合单位。而日语的助词、助动词在语法功能、意义、语音方面与词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只能依附在词之后,不能单独构成句子或句子成分;没有客观的指示对象,语法意义发达而词汇意义抽象化;前面不能出现语音停顿,且本身不具有固定的词重音……以上特性均说明助词、助动词不是词,而是一种为词增添语法意义的黏着语素。

〔关键词〕助词助动词语法功能意义语音

在日语的教学和语法研究过程中,都会涉及日语词类划分的问题。查阅近现代日语语法学家的著作,可以看到几乎所有的词类划分体系中都会出现“助词、助动词”这两类词。这就说明当今的日语语法学说都是首先把助词、助动词作为独立的词性列入到词类划分体系中,将其与名词、动词等相提并论,即首先肯定了助词、助动词是“词”,然后再以某种尺度,或从某种角度出发加以划分、归类,进而形成日语的词类划分体系。

但是,笔者认为与汉语、英语不同,日语的所谓助词、助动词与名词、动词等其他词类相比,无论是在表达的意义上,还是在实际的语言运用中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换言之,日语助词、助动词并不具备一般意义上“词”的基本特征,相反却具有一般词所没有的独特性质,在此,姑且称其为“非词性”。本文将在明确“词”基本性质的基础上,试从功能、意义、语音三方面论述日语助词、助动词的“非词性”。

1词的概念及基本属性

1.1词的定义。何谓“词”,可以说是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作为语言的基本单位,词涉及语言学、词汇学、语义学、句法学等诸多语言学领域。因此,对于这一概念的定义很难以单一标准来描述。迄今为止,语言学界尚未出现一个公认的、权威的对于“词”的定义。不同学说中学者对于词的描述各有千秋。以日语语言学说为例:①山田孝雄认为“词是语言中不可切分的最小思想单位,可独立表达某一思想”。这一定义突出了词的表义功能,体现出山田语法注重思想意识的特点。然而,作为构句的基本成分,忽略词形仅从语义方面定义词显然是不够的。如“桜の花、木の葉、竹の子、テープレコーダー”表达一个客观事物,可认作一词。同理,“東京大学、日本教育委員会、NHKテレビ放送局”表示一个社会机构,亦可认作一词。相对地,“拉致被害者を救出する会”虽也表示一个社会机构,但结构如此复杂,很难被认定为一个词。由此可见,在词与词组的界定上,山田的定义存在缺陷,而桥本语法却十分见长。②桥本进吉在承认词是具有意义的语言单位的同时,更强调词是构成文节的单位。注重形态的桥本语法指出“构成词的音节顺序及词重音的配置关系固定不变,在实际言语活动中其前后可停顿而内部必须连续发音”。③在现代语言学说中,对于词的定义还有很多。如“构成句的要素,具特定词形与意义的最小语言形式”(佐藤喜代治);“所谓词,是具有一定意义、在某种条件下可实现其语法功能的特定音韵联合体”(宫岛达夫);“具有意义的特定音节及音节结合体”(《国语学研究事典》);“语言的最基本单位,在句法学中为构成句子的要素,在词汇学中为表达某一现实概念的语言单位”(《国语学大辞典》);“具有意义的,由一个词重音统摄的语音连缀”(《言语学大辞典》)。

1.2词的基本性质。关于词这一概念的定义表述虽有许多种,但其中都体现了词的三个本质特征:具有固定语音形式、拥有特定意义、运用时不可切分的最小独立运用单位。因此在普通语言学中对词最常用的定义为“所谓词是指在语言中可以独立运用的最小语音、语义结合单位”。由上述定义可以从功能、意义、语音三方面理解词的性质。①在实际语言活动中,词具有独立运用的功能,即作为句子的基本材料可单独构成句子或句子成分,而不是属于任何词的组成部分。②词义是通过一定的语音形式所标示出来的概念内容。词同时具有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词汇意义是词所标示的客观事物或现象,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概括性反映;语法意义是句子各个成分之间所反映的结构关系的意义。所有这些反映被巩固在词的语音形式中就形成了词义。③语音是词的物质外壳,是语义的载体。在实际发音时,每一个词都应该具有一定的重音而且在词的前后都允许有语音的停顿。因为重音存在于每一个词中,所以在一段语流中的每一个重音就代表着一个词。于是具有重音也就成为语音学上成词的必要条件。对照词的基本属性,可以找出日语助词、助动词的“非词性”。

2日语助词、助动词的非词性

2.1语法功能方面。众所周知,作为黏着语的重要特征,日语的助词、助动词一般是不能够独立运用的,这一点就有悖于词的独立性。本文所谓独立性是指一个词应该不属于任何词的组成部分,或者可以单独构成一个句子(即独词句),或者可以被单独用于回答问题。如:①春が来た。②日々と春めいている。中的“春、春めく”为一词,而“春めく”中的“春、めく”均为构词要素而非词。另外,用言自不必说,尽管为黏着语,日语的体言在特定情况下也可独立运用。如:①雨!②車?与之相对,助词、助动词运用时只能附着在词的后面,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更不能独立构成句子。诚然,在日常口语中存在如下对话:①この映画、おもしろいね。②でしょう?从字面上看,推量助动词“でしょう”的确为独立构句,但此种应看作是仅用于有明确语境,并高度依赖特定语调的特殊省略情况。这和可与多种语调搭配、表达多种涵义的独词句是有本质区别的。

2.2意义方面。词之所以能够成为组成句子的基本材料就是因为词兼具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如:体言都拥有词汇意义而它的语法意义也包括单、复数、可充当主语、定语等;特别是用言,是兼具这两种意义的典型词汇———其词干是体现词汇意义的根本部分,而具有曲折变化的词尾通过不同形态的变化来表达语法意义。

对词义的理解可以得出:词具有明确的指示对象,它们都表示某个概念。而日语的助词、助动词不表示概念,不具有存在于客观世界中的指示对象,它们属于只在纯语言框架内发挥作用的功能词。与体言、用言所表达的客观词义相对地,助词、助动词单纯地把说话人的主观意志直接表达出来,它们只表示所依附的词在该句中与其它词的语法关系或该词在句中所起的语法作用。因此,助词、助动词只具有语法意义而无词汇意义。那么,没有词而单独出现的一个助词或助动词是无法表达词与词之间关系的,也就无法实现其本身的意义。笔者认为助词、助动词的非独立性与它们的这种意义特点有直接关系。既然如此,词的存在就成了助词、助动词运用时的必要条件。

2.3语音方面。①在实际发音时,助词、助动词必须紧密地附着在名词、动词等实词之后连续发音,在助词、助动词前面是不允许出现语音停顿的。这一特征也是助词、助动词非独立性的一种表现。②重音(アクセント)是指存在于每个词或词以上单位的、社会约定俗成的、固定的、示差性的语音的高低配置关系及其变化(金田一春彦)。与词不同,原则上助词、助动词本身没有固定的重音。在日常会话中,一个重音节中实词的重音一般不会因后续了助词、助动词而改变。相反地,助词、助动词的语音高低关系往往要由其前续词的重音决定。

3结论

日语的助词、助动词一般不能单独构句或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只有与前续词紧密结合才能实现其意义。绝大多数没有词重音,而上加成素的有无是判断该语言单位是否成立的重要标准。实际发音时,在助词、助动词与其前续词之间是不允许加入语音停顿的。那么,助词、助动词在日语语法体系中应当如何定位?根据日语助词、助动词的上述特性,笔者认为其应属于构成词的要素———语素的一种。

在形态学中分析词的内部结构及规律时,有一个重要的概念———语素(mor原pheme),即具有语义的最小语言单位,所谓最小表意单位是指语素如果再向下分割的话将丧失含义或其含义将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可切分性。一个或多个语素的集合体即为词,换句话说,语素是构成词的基本单位,词是由若干语素构成,如句子是由若干词构成一样。

语素与词的共性都具有一定意义,都是表意单位,但其意义的内容和范围不尽相同。词作为构句的基本单位,其意义兼具两个侧面,“第一为词汇侧面,即该词指代现实世界中的某个概念;第二为语法侧面,即表达该概念的词在句中起何作用、可充当何种成分、与其他成分为何关系。词是词汇意义与语法意义相互作用的统一体。每一个词都具有独特词汇意义,而同一词性的词都会具有相同的语法意义。因此词的词汇意义也被称为个别意义,而语法意义往往被称为类别意义。”(铃木重幸)

词的意义为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的对立统一体。语素虽然也是表意单位,但作为构词的要素,语素不必同时兼具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如,复合词“とりかご”是由/とり/、/かご/两个语素构成的,两个语素都具有各自的词汇意义,但作为构词的成分,二者均无语法意义,即二者并不能表达合成后的“とりかご”在句中所起作用及与其他词的语法关系。又如,派生词“students、学生たち”中的语素/s/、/たち/,二者虽然为词根/student/、/学生/增添了“复数”的语法意义,但并没有客观指示对象,即不具有词汇意义。如果没有词根的存在,二者将无法实现其意义。

由此可见,语素所表达的既可以是词汇意义,也可以是语法意义,但并不要求一个语素兼具两种意义。语素与词的本质区别在于独立运用的能力上。所谓独立运用,是指可以出现在停顿前后,可以单独构句或句子成分,同其他词没有严格的线性联系,即中间可以加入词,还可以颠倒次序。独立性正是词的基本特征之一。而语素不能单独出现在停顿前后,每一个语素同前后相邻的语素都处于严格的线性联系,既不能颠倒它们的次序,原则上也不能在中间加入其他语素。另外,在语音方面,组成语素的音节顺序虽固定但并没有特定的词重音。

就日语而言,词虽然具有一定的语法意义,但是仅凭其本身的词形或词形变化(即用言活用)所能表达的语法意义是十分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人们表达思想的需要。于是,在日语中可以通过在词后接续助词、助动词这一手段来补充、丰富词的语法意义。对照词、语素和助词、助动词的性质,可以得出结论:日语的助词、助动词并非词,而为语素,并且根据其意义及使用方式,应定位为构成词的语法侧面、为词增添语法意义的黏着语素。[本文为黑龙江省教育厅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指导)项目,“关于日语助词、助动词非词性的研究”(项目编号:12524016)的成果。]

参考文献

1田中春美.言語学のすすめ[M].東京:大修館書店,1993

2鈴木重幸.日本語文法•形態論[M].東京:むぎ書房,1984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