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企业法务诉讼能力提升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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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企业法务诉讼能力提升策略

王利朋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530200

摘要:企业法务关系是一个极其关键的难点,必须被视为衡量公司风险和危机的具体措施。只有不断加强企业法务工作的管理、行政管理、法律风险意识、加强法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企业法务人员培训,实现诉讼流程效益最大化,为企业的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企业法务;诉讼能力;提升策略

一、当前企业法务诉讼管理现状

目前,许多企业的法务诉讼不能满足市场和企业的条件。一方面,企业对其法务地位的关键认定没有充分认识,同时,对其岗位的设立关键认定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导致企业法务诉讼能力水平低下。另一方面,企业的过程管理能力不足以客观、有节奏地实现过程效益的最大化。总的来说,企业的法务诉讼总结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对企业法务重要性认识不够

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缺乏对法务岗位设置关键性的理解,或者没有设置法务岗位。十八大以来,中国企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每年的注册企业数目和注册资本金规模都在增加。除了业界的领军人物之外,很多企业都是中小企业。由于企业水平达不到一定规模,他们还没有太多的资本和能源,从而来较为采用粗犷的管理方法,以达不到精炼的管理,几乎所有的企业主都存在对法务工作有不充分注意的严重问题。当公司参与法律程序时,它通常会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来处理相关诉讼业务,并没有专门设立法务职位。即使中小企业在法务上投入较大的重视,也只是设定了应对非诉讼类的法律事务等企业内部行政的基本工作,没有太多诉讼问题。因此,我们没有整体谈论企业的诉讼能力问题。但是,许多中小企业的法务职位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而且,大多数企业的法务诉讼能力处于较低水平。

(二)法务专业人才专业性不足

大规模和中等规模的企业和企业规模的扩大逐渐开始强化法务诉讼的工作岗位,但由于中国企业法务诉讼能力的局限性而陷入困境。随着企业资产的扩大和规模的开发,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参与到越来越重要的商业竞争中。企业的法务诉讼从一个或一类企业的风险和危机等级逐渐上升。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在企业的法务诉讼,特别是房地产、金融、工程项目、互联网、企业市场价值等庞大的科技领域,法务诉讼涉及金额往往是惊人的。因此,这种类型的大部分大型中型企业都设立了法务诉讼部门,而且一部分是设立成百上千的有关职员,规模相当大。这些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都拥有法务诉讼人员的专业团队,大部分职位不承担企业内部的管理职能,但专注于企业相关的法务诉讼程序。因此,他们有非常实用的经验和出色的能力。在这些人员中,有些具有与公司法务有关的专门人员的专业诉讼能力,并不比职业律师差。所以,这种公司的法务工作人员能够独立地解决法律纠纷,而不必依靠律师。尽管中国公司拥有很好的法务诉讼队伍,但大部分企业还因为资金困难、企业发展定位等原因,而没有聘用那样的法务诉讼职员。所以,绝大多数企业的法务,具有非常有限的实战能力。

(三)企业法务对外部律师依赖性过强

最后,随着依法治企理念的发展,虽然大多数企业都开始设有法务职位,但大多数诉讼问题仍然依赖外部律师,在诉讼业务中,企业的法务作用,更多只是承担企业与诉讼律师之间的协调职能。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企业为应对法律事务所聘用的法务人员的人力成本,但长期以来,法务人事过于依赖外部律师会阻挡其成长机会,因此他们不能通过处理企业诉讼业务来提高他们的专业诉讼能力,只可以扮演协调员的角色。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失去了他们职位的诉讼专业能力,形成了难以逆转的传统依赖关系。这也是企业在法务服务持续发展和完善条件下为企业节省费用,而他们要面临自身法务诉讼能力不足的矛盾的主要原因所在。

二、企业法务诉讼能力提升策略

(一)企业法务诉讼岗位建设

首先,企业主要注意法务岗位建设,了解法务岗位的重要性。企业的发展和总体趋势应与企业所有者的管理和决策意识密切相关。企业的法务岗位和企业法律工作的有效运作所起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所有者的意识和态度。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的任何经营行为都会以相应的法律行为表现出来,必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和突发性的法律风险。目前,我国企业对法法务诉讼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很好的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自身对于法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正视业务活动及经济往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因此,没有足够的关注企业法务工作的构建。这不仅会造成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还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经营者和管理者既要重视法律职业的构建,还涉及到改善企业稳定发展所需的方式。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充分注意这一点,力求在他们的日常管理中落实相关岗位建设的相关体系。

其次,法务工作人员应提高事后意识和职业能力。作为企业的法务要员,他们必须明确了解他们的专业责任和专业义务。不能由于企业业务不包括诉讼问题或者在诉讼业务中需要发挥的作用较少,他们就应该停止提升他们的诉讼专业能力。他们的诉讼专业能力不强,他们不敢做,不知道该怎么做,这就强化了他们的避责心理。针对他们工作中的能力不足,通过企业的培训和辅导,帮助他们成长。他们不进步,只满足于目前的情况。在当今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每一个职位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始终保持着开发他们专业水平、持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意识。尤其是与公司利益有直接关系的法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地发展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最后,企业应注意职业培训,强化法务工作者的职业技能训练。作为法务专家,他们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需要紧跟时代潮流,不断地掌握新的法律知识。公司对提高法律诉讼能力的认识主要集中在提高。一方面,要为法务工作者提供充分的实习和训练。企业应定期、有计划地聘用外部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士,对企业的法务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严密的评估机制,筛选优秀的诉讼人员,还要注意备份整个记录,提高企业的人才利用率。另一方面,提高法务诉讼能力的关键在于员工的意识。在每天的诉讼业务中,企业法务可以有意识地在企业的法律负责人旁边学习和实践。当然,法庭诉讼仍然需要法务人员有很强的实操能力,如果专业的理论训练被束缚在纸张上,不懂得在庭审过程中进行灵活运用诉讼技能,庭审实战时就会陷入两难境地。企业必须找到方法,让法务人员有更好的实战机会。他们应该大胆地去做,在保护企业最大利益的前提下,企业的法务人员必须涉及更多的实际诉讼问题,用实战经验的“矛”和“盾”增强自身的诉讼能力,以完善企业的职能组织和稳步发展。

(二)企业法务诉讼管理策略

首先,必须将目标诉讼战略定式化。以企业主动提起诉讼的原告案件为例,在企业计划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法务人员首先要调动自身职能,密切注意诉讼的直接原因,了解企业期望,捕捉需求的紧迫性和需求发展的方向。期望管理是一项很关键的工作。必须了解企业的业绩和合同管理,包括市场条件的改变、对手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意愿。只有对其背后的原因进行清晰的分析,才能为诉讼的发展指明方向,制定出更为详细、有效、合理的诉讼程序。法务工作必须了解案情,搜集和审核有关的证据材料,形成"三性"的证明材料,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组织案件细节、记录表格和提交清晰的法律文件很重要。这是一个法律人的基本技能。我们还需要学习法律和调查技能。在诉讼中,需要学习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探讨并有必要找出研究案例的类似案例,找出重要突破。如果你不是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士,你可以咨询这个领域的专家,你可以组织尽可能多的专家证词。在准备阶段结束时,有必要掌握诉讼目标。管理者对案件的性质和结果的预期是由其诉讼目标的确定。法务工作者应与企业主进行沟通,以便清楚地了解诉讼的目标,避免由此而导致履行职责。在确立了诉讼目的之后,要根据诉讼目的,制定相应的诉讼战略。它不仅包括管辖法院的选择、成本与效益的比较、法律关系的选择、资源分配的选择,还包括财产保全、预诉禁令、适用于法院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以及司法专业知识等宏观内容。

其次,必须以合理的速度执行该程序。法务诉讼是一种过程管理形式。为了确保具体可行的原则,我们必须站在企业的立场,确定我们自己的建议。之后,按照诉讼目的、诉讼条件制作诉讼文件。内容应简洁,措辞恰当,注重事实,思路合理清晰,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利益,减少竞争对手的空间。除了审查我方企业的单方面证据外,我们还应注意对方的证据。所有材料必须明确、恰当、合理和相关,以确保证据不是随机积累的。对于最重要的复杂需求,可以使用仿真场景来训练真实场景,消除不确定性并使成功率有所提升。诉讼案件到庭审阶段,应当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根据庭审内容进行审理。发言过程必须是具有专业性,以简洁的语言、恰当的说话速度、适当的节奏、清晰的逻辑和明确的重点来阐明。必须充分地掌握日常培训和预演中的专业技术。

最后,确保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即使诉讼获胜或失败,公司还需要付出一些代价。从法律角度讲,法务应该思考的不仅仅是怎样赢得诉讼,更应该思考怎样把费用转化为收入。诉讼是解决争议。企业应采取协调的态度,将与有利益的想法转换为友好竞争合作。还可以将诉讼程序应用到企业的曝光流程中,进行事业活动和品牌推广,借助诉讼帮助企业实现最大化的利润。反之,如果是被告案件,则应考虑尽可能为企业止损减损。

结语

综上所述,法务在公司的不断发展中担任"保驾护航"的角色,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法律风险无时不刻存在,一旦发生经济纠纷,随时都会蒙受经济损失。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法务对法律风险的控制。一方面,加强企业的法律诉讼能力,能够为公司在诉讼中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它还可以促进诉讼思维,在风险预警中起到提前预防法律风险的作用,从而提高公司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法务将在未来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参考文献

[1]常芸,张小虎.企业治理视域下的企业法务目标定位研究[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36(02):111-117.

[2]王兆远.试述我国企业法务制度的现实局限性和完善建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21(02):92-94.

[3]王宗正.跨学科培养卓越企业法务人才的探索[J].法学教育研究,2020,30(03):142-153.

[4]刘坤.构建企业法务部门的价值体系[J].法人,2020(09):78-80.

作者简介:王利朋(1988-),男,中级经济师职称,大学本科学历,主要从事法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