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结构化调整中人员优化及离岗人员安置措施浅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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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结构化调整中人员优化及离岗人员安置措施浅析

胡景旭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葫芦岛125001

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国企要发展,必须要做好结构化改革,精简机构,优化岗位,培养复合型员工,轻装上阵。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过程中,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竞争上岗等工作基础上,同样需要做好因此所产生离岗人员的安置工作,以便平稳推进企业结构化改革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企业;结构化改革;离岗人员;安置措施

一、前言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国有企业的发展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常态下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国有企业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骨干力量。

然而,目前我国国企员工有四千多万人,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河中,国企员工付出了应有的艰辛与努力,他们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但随着经济结构的发展,庞大的国企员工总量,又成为了制约国企顺应当代经济发展潮流的一大负担。国企要发展,必须要做好结构化改革,精简机构,优化岗位,培养复合型员工,轻装上阵,以便瘦身、塑形、提质、增效。

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过程中,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竞争上岗等工作基础上,同样需要做好因此所产生离岗人员的安置工作,以便平稳推进企业结构化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转变观念、提升能力

企业应丰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通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改变员工心态。在培训内容上,不要仅仅局限于基本操作开展培训,可以增加企业和国家相关规章制度、规划政策及行业发展等方向性培训,使得员工对于企业和国家现有管理制度、未来发展规划有所了解,清晰认识到自身工作环境及状态,转变“大锅饭”、“铁饭碗”的老观念,树立”能者上”、“弱者下”的新观念。在培训方式上,要敢于创新,例如尝试案例分析讲解及讨论等形式开展培训。貌似人们大多更偏好于找别人的“毛病”,看别人家的“笑话”,通过这种“头脑风暴”式的活动开展,视乎更有益于调动大家参与培训积极性,通过发现问题与讨论问题,更容易加深大家对于受训内容的记忆与理解,通过问题总结的记录效果要远远好于一张张试卷的答题。

培训过程中,在保证基本技能操作生产的需求基础上,要有针对性的分层次开展培训。企业应安排优秀员工积极参与到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开发及攻坚克难中来;对于普通员工应加强能力提升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平稳有效运行;对于能力较差的员工应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帮助员工“查缺补漏”,提升自身基础能力,确保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精简机构、优化岗位

企业应积极做好“定岗、定编、定责”工作。依据工作实际,确定企业工作岗位、编制数量和岗位职责。要精简机构和优化岗位设置,通过小岗位合并形成大岗位设置和有效培训,培养一人多岗、一岗多责、优化配置等方式,走出一条用人少、结构优、效益高的精兵之路。同时应注重高端人才、关键一线岗位优秀人才培养与典型树立,顺应时代潮流,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培养技能操作工匠,树立技能风采、弘扬工匠精神。

四、竞聘上岗

依据合理的岗位及编制数量,开展相应竞聘上岗工作,上岗后执行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确保主体业务人员配备完善。企业对于竞聘上岗后剩下的人员,确定为离岗人员。企业应针对离岗人员制定相应的离岗安置措施与方案,离岗人员由企业统一管理,离岗人员施行离岗薪酬待遇,具体待遇标准根据各企业具体实际确定。

企业对于内部使用其他类别用工的岗位,如有适于离岗人员从事的岗位,应加大力度依法清退其他类别用工,腾出岗位供离岗人员竞争上岗。企业对于竞争成功的离岗人员开展新岗位实习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不合格的再次调整新岗位培训。

企业如果有外部业务承揽、人力资源输出能力,可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为有意愿和能力的离岗人员实现企业外部上岗提供帮助。离岗人员可参加统筹配置岗位的竞争上岗,上岗后执行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连续两次内部转岗培训不合格和外部统筹配置岗位竞争上岗不成功的离岗人员,将根据年龄情况,自愿选择相应的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离岗歇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安置措施。

五、离岗人员安置措施

(一)提前退休

企业应鼓励员工提前退休,企业应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做好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工作,协助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办理因病退休(职)手续。

(二)内部退养

转岗确有困难,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离岗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含特殊工种或折算工龄提前退休年龄,下同)5年及以内的,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双方签订协议,可按企业有关规定实行内部退养,并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执行内部退养人员相应待遇,内部退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三)离岗歇业

转岗确有困难,不符合提前退休和内部退养条件的,离岗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双方签订协议,可按企业有关规定实行离岗歇业,并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执行离岗歇业人员相应待遇,离岗歇业人员达到内部退养和法定退休年龄的,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需要明确一点,办理内部退养或离岗歇业的人员,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增设一些其他约束条件,例如在企业一线艰苦岗位连续工作20年或30年等条件,这样可以保护企业自身利益。

(四)协议保留劳动关系

其他离岗人员,因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双方签订协议,可按企业有关规定实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约定保留一定期限劳动关系以及期间的其他相关事宜,期限结束后,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继续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一次(待期限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离岗人员经与企业协商一致,离岗人员愿意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签订协议,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离岗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要及时帮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及住房公积金转移、人事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

六、结语

总之,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势在必行,然而改革之路,必然一路荆棘、问题重重,其中人的问题,又是重中之重。企业必须做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必须有信心做好离岗人员的安置工作,以确保改革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