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金融创新问题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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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金融创新问题探析

张国荣

陕西省黄龙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陕西 黄龙 715700


摘要:我国经济发展建设逐渐以全局方向发展,尽可能实现城乡经济均衡发展,为了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目标,我国对农村经济建设提高重视程度。目前,农村金融创新成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渠道,由于农村产权问题,导致金融创新过程中受到了各种限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制约。因此,必须要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明确农村产权的归属,以此来促使农村融资活动全面地进行,保障农村资金可以顺利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全面发展。

关键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创新;问题探析

前言:在第十九大人民代表大会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性进行了全面分析,同时根据当前国情发展,提出了加大农村经济建设的相关策略,以此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黄龙县地方政府开始针对农村金融,进行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就是放宽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完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充分挖掘农村经济发展潜力,以此来拓展农村发展范围,确保农村经济在发展中,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以此来实现农村经济建设中,可以对资金进行有效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1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金融创新问题分析

1.1 农村土地产权归属不明晰

土地产权是农村产权制度中的主要核心内容之一,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我国《物权法》中明确定了“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使用者,为村集体或者村民委员会”,对于“集体”未能够明确表述,从而导致了农村土地归属权并不明确,虽然村集体可以对农村土地进行使用,但缺少土地拥有权,从而也就导致了农村土地在归属方面,出现了各种争议,甚至出现了摩擦,对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也影响了农村金融创新。

1.2 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受法律制约

农村土地使用权主要包含了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等。不过在《物权法》中明确对顶,农村土地在使用中,不可对土地进行抵押,也就说明了农村土地在低压的过程中,受到了法律的限制。因此,在农村发展中,只有通过对荒地经营权进行使用,或者进行乡村企业房产抵押等,不过以上两种方式,在实际低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农村土地中,荒地以及房产占有比例相对较小,在土地归属方面,缺乏规范性,这也就导致宅基地也无法进行抵押,甚至在贷款方面,也无法对房屋以及住宅进行抵押,由于受到法律的相关限制,使得农村土地在实际应用中,无法实现经济融资,从而对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无法有效进行改变,在金融融资过程中,其难度相对较大。

1.3 农村产权流转制度不健全

农村产权在流转的过程中,出现了不顺畅因素,对农村金融改革的全面推进造成了严重制约。1)农村产权价值无法评估,难以通过传统的方式,确保农村产权价值,同时由于农村土地受到了地理位置的影响,自身的价值浮动相对较大,而且一部分农村种植产物价值受到气候因素影响,对农村产权价值也造成了波动影响。2)在黄龙县当地,农村物权在抵押的过程中,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制约,虽然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农村荒地在承包后,可以在融资过程中进行抵押,不过当地政府以及新航部门,对于动态资产抵押等级并不处理,从而导致农村动态资产,难以进行产权案流转。3)农村自身产权流转市场相对较为狭窄,所以大部分地区在实际发展中,并未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当地农作物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渠道之一,缺乏农业市场,导致农村产权在流转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符,则无法对农村产权的实际价值进行分析与明确。

1.4 农村产权制度风险防范意识较弱

由于我国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经济发展存在着巨大差距,导致在农村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困难,而且我国陕西省黄龙县地区,缺乏保险业务,无法对农村经济风险防范起到良好的控制作用,同时也导致我国农村经营个体户,难以承担市场经营发展,农民群众难以承担农作物自然风险灾害等。由于农民群众在缺乏保险理念下,导致农村产权无法得到保障,同时在农村金融融资抵押过程中,难以将农作物为经济产物,进行动态资产抵押,导致农民群众无法进行金融融资,对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限制。

2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金融创新解决策略

2.1 农村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

土地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核心,也是农村产权制度的主要核心,要想有效实现农村金融创新,就必须要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加以重视,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以及土地制度之间的兼容性。在陕西省黄龙县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当地经济发展响度较为落后,要想实现城乡一体化,就必须要对传统的土地制度进行全面改革,需要实现农村土地产业化发展,加大农村土地果农的实际应用。因此,在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对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尽可能转变当地农零星化生产方式,实现土地股份合作制,以此来满足农产金融产业化发展需求。在土地改革中,需要对农民群众的个人经济利益加以重视,针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以此来拓展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以及使用权,从而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

2.2 实现农村产权流转的顺畅性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农村土地的抵押权利进行了说明,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生活基础,也加强了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保障。但是我国相关法律应当根据时代的发展进行相应转变,需要对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加以重视,甚至一部分农村家庭逐渐迈向了小康。因此,在融资的过程中,农民群众可以将一些动态资产作为抵押,所以需要及时对相关法律内容进行改变。另外,政府相关部门也需要通过利用相关政策,来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适当的给予农民群众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利,避免在金融融资中,受到抵押限制,帮助农民群众获取更多的资金,来实现经济发展。

2.3 构建完善的农村产权流转制度

政府作为农业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管理者,需要发挥出主导作用,根据陕西省黄龙县的实际发展装填,来做好农村产权流程,从而构建完善的产权流转制度,做好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办理业务,尽可能对农村金融模式进行全面转变,避免出现土地流转信心不对称因素,避免农村在发展的过程中,无法有效分配,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也要保障农村金融融资。

2.4 增强农业风险防范水平

在黄龙县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受到地方环境因素的影响,导致农业市场发展经常会发生变动,而且由于地理因素,很容易导致土地产权实际价值发生改变,农村农产品价值发生变化,不可控的自然灾害,会严重影响当地农民群众的经济发展。因此,需要在当地地区,开展农村金融保险业务,构建统一化农业保险企业,以此为当地农村地区的农民群众提供保险服务,保障当地农民群众经济的同时,也可以通过金融融资,来进行土地流程或者土地抵押,实现农村金融创新。

结束语:目前,城乡经济全面发展成为我国当前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需要及时优化农村产权制度,明确土地对数全,从而实现农村金融创新,拓展农村经济发展渠道,为农民群众的经济效益提供重要保障,对农村现代化发展模式进行全面转化,实现产业化发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加以促进农村紧急发展建设。

参考文献:

[1]陈有真,王继权.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改革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财经科学,2013, 000(003):118-120.

[2]田满文, 肖建中.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丽水农村金融产品创新[J].农家科技旬刊,2016, 000(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