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防范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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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防范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徐卫东

南通市通州区特殊教育学校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班主任老师作为班级的管理者,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更是一个班中全体任课老师教学、教育工作的协调者。班主任老师在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法治思维的重要性,要做到以法治思维防范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律风险,从而能够更好进行班级的管理,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的成长。

关键词:班主任;法治思维;法律风险

班主任老师与任课老师区别在于任课老师只负责本学科教学,而班主任除此之外全权负责管理一个班级,班主任是一个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更是学校教育骨干和中坚力量。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教育形势的变化,班主任老师也必须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法治管理的水平,从而更好的对班级进行管理,为学生以后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以法治思维防范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律风险的意义

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的时间都是在校园中度过的,所以说,班主任老师在其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小学班主任老师不仅仅是班级的管理者,更是学生的“第二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指路人”。正是因为班主任老师的重要性,使得班主任老师承受着非常大的压力,仿佛学生的一举一动都与班主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班主任老师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以法治思维防范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律风险,从而更好的对学生进行管理。

(1)增强教学中的法律意识,防范教育上的失职

北宋文学家苏辙曾经说过:“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其意思就是说:法令在上层制定以后,下层就形成了相应的风俗习惯。同样,小学班主任老师在管理班级的时候,也要重视法治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为班级管理能够更好的开展,更重要的是增强自身在教学过程中的法律意识,从而防范教育上的失职。在法律意识这一理念还没普及和新一轮教育改革还没深入开展之前,很大一部分的教师其教育理念十分的落后,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在根深蒂固,在班级管理的过程中不能够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甚至是对学生进行责骂或者是体罚,这样的管理方式对学生的身心成长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增强班主任老师的法律意识能够很好让班主任老师利用更加科学的管理方式对班级进行管理,有效的防范在教育教学、班级管理上的失职,促进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从而为学生以后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提升教学中的法律思维,规范教育方式方法

教育一直是一个国家关注的重点,邓小平同志曾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也就很充分的说明了教育的重要性。我国第八次教育改革中明确强调要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培养学生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才是教学的真正目的。但是,虽然说教育制度在不断的改革,我国的考试机制却并没有进行改变,尽管在教学中教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到最后看重的还是学习成绩。很大一部分的班主任老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就过于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甚至是将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评判学生好与坏的标准,这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班主任老师要在教学过程中重视提升自己的法律思维,以此来规范教育的方式方法,为学生创设一个良好的班级环境,促进小学生全面的成长。

二、班主任在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每个班主任老师因为教学时间、教学经验的不同,管理班级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在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中往往存在着以下几点法律风险。

(1)班级管理制度上的法律风险

班主任老师在对班级进行管理的时候,总是会制定一些班规班纪来限制学生,为班级创设一个良好学习氛围,从而在更好的对班级进行管理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为学生以后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但是,在班级班规的制定过程中,因为法律意识的不充分,很大一部分的班主任老师只是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来制定班规班纪。很多时候,这样制定出来的班规班纪并不科学,也不符合《教师法》的内容。例如学生在上学过程中迟到了,有的班主任老师就让学生站到班级外进行罚站。在《教师法》中明确的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因为自身法律意识的不足,在班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上违反了国家规定,并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

(2)教育教学方式上的法律风险

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的班主任老师总是将班级管理的精力放到了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上,过于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认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就是对学生、学生家长以及学生的负责任,从而忽略了学生在其他方面的发展。班主任在进行班级管理的过程中过分的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对学习成绩好的数学“百般关心”,而对学习成绩相对不好的学生“漠不关心”,甚至是责骂学生,这很大程度上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了伤害。在《教师法》中明确指出:教师有必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是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行为,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通过教师法能够了解到班主任老师在教学方式上,因为法律意识不够充分,导致教学中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三、以法治思维防范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律风险的措施

班主任老师作为班级的管理者,学生在学校的“第二家长”,在小学学生人生的成长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小学班主任老师在对学生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地完善自身的法律意识,以法治思维防范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律风险,在更好的管理班级,创设良好的班级气氛的同时,能够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达到双赢的目的。

(1)班主任要做到主动学法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信息化、网络化的高科技手段已经融入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很多时候我们足不出户就能够了解世界各地所发生的事情。班主任老师可以利用互联网手段,利用信息化技术等方式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做到主动学法,从而能够很好的利用法律知识对班级进行管理,同时维护好自身的切实利益。班主任老师可以通过“网课”的方式对《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以及《民法》等,在教学中能够用的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利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同时,能够更加科学的对学生进行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班主任要善于运用法律

在利用法律“武装”自己之后,班主任老师要学会积极地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管理。例如在为学生执行班规班纪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就可以充分的利用法律知识来对班规班纪进行修改,让管理制度能够很好的符合法律要求,同时使班级制度能够更加的科学合理,从而为学生创设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班主任老师在对学生进行教学的时候,也要充分的利用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得班主任能够保障自身的切实权益,也能够使得教学方式更好的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使得学生的身心能够更加健康茁壮的成长。

班主任老师要积极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使得管理方式能够更加科学,推动教育改革的发展,为家庭、社会、祖国培养出全面、健康的人才。

参考文献:

{1}赵付州.论法治教育在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中的渗透[J].河南农业,2012.

{2}张爱芹.小学班主任法治渗透教育浅谈[J].读写算:教育教学研究,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