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被称为法氏例子的思想实验,法兰克福否定了自由意志是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这意味着决定论与道德责任相容。法兰克福的论证对不相容论者造成了巨大的挑战。魏德克以及其他一些不相容论者发展出一种主要的反驳策略,但未能切中肯綮。本文区分了本体论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与经验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法氏例子实际上只涉及经验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而自由意志陈述的却是本体论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由于没有做出这样的区分,法兰克福在概念层次间做了不恰当的跨越,将由法氏例子得出的结论看作是对本体论层次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原则的否定。因此法兰克福并未能通过法氏例子否定自由意志是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法氏例子也不能表明决定论与道德责任相容。
简介:海德格尔著作中的神深奥晦涩。透过对他的思想整体方向的把握,我们发现,在海德格尔这里,最后的神是救渡人出离"存在离弃状态"之困境的神,但他不是基督教的上帝,上帝反倒是走向无神的虚无主义的起源。海德格尔敏锐地看到,近代以来人作为主体并未因脱离上帝而变得自由,反而精神贫困,无能于思考,无能于真理,人无根地生存。与此相对,海德格尔的神召唤人出离困境从而踏上返乡之途。这种神有自己的"面目"和出场方式,但他不是不缺乏任何存在的最高的存在者,甚至也不是存在自身。神不是神化的人,但人却从神获取尺度,成为"半神",在"家乡"中人共神同在。这种神是人确立自己的本质的必经之途和最短而最陡峭的路径。这种非神学的神打开了思考神性和人性的另一条路。
简介:自由概念是康德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解康德哲学的一把钥匙。学界对康德自由概念的理解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二分法”,“三个层次”或“三步曲”。但是它们只是停留在对康德自由概念的分类和梳理层面上,并没有揭示康德自由概念的完整内涵和内在逻辑。康德是从自由的可能性、实在性、现实性和实际性四个存在论维度构建有机联系的自由理论。本文试图从这四个存在论维度恢复隐藏在康德哲学体系中自由概念的完整原貌,揭示其存在论意蕴。康德自由概念不是认识论意义上或心理学意义上的自由,而是存在论意义上自由,它揭示了人的存在的本质,即人的存在的价值、尊严、责任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