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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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研究

赵宇瑛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摘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新时期人才培养的一种全新模式,其有助于为社会打造出更多职业型、创新型人才。但现阶段高职院校在推进这一办学模式的过程中却仍存在许多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展开深入的研究。本文对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行了简单介绍并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推进这一办学模式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而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校企合作;高职院校;产教融合

一、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概述

在我国发展进入新时期后,国家对于人才教育工作更为重视。在职业教育领域,十八界三中全会对职业教育提出的要求为其指明了方向,而职业教育中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也成为未来人才培养的必然趋势。总体而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对于新时期实践型、创新型职业人才培养提出的一种全新培养模式,是符合新时期国家发展需求的一种改革思路。从办学观念与社会发展两个层面看,高职院校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道路都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办学观念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职业教育提供了一个现代化的办学思路。它不但符合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供给两方面的利益需求,更可以使学校与企业两者在人才培养上形成共同目标,进而形成合力,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同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是新时期职业教育创新与企业发展创新的共同诉求,有助于通过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来打造出更多职业型、创新型人才。因此,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从校企双方利益诉求、目标随求与创新诉求层面看都是切实可行的,是新时期职业教育最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一种办学观念。

从社会发展层面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学校与企业联系在一起,将教学与生产联系在一起,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进行生产供给,在生产过程中提升人才素质,使得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工作直接对接企业生产与区域经济发展,如此就能够形成学校科研和企业生产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更有利于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共赢。由此可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社会发展也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新时期高职院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新时期高职院校办学的主要思路,各地高职院校都在这一思路指引下开始进行各种探索与尝试。但就目前而言,国内高职院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这对于高职院校实现教育改革产生阻力。

首先,校企合作缺乏深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一种从教学与生产层面进行深度融合的办学思路,学校与企业双方不但需要在教学层面进行融合,更需要在生产、研究等方面进行融合。且双方需要能够在产教的更多细节如课程设计、教学组织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但现阶段学校与企业在合作的深度上却存在明显不足。实践中存在合作流于形式,仅仅是纸面上的合作,而未能真正从教学的体制机制层面去进行深入改革,如此就导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难以达到良好的合作与人才培养效果。

其次,校企双方沟通不畅,企业参与度过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学校与企业的参与都是不可或缺的。但现阶段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学校在校企合作中作为主导,并通过自身主动的与企业的交流沟通来建立双方的合作机制。这就导致现阶段许多高职院校成为主要校企合作的推动者,企业只是被动参与。加以校企合作过程中双方未能够形成科学的合作机制,双方权利与义务都未能明确,使得许多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参与积极性明显不足。再加上现阶段校企合作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模式,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进行的投入与获得的产出不成正比,这也造成许多企业都不够重视校企合作。面对这一问题,现阶段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交流沟通机制也过于复杂,使得学校在校企合作中难以进行有效协调,最终导致双方的参与存在明显不对等局面。

最后,师资力量无法满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下人才培养要求。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思路下,教师不但要具备教学能力,更需要具备生产与科研能力,这就使得教师队伍必须向双师型进行转型。但就目前而言国内高职院校教师普遍在这一方面存在不足,即教学能力具备,但生产能力不足,从而无法满足校企合作下的教育教学任务要求。

三、未来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建议

(一)构建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下的运行保障机制

从现阶段高职院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情况看,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缺少一套强有力的运行保障机制。对此,未来发展过程中则应该从宏观政策与学校微观体制机制上着手建立起完善的运行保障机制。在宏观政策方面,各地政府需要对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行政策指导,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来推动校企双方进行关系的构建和合作机制的制定,从而完善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具体运行办法,使学校与企业可以在政策的引领下广泛合作起来。在学校微观体制机制层面,校企双方合作过程中则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合作机制,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下来,并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合作运行机制,对合作过程中各方投入的资源、获取的利益等都加以确定,从而形成对双方合作的有效约束,确保双方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合作之中,履行好自身职责。

(二)畅通校企双方交流沟通

在校企双方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两者的交流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一方面,双方的沟通机制构建就显得格外重要。具体而言,校企合作过程中需要政府出面为双方的沟通合作提供帮助,创造各种座谈、会议机会来让学校与企业双方能够坐下来针对合作展开交流探讨,听取各方意见,从而使学校与企业都能够彼此了解对方诉求,帮助双方找到统一的合作目标。同时,政府还应该在社会上营造出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融洽校企关系,进而帮助拉近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此外,高职院校应该主动出击,通过多种渠道与企业进行交流沟通,并根据情况不断调整自身与企业沟通的方式,积极听取企业对校企合作上的反馈意见。同时沟通中应重视人才培养目标,以之为核心进行交流探讨,从而使企业能够发挥应用的教学评价作用,进而不断完善人才合作培养模式。

(三)推进新型师资队伍建设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教师必须在生产上具备专业的技能与丰富经验。对此,传统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思路已经不再使用校企合作下人才培养需求,必须进行转变。一方面,高职院校应该转变以往重学历而轻技能的师资人才选拔理念,将学历与技能都作为师资人才的基本要求,在教师人才选任上进行综合考评。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注重对现有教师人才的职业技能进行教育培训,将其安排到具体的职业岗位上进行锻炼,参与各种生产项目,以提升教师在生产方面的专业能力。此外,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中的骨干业务人才应该作为人才培养中学生实践教学上的主导力量,发挥企业职业人才的技能与经验优势来补足当前学校教师生产能力方面缺陷,从而真正达到提升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目的。

结束语:综上所述,新时期国家发展对职业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道路,而高职院校则需要在未来努力从运行保障机制、校企沟通以及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以不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孙勇震.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对策探索[J].中国市场,2020(23):72-73.

[2]赵晏鹤.产教融合背景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研究[J].辽宁高职学报,2020,22(08):21-25.

[3]邓华.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教师的转型发展[J].教育与职业,2020(15):81-86.

作者简介:赵宇瑛,(1968.09----)汉族,山西介休市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