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心理应激是个体对外界威胁、挑战经认识、评价后所产生的心理、生理和行为反应。适当的应激能增强个体对外界有害因素的身心适应性,然而应激负荷过大或应激时间过长,则会导致个体处于身心亚健康状态。警察的职业特殊性使其长期暴露在高风险、高强度、高应激等状态中,成为慢性心理应激的高危群体,并因此导致诸多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损伤。我国警察职业心理健康现状严峻程度已然令人堪忧,因此,通过分析警察心理应激、应激源、应激中介机制、应激系统模型等,从综合干预的视角提出警察"生理—心理—社会"三级评估与干预策略。
简介:犯罪可分为实害犯和危险犯两种。危险犯是指实施危害行为后以出现某种法定危险状态作为其构成要件的犯罪。由于危险状态是可以进一步发展为实害结果的,因此,行为人在实施危险犯罪时,其对危险状态和可能发生的实害结果所形成的心理联结状况会呈现多种模式。对于危险犯而言,在罪过形式认定上应以行为人对犯罪构成中的法定危险状态的认识和态度来判断。尽管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实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并不能作为其罪过形式,但这一心态在主观上对危险犯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与另一种心态模式的危险犯在主观上区别开来,它是一种主观超过要素。司法实践中,正确分析危险犯的心理联结模式及其罪过形式,对于准确认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刑法关于危险犯的规定仍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应在立法上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