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警察执法过错需要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加以约束,但我国公安机关现行的究责制度在理念上过多倾向于约束警务人员个人的具体执法行为,而忽略了公安机关作为一个整体所实施的执法行为。同时,由于当前警察执法过错的究责权是由出现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自己掌握并实施,因此并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某级公安机关作为一个整体所实施的执法行为存在过错的现象。鉴于此,应明确公安机关和警务人员在某些执法过错中的角色定位,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追责程序和责任追究机构,并完善警务人员的司法及行政救济制度,以实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中的权责对等。这样,既能够有效遏制警务人员的执法过错,又可以进一步约束公安机关以集体名义实施的种种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执法行为。
简介:地方治理方式与诸多因素有关。我们控制了历史因素和国家制度因素这两个变量后发现,中国各地的治理方式与其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方式息息相关。当面临相同的发展压力、考核压力和民主化压力时,各地表现出的应对方式是如此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间内,丰富的自然资源禀赋为地方治理压力带来了时间缓冲和物质缓冲,使得各种难以测量的社会发展指标,被那些数字化的、容易测度的增长指标所遮蔽。但这种遮蔽只是暂时延缓了压力的释放,压力并未消失。相比之下,商业和贸易发达的地区对交易规则更敏感、要求更高,而这些规则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商业发达地区,对来自外界的民主化压力、平等化压力、秩序压力有着更直接的传导,这为治理带来了调整和转变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