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修水女警案看基层民警的待遇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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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西修水女警案看基层民警的待遇问题

武东宏殷佳楣

武东宏殷佳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1)12-0204-01

摘要:2011年8月11日,江西修水县发生了一起警民冲突的事件,其影响极为恶劣。本文从基层民警待遇对公安工作的影响角度对该事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基层民警待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同时指出了基层民警待遇问题解决的长期性。

关键词:修水女警案;基层民警;待遇改善

一、事件经过

2011年8月11日,梁女士来到了江西修水县公安局为孩子办理户口。在此过程中因为办理程序的拖沓和业务民警的态度问题与临时民警小蒋发生冲突。双方先是对骂,后来由于情绪激动小蒋开始扔东西打人。现场非常混乱,影响恶劣。事后修水县公安局对小蒋给予了开除处分。

众所周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基层民警直接与人民群众接触,他们的工作态度和方式是该宗旨的具体表现。小蒋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冲突,态度蛮横,行为粗暴,影响恶劣。违背了警察的宗旨,影响了警察形象。无论出于任何原因,都是不对的。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然而,我们在谴责小蒋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情呢?其实,像这种基层民警对待工作缺乏耐心和责任感的现象并不罕见。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基层民警的待遇问题。由基层民警待遇不好而产生的工作倦怠感和失去耐心和上进心的现象不容忽视。

二、我国基层民警待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经费保障不足,基层民警收入与付出不相符,心理不平衡。

在我国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不足问题仍普遍存在,已成为制约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瓶颈。多数基层单位入不敷出,经费缺口都在50%以上。加之警力不足问题严峻,一些地方不得不增加辅警力量来维持正常的公安工作,这就使得本来紧张的经费变得更加拮据。基层民警收入相比同层次其他公务员较低,辅警工资更是低的可怜。干得多,拿得少,收入与付出的落差造成了内心严重的不平衡感。这种负面心理的长期积累势必会影响其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基层民警福利待遇较低,缺乏特殊保护,工作生活环境令人堪忧。

我国基层民警的工作时间较长,任务量大,负担较重。据粗略统计,人平均每天工作14小时,每名民警每年超工作量3016小时。等于1年干2年半的工作。超负荷的工作让他们身心俱疲,健康状况令人担忧。除此之外,基层民警没有固定的休假时间,私人时间较少,由此导致了一些家庭矛盾的产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剧。工作和生活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很容易让他们产生倦怠感,对于工作失去信心和热情。

3.基层民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到位,奖励机制不健全,缺乏动力。

激励在管理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合理健全的激励制度能激发被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整个组织的发展。然而在基层公安机关,这种合理健康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政治待遇落实不到位。在很多地方,基层民警的晋升是很困难的,大家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因为公安机关人员较多,职位有限,与其它行政机关相比,职级配备也就相差较大。这导致部分民警心理失衡,怨言较多,消极怠工。

综上,借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老师的一句话来概括基层民警的待遇状况就是“他们就像共和国忠诚的蒙古马。”蒙古马的特点就是身材矮小,吃的不多,一跑就是一天。但是,话又说回来,别说蒙古马,就是千里马你让它天天这么跑,没有休息没有保养,也早晚有一天会倒下。

三、对策思考

众所周知,基层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直接关系到政权的巩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同时也关乎人民警察的形象。要做好基层工作,充分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热情,提升工作责任感和耐心就必须改善基层民警的待遇问题。就此,笔者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解决人民警察的经费保障问题,提高基层民警工资待遇。

这需要从中央到地方的足够重视,应该将人民警察的经费保障制度化,加大中央和地方对于公安机关的经费支持。经费保障到位了,警力不足的问题才能够得到环节,基层民警的工资待遇才能够提高。我国基层警察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提高其工资待遇也符合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

2.待遇与绩效年限挂钩,制定合理制定工资制度。

警察待遇不应由行政职级决定,而应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以解决目前公安系统由于受行政职级限制,带来大部分干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的弊端。这样一来派出所成绩突出的干警其工资水平可能超过派出所工作年限短的所长。如此一来,可以有效的激发基层民警扎根基层,踏实肯干的积极性。

3.完善倾向基层民警的福利制度,优化基层民警的工作生活环境。

首先,应完善基层民警的休假和医疗保障制度。我国基层民警的休假时间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定期休假有助于缓解长期繁重工作带来的压力,对于维持基层民警的工作热情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医疗保障制度也至关重要。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本钱都没有了,工作自然做不好。身体健康的不到保证,也会影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要完善相关制度,帮助民警协调好家庭生活问题。比如家属子女教育难,就业难等问题。让民警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来。再有,就是要抓好基层单位“五小工程”建设,经常组织民警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以调节和放松民警的情绪,陶冶民警的情操。

4.建立优待基层的人事制度和奖励制度。

长期单一的工作会让基层民警产生厌烦心理,没有晋升希望则会助长不思进取,滥竽充数的不良作风。因此基层公安机关应该建立起良性的带有激励性的人事制度。例如,所队长的提拔从基层民警中选拔,无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技术人员除外)不予提拔,在基层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能胜任工作(每年公务员考评在称职以上)的民警应当提拔,无机会提拔的也应当与机关民警换岗。同时要把奖励重点放在基层,大量工作是由基层在做,因此奖励也应该首先要考虑基层。笔者认为,公安机关每年评先评优的名额应该80%以上给予基层,如果工作由基层做、奖励却由机关得,就大大挫伤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民警的自身素质。

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基层民警的待遇现状决定了其容易产生工作倦怠感,失去工作耐心和责任心的事实。但是,先进坚定的思想又会帮助他们克服客观条件上的困难,做好本职工作。因此我们在着重改变基层民警待遇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其思想政治的教育和工作能力的培训。双管齐下,完善基层公安工作,避免出现各种不良现象。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江西修水案例的出现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基层民警的待遇偏低必然会导致这样那样的问题,影响公安工作,破坏人民警察形象。因此我们在谴责处分责任人的同时也应该全面反思制度问题带来的弊端。只有透过现象抓住本质,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民警的待遇问题,才会调动起工作积极性,避免工作倦怠感,才能有效的避免上述类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同时,我们也清楚,基层民警的待遇改善问题是相当复杂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慢慢改善。

参考文献:

[1]周忠伟,李小强.论警察权益的基本内容[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3).

[2]张振声,徐永红.中国警察职业倦怠问题解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3).

[3]乔依.香港提出改善警察待遇的措施[J].走出国门,19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