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教学中的法治意识培养”教学设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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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教学中的法治意识培养”教学设计

安耀辉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 457400

摘要:历史教学中进行单纯的法治渗透教育,更是显得枯燥无味,学生难以实现真正地高效学习。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在历史教学的史料教学实践中遵循学生心理规律,并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体系与法治渗透教育相结合;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在史料教学中主动接受法治教育,并逐步培养学生法治素养。

关键词:史料教学;法治意识

学生在初中阶段和高一、高二学习过程中就已经学习和理解了上述素材来源的相关内容,如何解决毫无意义的重复教学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根据新的课程标准要求,本课程旨在通过对古今中外相关史料的对比,注重深入探讨和挖掘法治意识在不同时代、不同阶级、不同人群之间的表现,把握法治意识在历史长河中各阶段、各区域的逻辑关系和发展趋势,进而多角度地认识、了解和把握法治意识的内涵和外延。

一、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通过古今中外的相关史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培养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并激发对法治思想的正确认知和情感表达。

教学难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会站在历史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利用历史的观点评价和认识当时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概念;在长时空、大格局的历史长河中把握久远的法治意识或观念对后世的影响;如何通过史料分析,从法治理念的角度拉近历史与现实的距离,确立宪法至上、树立法律权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教学过程

60641108b0af0_html_4bb598a943f264ae.jpg 一)课程导入

材料1 “法”的来源。“灋”是“法”的古字,由氵、廌、去三部分组成。《说文解字》记载:“从水,所以触不平者去之,从去(离),会意。”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廌”(zhì),即獬豸,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设计意图:选用“法”字的来源这一材料作为本课程的导入,有以下两个考虑:一方面,增添历史课堂的趣味性。从“法”的渊源开始学习“法”的涵义,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改变心中关于“法”的那种冷冰冰的感觉。另一方面,通过《说文解字》让学生了解“法”的核心内涵就是体现“公平正义”这一基本原则,为本课程的开展奠定基调。

(二)课程讲授

1.法治属性

材料2 法不一,则有国者不祥……故法者不可不恒也,存亡治乱之所以出,圣君所以为天下大仪也。……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任法》

材料3 罗马法律的力量来自于某一正当权威所规定的东西,而不是仅仅来自习俗、习惯或以前的合法判例;他们把制定法律的权力叫做“最高权力”,认为这种最高权力属皇帝所有。……罗马法所保护的是国家或政府所认为的公共利益,而不是个人的利益或个人的自由。

——帕尔默《现代世界史》

问题: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材料中表现出的共同法治思想是什么?

回答: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体现了法治的阶级性,也是法治的本质属性。

设计意图:“法”代表着什么?智者见智。通过对史料的阅读与分析,让学生们认识到法的政治本质是什么?关于法的政治本质,学术界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法是人的意志的反映,并且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法从来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同时,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只能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或共同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少数人或某个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治原则

材料4 要依法治国就要有理想的法律,在制定法律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立法必须以谋取人民的最大幸福为原则;立法权必须由人民掌握;由贤明者具体承担立法的责任;立法要注意各种自然的社会条件,法律只不过是保障、遵循和矫正自然的关系而已;既要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又要适时修改、废除不好的法律。

——卢梭《社会契约论》

设计意图:法治原则,法治核心素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晚清政府于1908年8月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民国政府于1912年3月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两部宪法恰恰是法治与人治的较量。材料4中,卢梭的主张是人民主权原则,是在启蒙运动中人们理想化的政治状态,更是法治原则发展的一个方向。美国革命的《独立宣言》、法国革命的《人权宣言》以及两国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都直接继承和体现了卢梭的理论精神和政治理想。通过此项材料的展示,是为了让学生在史料对比分析中了解法治原则的本原,并使得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程序意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程序的作用在于有效制约权力行使的随意性。虽然材料中的“程序意识”和当今社会依法治国中的“程序原则”大相径庭,但是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程序意识”在法律审判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守程序、遵规矩既有利于工作开展,又利于学习能力的提升。同时,按照程序办事,更能让人信服,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4.法治观念

罗马法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深远影响,当代很多法律制度中的原则和规定都可在其中找到源头,其蕴涵的精神和原则具有永恒的社会价值。就拿《十二铜表法》为例,我们可以根据必修一所学的知识,深入了解一下《十二铜表法》中的“民主法治”观念。《十二铜表法》中体现了西方以“民主”为核心的“法治”观,可归纳为三点:一是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享有平等权,主要体现在契约缔结及财产私有等相关条款;二是限制了贵族的司法特权,判定惩罚可以不再依靠贵族的记忆力,量刑定罪都有章可循;三是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如规定“以后凡人民会议的所有决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

5.宪法至上

材料5 本宪法及依照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权力所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均为全国的最高法律;即使与任何一州的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各州的法官仍应遵守。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违反本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设计意图:“宪法至上”是当今社会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理念。而这一理念并不是我国的独创,早在欧美国家的宪法与法律中,“宪法至上”已作为一个重要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展示上面的材料是为了让学生们在历史课堂中形成“宪法至上、法律权威”的观念,培养学生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设计反思

首先,把握“真问题”。问题的设计不是无端生发的,而是站在历史的角度,分析权威史料,把握与所学知识、与高考能力要求相适应的“真问题”。其二,创设“真情境”。创设历史情境,是历史教学中常用的一种手段。不同的时空、不同的统治阶层、不同的统治思想就会有不同的法治理念。我们学习百家争鸣时期的法家思想,就需要在分封宗法制度面临着崩坏的历史背景下去考量史料;其三,培养“真情感”。历史服务于现实。关于古今中外的历史中不同的法治思想和理念所发挥的作用,或许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被遗忘,但法治意识在学生心中一定会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学生在学习中不仅仅是为了高考、为了升学,更是为了培养一种“真情感”,让学生感觉到法治让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

参考文献:

[1]林榕年、叶秋华主编,《外国法制史》(第五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12月

[2]詹明,《论宪法至上与法治》[J],《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12期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