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的建设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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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的建设研究

陶静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湖沟镇中心幼儿园  安徽蚌埠 233714

摘要在城市化的当前时期发展背景下,乡村地区的留守儿童数目正在持续增长。留守儿童具有生存学习环境的特殊性,长期缺失父母关爱以及呵护教导的留守儿童就会容易存在不同层面的心理情绪困扰,进而表现为学习成绩较差、生活习惯不良、身心健康状况不佳等实际问题。对于留守儿童必须要构建全方位的关爱保护机制,确保留守儿童能够获得充满关爱的良好生活氛围。因此,本文探讨了对于乡村留守儿童建设关爱机制的完善路径对策。

关键:乡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建设完善路径

留守儿童属于特殊的未成年人,乡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从事外出务工的活动,导致儿童跟随家中老人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生活。乡村地区目前现有的留守儿童存在较大基数以及较快的规模扩大发展趋势,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失学校管教以及家庭成员的关爱呵护,进而增加了留守儿童患有各种心理疾病以及形成不良行为习惯的概率。在情况严重时,缺少成长过程关爱的留守儿童还可能遭受到程度明显的人身安全伤害,或者遭受到自身合法权益的显著侵害。由此可见,目前针对于留守儿童亟待建立更加完善可行的关爱帮扶机制,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权益,呵护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一、建设乡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的必要性

在广大乡村地区,留守儿童的基本特征在于未满法定年龄的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留守儿童处于特殊的家庭生存环境,儿童双亲存在丧失监护能力或者外出长期务工的特征。现阶段的城镇化以及工业化发展转型进程正在趋向于显著加快,同时也会形成留守儿童的重要实践问题。处于思想认知关键形成阶段的留守儿童受到不良的成长环境氛围影响,客观上就会容易导致较多的留守儿童表现为冷漠、孤僻与消沉的负面心理情绪,从而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发育构成了威胁[1]。留守儿童不仅需要承受缺失家庭双亲关爱的境地,并且还会受到学校同伴的嘲讽冷淡,以及村级组织机构的管理部门忽视等。

因此从总体角度来讲,乡村地区的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程度较为显著的心理健康以及日常行为问题,留守儿童的人身健康安全利益也亟待获得更加充分的保障。对于留守儿童实施的关爱机制集中体现在以人为本的建设目标宗旨,采取全方位的联动配合模式来倡导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特殊社会群体。关爱机制的全面建立与施行将会有助于留守儿童获得更多的关爱保护,促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环境获得显著的改善。近些年以来,针对乡村留守儿童全面建立关爱保护机制的实践工作措施正在普遍得到深入的推行,客观上有益于留守儿童获得来自社会、学校以及自身家庭的人文关怀。

二、乡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的目前建设状况

(一)乡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扶持力度薄弱

关爱乡村地区的留守儿童需要建立在多元化的社会扶持机制前提下,儿童家庭成员、学校教师以及管理人员、村级组织的工作人员都要共同维护儿童的健康权益。现阶段的留守儿童扶持与关爱力度仍然存在较为薄弱的实践弊端,忽视了建立针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档案。部分乡村地区的留守儿童长期受到学校以及家庭成员的忽视,导致儿童存在严重的心理健康以及身体健康问题[2]

(二)留守儿童的家庭监护职能没有得到全面发挥

关爱留守儿童构成了系统性的社会工程,留守儿童所在的家庭环境将会对于儿童自身的成长发育过程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影响[3]。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留守儿童应当获得的家庭监护权利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儿童法定的监护人存在薄弱的监护义务履行意识。缺失家庭监护与教育的留守儿童群体就会增加身心健康遭到威胁的概率,不利于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环境得到改善。

(三)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机制存在滞后性

关爱留守儿童的现有保护机制未能形成精细化的完整制度体系,缺少各方进行共同参与的联动协作机制。留守儿童现有的保护实施制度存在形式化的落实缺陷,未能在根本上起到维护儿童利益的目标。从总体上来讲,乡村地区针对留守儿童专门建立的安全保护机制以及家庭教育机制存在较多的盲区,没有全面建立起社会成员的共同协作配合网络体系,儿童关爱机制的实施过程也会受到物质资源匮乏的影响。

三、乡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的建设完善思路

(一)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权益

留守儿童的人身健康以及心理健康如果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儿童实现正常生活与接受教育的过程就会受到显著的威胁。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整体稳定发展,并且决定了关爱儿童的保障机制落实成效性。在此基础上,农村地区目前针对于留守儿童亟待建立起多元化的身心健康维护保障体系,采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分层落实的总体实施思路来增强留守儿童的关怀保护措施力度,从而做到在根源上杜绝伤害留守儿童的事故后果发生[4]

(二)构建全方位的监护干预保障体系

关爱留守儿童不仅有益于社会特殊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维护,并且达到了推动乡村地区社会平稳和谐发展的良好效果[5]。留守儿童的良好行为习惯以及正确价值取向如果要得到培养,那么必须建立在家庭成员作为监护主体的支撑前提下。因此,目前针对于留守儿童的乡村地区特殊群体应当构建全方位的家庭监护实施保障体系,通过采取实时性的干预措施方法来监督儿童监护义务的履行。作为留守儿童的父母长辈应当自觉为儿童创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良好生活环境,避免由于父母长辈存在不良的生活习惯进而干扰到儿童的正常学习生活。儿童监护人在履行儿童监督与抚养义务的过程中,应当得到来自于社会各方的共同监督,督促儿童父母与其他监护人树立科学的监护实施观念。

(三)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多方联动机制

近些年以来,已经有很多地区正在致力于积极探索留守儿童的多方联动关爱保护机制。对于留守儿童如果要实现良好的关爱教育成效,则不能够仅仅依靠于儿童家庭监护人,此外还要建立在儿童所在学校、村委会组织以及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参与基础上。现阶段的留守儿童关爱保障机制应当包含多个层次的联动网络体系,确保留守儿童的关爱实践方案能够得到更加明确清晰的落实。目前农村地区已经建立起留守儿童之家,通过采取更加严格的奖惩激励手段来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度,细化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职责权限。

结束语:

经过分析可见,乡村留守儿童现有的关爱机制已经得到了逐步的建立完善,但是总体上仍然存在着多个层面的实践运行难题。具体在建设针对留守儿童特殊群体的关爱机制过程中,留守儿童所在的家庭以及学校必须要承担起保护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责任,增进相关各方责任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协作。留守儿童处于身心健康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那么决定了留守儿童的保护与教育实践力度必须得到全面的强化。完善留守儿童的关爱机制应当侧重体现在健全多方联动的协同配合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监护干预保障体系,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利益。

参考文献:

[1]戴斌荣.基于家校政协同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2,42(22):27-33.

[2]易凌炜.积极探索构建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机制的实践与思考——以江西省新余市为例[J].人口与健康,2021(04):32-35.

[3]叶松庆,程秀霞.“服务三角”模型建构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关爱供给机制研究——以安徽省合肥市为例[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21,37(04):70-78.

[4]李存峰,张灵.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机制的构建与完善[J].甘肃农业,2020(08):32-34.

[5]和建花.社会性别需求和儿童权利视角下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0,29(02):10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