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 610100
摘要:当前,护理专业中职教育已经不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难以满足中高职衔接的要求,其改革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推进护理专业中职教育的改革,需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中职培养目标;也要突出基础、简单、实用原则,优化中职课程体系,加重加深公共基础课程,调整专业课程内部结构,改革现有中职学生获取执业资格的方式。要使改革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还需建立护理专业中职教育改革领导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建立效果评价机制。
关键词: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中职改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和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直接升学渠道[1]。为建立衔接流畅的中高职体系,构建现代护理职业教育体系,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办公室在2018年成立首批“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川教培办〔2018〕24号),由4家中职、5家高职学校、3家三甲医院共20人组成团队,对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进行了为期3年的研究。在促进中高职一体化方面有了初步成果。本文作为该课题的一部分,以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为背景,对中职教育改革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中职护理改革建议。
1中高职衔接背景下护理专业中职教育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1护理专业中职教育改革的必要性
1.1.1护理专业中职教育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
中职教育曾经是我国护理人才培育的主要形式。据统计,在上世纪中叶我国的中专、中职卫校一度达到500所之多。为全国的医疗卫生行业培养了90%以上的医护工作人员,对卫生事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普通高校招生并改革和学生毕业分配制度的调整,中职教育逐渐萎缩,全国出现大量中职卫生学校整合缩减。以上海市为例,截止2017年由原来的14所至今仅剩5所。同时生源质量出现大面积下滑,面临“招生难,生源差,难教,难管,出口不畅,学生就业困难”的严峻形势[2](见表1)。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脱节,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课程体系没有根据学生素质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面对生源质量整体大幅下滑的现实,学生压力却在增加。不仅要参加护士资格证书的考试,还要准备升学考试。学生学习困难、效果不佳、护考过关率低(见表2)等问题也出现了。只有改革,才能生存发展。
表1 中职护理专业学生毕业去向调查(%)
毕业去向 | 2018 | 2019 | 2020 | 比例均 |
就业 | 33.29 | 27.08 | 22.46 | 27.61 |
升学 | 66.71 | 72.92 | 77.54 | 72.39 |
表2 2016年全国各学历层次护考通过率
学历层次 | 通过人数 | 通过率 |
中职 | 175439 | 41.62 |
高职(专科) | 184445 | 74.27 |
本科 | 39124 | 95.57 |
硕士研究生 | 13 | 81.25 |
博士研究生 | 1 | 100 |
1.1.2顺应中高职衔接要求的需要。
2019年1月,国务院公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3]。这表明,中高职衔接已经成为职业教育的一种趋势,做好中高职衔接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解决好课程衔接中存在的机制不健全、专业设置不对口、培养目标不准确、课程设置重复等系列问题。因此,中职教育改革不是改与不改的问题,而是必须改和怎么改的问题。
2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背景下中职教育改革的思路
2.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中职培养目标
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这与高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重叠。这必然导致在同一就业市场竞争中,中职学生因为学历层次的差距而处于劣势(见表3)。我们必须依据市场的变化重新定位中职学生的培养目标。
表3 2017年全国322所医院招聘护士学历
最低学历 | 医院数量 | 构成比(%) |
硕士研究生 | 2 | 0.6 |
本科 | 36 | 11.2 |
专科 | 206 | 64.0 |
中专 | 59 | 18.3 |
不限 | 19 | 5.9 |
合计 | 322 | 100 |
一是坚持升学导向,培养面向高职的技能型人才。二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面向医院辅助性岗位、社区、养老护理、康养护理、母婴护理岗位等的实用性技能人才。
2.2突出基础、简单、实用要求,优化中职课程体系。
中职学生学习兴趣不浓、学习能力差、知识素养偏低,如果课程太多、太杂,大部分学生学不懂、也学不好。应“简单,实用,够用”原则,进行课程优化。
2.2.1加重加深公共基础课程。
加重加深公共基础课程,是弥补中职学生文化基础课薄弱的需要,也是今后升入更高层次深造奠定思想文化的基础。国家早已经认识并施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学时规定:提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的要求,“三年制中职课程总学时数不低于30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标准(2020年版)》已将中职思想政治课由原来的128学时,到现在的144学时,增加了16学时;语文由原来的160学时,到现在的198学时,增加了38学时;数学、英语由原来的128学时,到现在的144学时,增加16学时。新课标准中增加物理、化学两门课程。加大了课时数量,加深了课程内容。指明了公共课程改革深化的方向。
2.2.2调整专业课程内部结构。
中职和高职在专业课程设置上有近 90%的课程名称或内容相同[4],使部分升人高职的学生要学习和中职相同的课程,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影响了教学效益最大化的实现,同时也浪费了学生的时间和精力[5]。为了更好实现中高职衔接,应“泛理论、重技能”对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优化。理论教学和实训操作的比例可按1:1.5的比例进行调整。将《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学基础》升学考试中涉及到的五门课程合成一门《医学综合》,按考试大纲进行编写;整合专业核心课程,分为理论知识和实训操作;理论知识可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儿科护理》、《妇科护理》整合成一门课程《临床专科综合护理》,课程内容以“能用、实用、够用”原则。进入高职后再分成专科学习;操作技能以《护理学基础》为主融入专科技能操作。掌握以生活护理为主的基本护理技能,夯实操作技能。将导尿、鼻饲、胃管插管、静脉留置针等精细复杂的护理操作[6]放入高职进行。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获取“1+x”职业资格证书。
2.3改革现有中职学生获取执业资格的方式
中职学生只有通过护士资格证考试,才能有就业的机会。从这几年护考通过率来看,中职学生不到50%,且呈逐年下降趋势(见表4)。这种考试已越来越不适合中职学生。必须改进现有中职学生获取执业资格的方式。一是设立一种类似执业医师助理考试的模式,建立执业护士助理考试制度,将公共基础课知识和临床技能操作作为考试重点,使其毕业后能正常就业。二是增设“1+x”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鼓励学生获得多个岗位职业的职业资格证,“双证”上岗,适应多方位的专业护理工作。
表4中职学生全国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情况
| 2016 | 2017 | 2018 |
通过人数 | 69.4万 | 71.9万 | 73.6万 |
通过率 | 44.5% | 40% | 36% |
3推进护理专业中职教育改革的措施
3.1建立护理专业中职教育改革领导机制。
在中高职衔接背景下推动护理专业中职教育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强力推动。从制度、内容和资源等方面打通中职、高职衔接的关键要素,比如成立职教联盟[7],把中职、高职、企业三者进行合理构架,实现中高职一体化构建。整合资源,做好系统谋划工作,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
3.2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
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是确保改革取得预计效果的重要保障。要结合中高职衔接这一大背景,在科学谋划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改革方案,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建立改革推进协调机制,明确重点难点,妥善解决好改革中的关键问题。
3.3建立效果评价机制。
护理专业中高职改革效果如何?是否达到既定目标,需要建立科学评价机制,设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选取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对改革实施的前、中、后环节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推动护理专业中高改革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2010-07-29].http://www.moe.gov.cn/srcsite/A01/s7048/201007/t20100729_171904.html
[2]周孝碧。新常态下对中职护理教育发展转型的思考[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6(10):110.
[3]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实施方案的通知[R].国发(2019)4号.2019-12-30
[4]邵晋萍,李志英.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中职阶段课程设置调查分析[J].卫生职业教育,2015.30(18):107-108.
[5]娄磊,黄惠清.新形势下中职护理专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J].广东职业技术教育与研究,2018,5(5):16
[6]王芃,杨小玉,杜美婷,等.中高职衔接中职阶段课程设置调查分析[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5(2):78-80.
[7]刘萍.基于中高职衔接的税收课程设计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6(11):15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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