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主义翻译观与译者主体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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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主义翻译观与译者主体性

刘佳

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本文论述了解构主义翻译观的重要观点及解构主义翻译观下的译者主体性。解构主义对传统翻译理论进行解构,提出译作来世论、意义延异和原作译作同等论。解构主义翻译观肯定了译者和译文的作用,认为译者创造了原作者。译者通过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原作进行阐释,从而使得原作具有新的生命。

关键词:解构主义翻译观;逻各斯中心;译者;主体性

解构主义是上世纪中叶兴起的一种哲学思潮。1970年前后,翻译研究发生“文化转向”,从而开辟了翻译研究的新视角,解构主义翻译观随之兴起。解构主义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消解了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强调原作和译作平等的地位,从而抬高了译者的地位。自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以来,对翻译主体的相关研究得到重视,并逐渐深入。解构主义翻译观下,译者的地位发生了变化,译者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

1.解构主义翻译观

解构主义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起源于法国解构运动,源于对工具理性在人文社会领域的霸权地位不满以及它对人文精神的窒息而兴起的[1],其以尼采哲学为渊源。1966年,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发表了题为《人文科学话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的演讲。次年,他相继出版了《书写与差异》(Writing and Difference)、《言说与现象》(Speech and Phenomena)和《论书写学》(Of Grammartology)。这三本重要论著标志着解构主义理论的诞生。解构主义主张反对形而上学、逻各斯(Logos)中心,消解一切封闭僵硬的体系,宣扬主体消散、意义延异、能指自由。解构主义其他代表人物还有迈克.福柯(Michel Foucault)、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瓦尔特.本雅明(Walt Benjamin)等。

1.1本雅明的解构主义观

1.1.1纯语言

德国文学翻译家本雅明在其代表作《译者的任务》(The Task of the Translation)一书中提出了纯语言、可译性和不可译性的观念。本雅明[2]认为,每一种语言都存在亲缘关系,因为它们都意指相同的东西,这一相似性体现在相互补充的意向整体中,即“纯语言”。一切翻译都是对语言间的相异性进行权衡,这不是说翻译在原则上是不可能的,而是意味着翻译必须在纯语言的关照下才能进行。通过翻译,原作在更高级,更纯青的语言境界中得以发展[2]。翻译的首要目的,是协调各种语言,使它们互相补充,互相连接,成为“纯语言”[3]

1.1.2可译性

本雅明的翻译观是建立在其语言观基础上。由于他认为翻译是从语言的流动中获得完全成熟的“纯语言”,因此,语言哲学认为的“不可译”在本雅明的理论中则完全消失了,他认为原作的可译性取决于两个方面:(1)原作的读者中是否有合适的读者;(2)原语言需要翻译,而可译性是其本质特征和内在法则。翻译因为原作的可译性与原作具有生命的联系,他把译作看成原作的来世(afterlife),是因为“翻译总是晚于原作,世界文学的重要作品也从未在问世之际就有选定的译者,因而它们的译本标志着它们生命的延续”[2]。这样,翻译就是使原文继续存在下去的手段,这解释了原作与译作之间的新型关系:不再是主仆关系,而是亲缘关系。

1.2德里达的解构主义观

德里达在对前人的批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否定文本的终极意义,消解二元对立的解构主义。

逻各斯中心主义包含在场的形而上学和言语中心主义。这一观点倡导二元对立的逻辑,如主体和客体、言语和文字、能指和所指等,都是对立的。这些对立具有从属关系,第一项处于支配地位,第二项则处于从属地位。德里达的解构即颠覆对立的等级关系,打破原有系统的封闭性。接着他又引入新的概念——延异(Différance)。延异由“差异”(difference)与“延缓”(deferment)两个词合成,来源于结构主义的核心,即索绪尔的符号即是差异的观点。德里达借用索绪尔关于语言中只有差异没有绝对关系的观点,认为符号内部既不存在统一性,也不存在中心性[1]。因此符号没有明确、固定和单一的意义。“延异”一词说明,语言无法指明其所要表达的意义,它永远都在指涉与之相关的概念,因而文本的意义不断被延缓。

从延异的概念可知,为了表现出意义,文本并不是“原初的或独创的”,任何文本都是引述。由于原文和译文都是对先前文本的引述,所以延异消解了原文的首创性,使得原创与翻译的区别无从考证,译文因此获得了与原文相同的地位。德里达的“延异”不仅涉及到翻译中的不可译问题,同时也拆解了翻译中长期的“原文/作者—译文/译者”的二元论,从而颠覆了把“忠实”作为翻译的首要标准这一传统观念[1]

1.3福柯的解构主义观

福柯提出了“权力话语”理论,他说:“事实上,每个作者都创造了他自己的前身。正如他的作品会改变我们对未来的看法一样,他的作品也改变了我们对过去的概念。”

[3]他将特定的文本放在其历史语境中去考虑,认为原作品是时代的产物,与作者的历史时境密不可分。文本被创造出来后,原作者就消失了,译者的每次翻译和读者的每次阅读,都在对原作进行改写和重建。翻译即重构。因此,原作并不存在,原文也并不高于译文。

福柯对原作、原作者等传统观念的解构在现代翻译研究中影响很大。福柯认为是译者创造了原作者。“译者创造了原作者”这一观点剥夺了作者对原作品所拥有的绝对权利,抬高了译者的地位。

2.译者主体性

2.1译者主体性定义

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主体性”是指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性质。指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作用、个人看法及地位。许钧认为:“翻译的主体,广义上包含原作者和读者,狭义上为译者。”[2]译者要达到翻译目的,就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译者主体性是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实践能力和创造性[3]。译者并不是一味臣服于原作和原作者,而是能动地加入自己地阐释。

传统翻译理论认为译者只能复制原文的含义,长久以来,译者的身份都没有得到认可和尊重。中国传统译论中,译者被喻为“舌人”、“仆人”、“鹦鹉学舌”等。西方也有同样的观点,如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认为“译者是奴隶”;法国文艺理论家罗贝尔.埃斯卡皮(Robert Escarpit)提出“翻译即背叛”。对于翻译标准,如严复的“信、达、雅”;傅雷的“神似”说;钱钟书的“化境”说,以及西方的“忠实、通顺流畅”。这些比喻和说法都强调翻译应忠实于原作,译者只传播原作者的声音,将原作的意义转换到另一种语言中去。

2.2解构主义视角下的译者主体性

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解构主义翻译观对传统翻译理论产生重大冲击。解构主义颠覆传统,对原作和译作、原作者和译者以及翻译标准作出新的诠释。

解构主义以解构为起点,以语言为核心,以翻译为途径,以重构为目的[1]。它通过解构逻各斯中心主义,突出了翻译主体(译者)的地位。在解构主义看来,译者和原作者同为翻译的主体,他们共同成就了翻译活动。原作者与译者之间不是主仆关系,而是主体间平等对话的关系,它否定原文垄断话语权力,强调译者的回声[1]。解构主义向人们强调了一种反思的思维方法,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从结构主义到解构主义的转变是一种从理性主义向怀疑主义的转变,这种怀疑主义的思想方法拆解了旧的观念,促进了新生事物的诞生。

3.总结

传统翻译理论强调原作和原作者的地位,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作用几乎隐形,其主体性未受到认可。解构主义翻译观用一种辩证、动态和发展的观点来看待翻译,改变了长久以来人们对原作者与译者,原作与译作关系的看法。随着解构主义的发展,译者的地位逐渐受到关注,译者主体性得到极大的发扬。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通过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对原作进行阐释,从而使得原作具有新的生命。

参考文献

[1]朱湘军.从客体到主体[D].复旦大学,2006.

[2]郭建中.论解构主义翻译思想[J].上海科技翻译,1999(04):4-9.

[3]李海鹏.瓦尔特·本雅明《译作者的任务》:回声中坍塌的巴别塔与语言唯物主义[EB/OL].2019-05-13 [2022-06-30] .http://www.chinawriter.com.cn/n1/2019/0513/c404092-3108261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