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开展于精神分裂症临床护理中的价值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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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开展于精神分裂症临床护理中的价值分析

王娟

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 仪征 211400

摘要:目的:探讨分析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用于精神分裂症临床护理的价值。方法:将58例在我院精神科就医的患者纳入本次研究,已经对其基本资料、临床资料进行综合调查,确认符合实验参与条件。为达成研究目的,将58例患者分配为两组,一组为对照组,继续实施常规护理,另一组为观察组,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每组内均分配29例患者,并比较两组患者的病情改善情况、健康行为以及心理健康水平。结果:选用自知力与态度评分(ITAQ)、社会功能筛查量表(SDSS)、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RPS)进行病情评估,结果显示在护理干预后观察组以上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同时,在健康行为以及心理健康水平方面,观察组的改善情况也更优(P<0.05)。结论:将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用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护理中有助于改善症状、提高依从性,并可以促进患者掌握健康行为。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家庭;延伸护理;健康行为

精神分裂症是临床常见精神疾病,病因复杂、发病机制不明确,对患者正常生活有严重影响,更会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由于精神分裂症的长期性特点,往往会给临床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护理是临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临床效果密切相关。但是由于常规护理模式的局限性,很可能无法达到较高的护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可能影响远期疗效。目前,护理事业发展迅速,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可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该护理模式有助于发挥患者家属在整个护理中的重要作用,对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有重要意义[1]。对此,在以下研究中便围绕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的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资料

本次研究的开展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选取在该时间段在精神科就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总计58例。经过对其基本资料的调查分析看,包括31例男性和27例女性,年龄范围37-59岁,平均(53.06±10.05)岁,病程2-7年,平均(3.55±1.25)年。

纳入标准:①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②病程>2年;③自愿参与研究,且能够配合调查。

排除标准:①合并其他基础性疾病;②中途退出研究。

1.2 方法

在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

观察组内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①组建小组:精神科内应组建延伸护理小组,于科室护士队伍中选取3-5名工作经验>5年的护士,由护士长担任组长;定期组织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其真正掌握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的方法、目的等内容。②全面了解患者情况:精神分裂症情况比较特殊,护理期间,护士应全面了解患者情况,如个人资料、家庭情况、个性特征、职业、疾病情况等,并评估其心理状态。③引导建立互相支持和信任的家庭关系:由于精神分裂症影响,患者与家人之间的关系也会随之受到影响。在护理期间,护士不仅需要严格遵医嘱开展护理工作,还应积极与患者、家属交流,了解患者和家属之间的具体情况,以疾病为中心解答患者和家属的疑惑,向患者阐述家庭支持的必要性,向家属阐述为患者提供家庭支持的重要意义,逐步调节患者和家属之间存在的矛盾,使其重新恢复良好关系,充分发挥家属在患者照护中的作用。④加强患者的自我健康管理:对精神分裂症的护理工作中,应重视引导患者逐步掌握健康知识,养成健康行为习惯。护士应以患者的个体化情况为基础,制定自我行为管理方案,其中应以药物的使用、精神分裂症健康知识为主;而且也应对家属进行以上内容的宣教,如告知家属药物的正确用法、用量,简单易懂地阐述精神分裂症的健康知识,告知定期复诊的必要性及中断用药的弊端等;同时,还应告知家属饮食、体育锻炼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1.3 观察指标

1.3.1 病情改善情况评估

ITAQ评分可反映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及自知力;SDSS评分是社会功能损害情况的评估工具;BRPS评分可用于评估精神症状严重程度。其中ITAQ评分越高越优;SDSS、BRPS评分均为分值越低越优。

1.3.2 健康行为评估

采用自拟健康行为调查量表评估,包括多个评估维度,若分值范围处于14-21分则表示已经养成健康行为,统计比较两组患者的健康行为养成率。

1.3.3 心理情况评估

通过症状自评量表(SCL-90)评估,评估项目总计90个,每一项1-5分,分值越低越优。

1.4 统计学处理

实验期间的统计学处理均使用SPSS21.0进行,使用(x±s)表示计量资料,通过“t”检验;对于计数资料,可通过“%”表示,由“X2”进行检验,对于符合正态性分析,且数据间存在明显统计学意义的情况可表示为“P<0.05”。

2 结果

2.1 症状改善情况

经ITAQ、SDSS和BRPS评分评估看,在护理后均有改善;其中观察组护理后的ITAQ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SDSS、BRPS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

表1 ITAQ、SDD和BRPS评分对比(分)x±s)

时间

组别

ITAQ

SDSS

BRPS

护理前

观察组

8.54±1.29

10.49±2.03

31.47±4.16

对照组

8.53±1.12

10.39±2.12

32.03±3.22

t值

0.271

0.221

0.812

P值

0.715

0.826

0.419

护理后

观察组

17.41±2.06

9.41±1.02

25.81±2.31

对照组

13.67±1.29

10.39±2.01

27.89±2.72

t值

9.214

4.639

3.067

P值

0.000

0.000

0.006

2.2 健康行为

经评估统计,观察组的健康行为养成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

表2 健康行为养成率对比(%)

组别

例数

养成健康行为

未养成健康行为

健康行为养成率

观察组

29

28

1

96.55%

对照组

29

22

7

75.86%

X2

11.041

P值

0.001

2.3 心理状态

经SCL-90量表评估,在护理后观察组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

表3 SCL-90评分对比(分)x±s)

组别

例数

护理前

护理后

观察组

29

178.25±3.12

147.52±3.36

对照组

29

177.05±4.23

172.54±2.79

t值

0.312

8.471

P值

0.725

0.000

3 讨论

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因素较多且复杂,在临床治疗期间,为患者实施有效的护理措施十分必要。目前,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已经在临床上受到广泛认可,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护理也可加入对该护理模式的应用。以往护理工作中缺乏对家属作用的关注,将患者作为独立的个体进行治疗,因此忽略了家属的作用[2]。在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中,非常关注家属的作用,注重组建延伸护理小组,全面了解患者基本资料,在对患者实施护理干预期间护士积极主动的家属交流,并帮助调节患者与家属之间的关系,解决矛盾;同时引导家属参与到患者自我护理行为管理训练中,而且该过程中家属也可对患者提供心理支持,这对减轻患者病情有重要意义。如表1可见,护理后观察组的ITAQ、SDSS和BRPS评分均优于对照组(P<0.05);如表3所示,观察组的SCL-90评分更低(P<0.05);同时再如表2,观察组患者的健康行为养成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

综合本次研究分析可见,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能够快速改善症状、减轻心理压力并提高依从性,并对养成健康行为习惯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文娟. 以家庭为中心的延伸护理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预后及照护者躯体症状的影响 [J]. 当代护士(上旬刊), 2021, 28 (07): 116-117.

[2]曹穗妮,古美容,李志英. 医护-家庭一体化服务对精神分裂症病人精神状态及生活质量的影响 [J]. 全科护理, 2021, 19 (09): 12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