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一体化以及科技日新月异的变化,企业集团面临更加不确定的经营环境,协调好母子公司利益关系,对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介: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控辩双方的平等,建立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已经十分必要,但《刑事诉讼法》与修改后的《律师法》的冲突明显存在,成为证据开示制度建立的一大障碍,同时建立证据开示制度所需的配套制度、诉讼理念在我国的缺失也成为证据开示制度在我国建立的重要背景障碍。面对冲突和缺失,我们应当做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协调一致;健全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可预期的被告人认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