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期以来,西方的议会制、多党制一直以民主的外衣粉饰自己,并且经过多年的发展,它们在民主的形式上确实是越来越完善了,这使得许多不明真相的同志误以为多党制、议会制就是民主的象征和代名词.加上近年来西方"多元民主"思潮的泛滥,一些同志对我国政党制度的模式产生了怀疑和困惑,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更是借机大肆鼓吹西方民主和多党制,企图将多党制作为和平演变的突破口,扰乱人们的思想,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有鉴于此,笔者认为不应盲目迷信西方政党制度的发展模式,应对西方政党制度作出冷静理性的分析,既要肯定它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曾经有过的进步性,更要看到它在时代发展变化中面临的困境和局限性.
简介:在权力分立制约平衡的权力配置格局下,欧美等法治国家实施宪法和合宪性审查往往以普通法院或独立的合宪性审查专门机关为主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活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直接承担着宪法实施的绝大部分职能。这一根本特点决定了人大制度下宪法实施的主体、力量配置格局和合宪性审查体制完全不同于欧美国家。我国宪法实施应特别重视宪法立法运用(按主体做出的划分)和宪法间接适用(按适用行为与被适用的宪法条款的密切程度做出的区分)。对于国家行政、审判等机关来说,间接适用宪法有很大需求;审判机关没有直接监督宪法实施的地位和宪法理论根据,但应能起咨询作用。研究我国宪法实施及其监督制度的改革,应直面人大制度并尊重其宪法地位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