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以宿州学院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8-31
/ 3

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以宿州学院为例

孙雪 卓馨 刘超 赵军 董全德

宿州学院, 安徽宿州 234000

摘要本文以宿州学院为例,就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中的构建路径展开分析,从其现阶段的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进行探索,并在加强宏观价值引导、完善管理配套政策、注重挖掘特色项目、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带动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给出关于提高管理效率的策略。

关键词:本科院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引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是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重要举措,“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初衷是通过引导资源的分配最大程度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其自觉投身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浪潮中,从而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但是“质量工程”项目在管理中出现了众多问题,必须及时不断研究对策加以改进。

  1. 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 价值取向出现偏差,注重申报轻视建设

“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初期项目类别相对少、申报条件也相对高,宿州学院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并不高,只有少部分教师主动参与,大部分教师仍处于观望状态。随着职称评审时教学研究项目及成果占据重大比例,广大教师、教辅人员及管理人员才渐渐展现出教学研究的“热情”,一时间出现了学术氛围的“虚假繁荣”,教师最关注的是自己是否立项、立项等级高低、立项数量多少、获批经费多少,由此带来过度包装、粉饰申报书,立项后无实质研究进展,经费投入后无标志性成果,“重申报轻建设”“重立项轻结项”使得“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变成了虚假工程、形象工程,“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急功近利思想严重违背其设立的初衷,不仅无法集中优势资源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与矛盾,更无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 相关配套政策陈旧,无法立足实际情况

宿州学院已有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各类项目评选及管理办法、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及教学业绩奖励办法出台时间久远,部分文件在2007年颁布,已经无法适应今天“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的实际情况,同时,已有的文件简略、零散、不体系,部分文件内容有重叠现象。例如,《宿州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09]27号)是为适应当年申报项目类别而出台的评选管理办法,之后并未出现此类类别“质量工程”项目,但文件一直沿用今日;《宿州学院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36号)《宿州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37号)中评选条件已经严重偏离省教育厅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而未及时更新。关于一流课程、一流专业、项目评选程序、变更负责人程序等相关文件急需出台。

  1. 项目立项过于集中,建设出现马太效应

从横向上看,不同层级和办学水平的高校同时申报既定类别的“质量工程”项目,相同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指标往往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恶行循环,“在对项目的竞争和角逐中,往往并不是那些最需要得到项目资源的高校最终得到项目,而是那些最有可能完成建设任务和达到项目要求的高校才能获得项目,”[1]学校之间的差距被进一步拉大。这种“马太效应”在纵向上也表现在同一所学校不同学院和同一学院的不同教师之中,由于申报条件限制、资源有限等原因,不同类型的项目往往集中在少数具有优势学科及专业的学院或教师手中,这些重点学院及知名教师往往成了项目申报“达人”,手握多个项目,而其他学院或教师只能无奈“望洋兴叹”,从另一种程度上拉大了学院及教师之间的差距,严重挫伤教师参与“质量工程”项目的积极性。

  1. 一统到底垂直管理,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质量工程”项目从规划制定、申报评审、项目分配到检查验收,全程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质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导,项目评审及决策过程是一个基本封闭的运行过程,一统到底的垂直化管理模式使得外部横向监督力量难以参与相关过程管理,权力“寻租设租”现象滋生。项目评审时专家无法实地调研,仅仅依靠华丽包装的申请书进行间接评审,且多为校内专家,“打招呼”、“重关系”、“论资排辈”现象时有发生,加之项目主管部门只能从宏观上把控,无法实现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监控,“在缺乏外部监督机制的情况下,仅仅依靠项目建设单位的自我管理、项目管理部门及专家的阶段性监督检查,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决策及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2]

  1. 建设质量有待提高,项目成果难以辐射

由于“重申报轻建设”,导致项目建设过程出现“头重脚轻”“本末倒置”,项目管理者和建设者往往以项目立项时任务书中承诺的建设目标是否达到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一旦项目顺利结项,后续建设就出现了停滞,虽然在论文发表、著作出版、教学方法改革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质量工程”项目变成了只建不用或建而不用,无法发挥项目成果为教学服务的功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宣传推广积极性不高,导致目前‘质量工程’各项目建设经验和成果总结不到位,宣传和推广的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的展示平台并不完善,即使像国家级精品课程平台,很多内容也都仅停留在申报时的状态,没有及时更新,”

[3]“质量工程”项目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效能偏低,无法实现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和共享。

  1. 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构建

  1. 加强宏观价值引导,合理优化配置资源

学校自上而下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和建设经费支持力度,以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为契机,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指导思想,科学设置校级项目类别,合理规定项目申报条件,“及时发布年度立项指南,建议立项范围,在立项评审时充分评估可行性、实用性和紧迫性,注重项目的社会效益和推广价值,确保所有立项都符合学校教学改革的大局”[4]加强“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宏观价值引导,鼓励广大一线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宿州学院教学业绩奖励办法(试行)》(校教字〔2015〕44号 )遴选优秀结题项目给予奖励,根据验收结果动态调整年度立项数量,营造人人重视申报更重视建设的良好氛围,合理优化配置资源。

  1. 完善管理配套政策,强化项目制度保障

为了保证高质量完成“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宿州学院相继更新或出台了“质量工程”项目相关配套政策,从项目申报评审办法、项目管理、经费使用、专家库建设、项目负责人变更、教学业绩奖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已有的陈旧文件进行了更新,将《宿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教字[2009]3号)和《宿州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11]19号)融合修订了《宿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新制定了《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评审办法》(各类项目评审指标)、《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管理办法》、《宿州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宿州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方案暂行办法(讨论稿)》,进一步规范了我校质量工程项目评审及管理工作,强化了项目建设的制度保障。

  1. 实行限级限项管理,优先孵化特色项目

为防止项目立项过于集中,新修订的《宿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实行限级、限项管理,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负责一个同级别同类型的项目,有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当年度同级别同类型项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每人当年度申报和参与项目数不超过三项,主持不超过两项(包括申报当年各类专业合作委员会项目)”,同时,根据当前教学改革重点和难点,优先孵化特色项目。例如,学校从2017年开始为承担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师或承担学校创新创业管理部门研究人员设置了校级重点创新创业教学研究项目,改变以往具有中级职称才能申报的限制条件,鼓励教师把教学改革研究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特别是创新创业拓展课程)、专业评估和建设、工程化教育、学生自主学习等相关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1. 建立三级管理体系,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宿州学院成立了由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的学校领导小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明确各自管理职责,积极构建由横向监督力量,打破以往项目评审的封闭运行状态。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学校审计部门负责对“质量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项目的经费决算进行审签或审计;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对“质量工程”项目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考核、绩效分配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认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管理“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项目组使用项目经费进行监督,对管理、服务、执行和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结题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通过使用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项目评审效率,同时构建网络评审专家库,随机分配专家对去掉敏感信息的申请书进行盲审,对申报人项目的专家打分、评审意见通过系统全程公开,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在《宿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凡出现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的,由教务处提出意见,报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告诫、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并追究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1. 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带动成果转化推广

学校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及时组织教学研究和管理专家对项目进行严格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未达到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由教务处负责将处理结果通知到项目负责人,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若仍未合格则撤销项目,第二年将减少其所在学院“质量工程”新项目申报数。对因工作不力影响“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各级各类项目的验收结果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校级项目在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对于已经顺利结题的项目,“注意凝练典型案例,加大项目建设成果的推广和示范,召开教学成果经验和成果总结会,以便各项目相互了解,取长补短,组织教学名师、教学成果、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总结获奖经验,通过研讨和交流,促进教学成果和经验的推广。”

[4]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建设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宿州学院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和“宿州学院尔雅教学平台”,真正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运用到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平台及网站的宣传推广作用,实现了优秀课程资源的共享,“质量工程”项目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被充分发挥出来。

  1. 结语

自“质量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宿州学院坚定不移地进行项目建设及管理创新,不断探索更加高效的管理模式,不断寻求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管理方式,通过有效的管理集中全校教职工的聪明才智,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和力量,不仅在立项数量和立项等级上取得重大成绩,而且在成果巩固和推广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项目建设质量总体提高,但是提高“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永远在路上。

参考文献:

  1. 张瑞瑞,张浩正.项目治教的政策考察——以高等教育“质量工程”为例[J].高教探索,2018(06):26-30+54.

  2. 蔡忠兵.高校“质量工程”管理效能提升的策略[J].高等农业教育,2014(07):15-17.

  3. 王晓燕,叶大鹏.“本科教学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探索[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2(04):71-73.

  4. 廖文果,廖光萍.基于问题导向的质量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J].文教资料,2019(25):178-179.

基金项目:2018年宿州学院校级重点创新创业教学研究项目,“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专创融合”师资队伍建设研究”,(编号:szxy2018ccjy05);

2020年安徽省省级重点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 线上教学管理模式构建与应用研究 ”,(编号:2020zdxsjg389);

2020年宿州学院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新工科背景下高校化工专业“三层次、三结合”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编号:szxy2020jyxm15);

2017年宿州学院校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宿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 ”(编号:szxy2017zlbz10);

2020年宿州学院校级重点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线上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措施研究”,(编号:szxyxsjy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