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所谓“机制”,按照史蒂芬·克莱斯纳的定义,是指“特定国际关系领域的一整套明示或暗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行为体的预期以之为核心汇聚在一起”.国际合作会议机制是国际合作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一系列有关国际合作会议的形式、程序、运作规则的安排,是一种新型的国际合作机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国际合作会议机制以其对国际合作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在世界各地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中国-东盟教育合作的进程中,如何通过建立有效的会议机制来促进教育合作的发展,是一个需要我们去研究和实践的问题.以下拟就中国-东盟教育合作中的高层会晤机制、会展机制以及大学校长联席会机制等进行初步探讨.
简介:“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构想,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是整合沿线各国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新视角.本研究从地理位置独特、旅游资源互补、历史文化互通和合作前景利好方面阐述了“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提出了由国际旅游合作走廊、国内旅游合作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和丝路国际旅游港构成的“一带一路”区域旅游合作空间格局.在现有多边合作组织的作用下,“一带一路”区域应在旅游政策、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交流、旅游投资和旅游客流等领域加强旅游合作,发挥并加强以政府宏观主导、旅游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引导的积极作用,实施日常工作机制、政府协商机制、投资促进机制和应急处置合作机制.
简介:"上海合作组织"是在新世纪之初成立的新型地区性组织,是"上海五国"机制的继承和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它的成立必将为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简介:跨境安全问题是影响中国与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5个下湄公河国家政治经济合作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关系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水平能否冲破瓶颈的重要条件.现有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湄公河委员会等多边机制对于跨境安全问题捉襟见肘、应对不力.2015年11月中国提出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其合作内容涵盖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3个重点领域.因此,该机制的建立为解决次区域内跨界安全问题、深化区域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为中国展现其国际秩序建设能力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渠道.本文先就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下跨境安全治理的相关概念、研究现状进行分析,接着探讨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内的跨境安全问题、根源与影响,最后指出通过夯实中国与下湄公河国家的互信基础,构建跨境安全治理的合作平台,发挥中国在跨境安全治理中的建设性作用,发挥次国家政府的能动作用,处理好与域外国家和其他合作机制的竞合关系,开展跨境安全治理的早期收获等路径来发挥澜沧江-湄公河机制的跨境安全治理作用,有效应对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跨境安全问题.
简介: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中,不能不面对领导权的问题。由于东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多元化,决定了该地区合作进程中领导权问题的特殊性。目前东亚地区的领导权(主导权)现状是小国主导模式(东盟模式)。本文笔者对可能存在的美国领导模式、日本领导模式、中国领导模式、中日合作领导模式等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提出了“东盟机制下的中美日合作领导模式”。“东盟机制下的中美日合作领导模式”解决了中、美、日三大国都不具备单独领导该地区的绝对资质问题;承认了美国在东亚的利益存在,有利于实现美国与东亚国家间的共存共赢;尊重了目前东盟主导东亚区域合作的现实,弥补了东盟模式的不足;能够调动中等国家、非政府组织等“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
简介:湄公河地区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资源禀赋,使得该地区长期以来一直是大国利益角逐的战场。近年来,美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俄罗斯、欧盟等区域外大国和地区组织对湄公河地区开发合作的积极参与,使得大国利益在该地区交汇重叠,相互竞争、博弈的局面在该地区激烈上演,呈现出合作“机制拥堵”的局面。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湄公河地区的现实需求,不仅保障力度不够,且各机制之间彼此牵制,反而妨碍了该地区开展更加深入的开发合作,这对于一个欠发达地区来说并非幸事。如何协调各大国在湄公河地区的战略利益与重大关切,真正考虑湄公河国家的利益诉求,并提供地区公共产品,维护该地区的持久和平,促进本地区繁荣,成为中国深化湄公河地区开发合作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中国可加强与区域外大国的战略对话和协调,以政治互信促安全合作,以安全合作促地区稳定,从而减轻区域外大国的掣肘。同时,中国也要站在更高和长远的立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在湄公河地区的战略目标,避免对抗,坚持良性竞争。
简介:随着南海区域周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勘探开发的不断深入,南海海洋环境面临沿海栖息地退化、过度捕鱼和陆源污染等巨大风险。台湾在南海问题上与大陆有着同样的根本立场和面临着同样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挑战,因此两岸在南海区域进行合作具有必然性。在合作机制上应确立基本原则、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及执法合作等方面的研究。以台湾、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所环绕的南海北部区域是两岸沿海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两岸南海合作的核心区域及发展平台,在国内一体化进程中尝试将包括台湾在内的南海北部区域进行"一体化"构建,并对该过程中各单元立法协调机制进行研究,为两岸合作及整个南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提供一个新思路。
简介:军事同盟是东亚区域合作构建迟缓的症结所在。但共存一域的两种机制——军事同盟和东亚区域合作,其各自的地缘政治特征存在冲突。军事同盟的地缘政治逻辑强调以邻为壑,而区域合作的地缘政治逻辑强调以邻为伴;东亚军事同盟具有双边-非对称性结构特征,强调同盟内部观念的同一性及同盟与他者的差异性,而区域合作是一种多边结构的构建,强调观念的包容性。双边同盟很难汇聚多边利益,而双边-非对称性的同盟结构,使次级同盟成员处于绝对劣势,在增强其对主导盟国的依赖度的同时也减少了其政策选择度。军事同盟与区域合作构建均具有谋求利益与安全的功能。但军事同盟强调现实的、短暂的安全利益,以军事合作为特征。区域合作则兼顾现实和未来的中长期利益,以全面合作为特征。军事同盟提供的安全产品的受众是参与同盟的国家,区域合作提供的安全产品的受众是本区域的全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