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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价格歧视行为因其违法性可能招致反垄断法的干预。作为一种可能的限制竞争行为,价格歧视的违法性需要从行为主体等方面来判定,一般认为,价格歧视的行为主体必须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然而,虽不占有很高的市场份额,却足以使交易相对方产生依赖关系,从而有能力强加不合理价格条件的特殊市场力量也不容忽视,因此,宜引入"相对优势地位"理论。建议将违法价格歧视的行为主体规定为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经营者,并分为"市场支配地位"和"相对优势地位"两种情形进行认定。认定"相对优势地位"时,宜将经营者的交易相对方是否具有"可合理期待的可能性转向"作为重要依据。

  • 标签: 价格歧视 行为主体 市场力量 相对优势地位 市场优势地位
  • 简介:民办学校法律地位是其改革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将民办学校定位为"民办非企业法人",这是基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对民办学校的定位,它无法准确、全面地反映民办学校法律地位。一些学者从公办与民办学校的不同性质出发,推演出两者法律地位的差异,这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本文以是否实施行政职能作为行政主体的判断依据,认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实施教育管理行为的过程中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其与相对人构成行政法律关系。

  • 标签: 法人 行政主体 民办学校法律地位
  • 简介:民事主体制度作为私法制度运行的核心基础承载着人类的理性欲求,也蕴涵着深刻的价值意义。由罗马法而展开的古代民事主体,无论在现实层面还是在制度层面,整体上展现的是不自由与不平等。但如果细心探寻,仍然能够从中发现某种自由的潜在诉求与平等的事实蕴含。虽然这种自由与平等因人类理性的发展局限而未能升华为观念形态,但却为近代民事主体的观念自由与平等提供了必要的积淀与储备。

  • 标签: 民事主体 身份 自由 平等
  • 简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中心的相关法律,以共有方式确立了业主对于公共物业财产的物权。但是,源于罗马法的共有制度本质为个体主义法律,而业主在共有权的行使过程中形成的是团体关系。以个体主义为指导而设计的调整业主共有权关系的法律使得业主共有权的行使效率低下。针对业主的团体关系,立法理念应当从个体主义转向团体主义。效率是团体主义法追求的终极目标,针对业主共有部分具有"区域性公共物品"特质,业主共有权行使主体的业主团体主体化是效率目标下的最优选择。在业主团体主体化的实现过程中,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业主团体的内涵、确立业主团体的主体资格、赋予业主团体以适度强制手段。业主团体的主体化选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可以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

  • 标签: 业主共有权 个体主义 团体主义 区域性公共物品 业主团体
  • 简介:我国教育行政机关与中小学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一直以行政法学中的管理论为理论基础,这在实践中已对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基础教育发展构成了严重阻碍。对此,应以平衡论为指导,对二者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予以反思和重构。这就要求我们完善中小学的行政权利,明确界定和充分保障其民事权利,尤其是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机关也应转变行政理念和权力行使方式,加强依法行政,并有效控制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 标签: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管理论 控权论 平衡论 办学自主权
  • 简介: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期间,对占领地国民实施各种反人道的罪行,产生了各类民间战争的受害者。20世纪90年代起各国民间战争受害者竞相抵达日本起诉日本政府或日本加害企业,他们遭遇的“法理障碍”有:个人不是国际法上救济的主体、国际条约被拒绝适用以及受害者国籍国已经放弃了个人的赔偿请求权。因此,民间对日索赔步履维艰。厘清受害者国籍国在救济民间战争受害者权益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在以国际人道法救济民间战争受害者的实践方面,韩国从过去单一的权利主体逐渐转变为现在的权利与义务兼有的主体,韩国的救济战争受害者的实践为其他受害国提供了新的模式。通过分析韩国启动国内救济途径的法理基础,进而论证国家保护民间战争受害者不仅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

  • 标签: 民间对日索赔 旧金山和约 外交保护 民间战争受害者
  • 简介:渎职罪的违法性本质是对渎职行为的否定,或者说是对公权力不正当行使的否定。理论界对渎职罪主体认定的争论主要集中于职务说和职权说两种学说上,职务说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强,但只能解决大多数渎职罪的主体认定问题,对于一些比如接受委托或授权等行使公权的主体就很难被认定;职权说从实质的角度似乎能将所有的渎职罪主体囊括其中,却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标准,因此,必须将两种学说结合起来指导渎职罪主体认定的司法实践。

  • 标签: 违法性本质 职务说 职权说 互动关系
  • 简介:国际通信法是现代国际法专业化发展的产物,其界域包括两类通信领域的国际事务:一是国际通信活动的规制,二是通信制度的国际协调;其主体具有鲜明的多元化特征,被国际通信法赋予国际人格并参加国际通信法律关系的实体,不仅有国家和政府国际组织,还有法人和个人。国际通信法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其规范具有普遍性、区域性和双边性三个不同层次,分属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联盟、世界贸易组织等众多国际体制。归于国际通信通道法、国际通信服务法和国际通信行为法三个不同板块,由此形成了国际通信法的立体网络架构。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但有关通信的立法相对滞后。因此,有必要熟悉通信领域的国际规则.加强国际通信法的研究。

  • 标签: 国际通信法 界域 主体 架构
  • 简介: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海洋生态索赔案件存在索赔主体混乱、错位的现状,有关国家机关就索赔权的行使尚未能有效协调,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对海洋生态损害提出索赔。从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入手,以海洋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划分为视角,分析各职能机关的权限范围,理清有关国家机关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权行使的界限,以确定和统一各类型海洋生态损害具体适格的索赔主体,并探索确定中国海洋生态损害索赔主体的方法。

  • 标签: 海洋生态损害 索赔主体 海洋环境保护
  • 简介:规制主体就是权力配置问题。我国矿业管制权的内部结构关系并未能形成一个协调有序的权力体系。在纵向关系上,矿业勘探和开采的审批权在中央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分层化”配置,常常被地方政府将规模矿区分而处之,变相地加以分散分割审批。在横向关系上,形成了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规划部门等管理体系,系统庞杂,常常出现权力主体错位、管制权力内部结构体系混乱等问题。解决的方法就是建立独立的规制主体,并形成多元化的规制主体

  • 标签: 合并 误区 独立主体 多元化
  • 简介:如果违法行为给国家财产及环境公益造成损失,对遭受损失的财产和环境负有监管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既未进行行政处罚,也未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那么在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人提起的公益诉讼中,法院能否判决该行政机关履行相应的作为义务?又如何界定其作为义务的内容?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行政管理过程 诉讼主张 违法行为人 检察机关 农林局
  • 简介:简政放权目的在于规范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最大功效是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最大程度调动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简化市场主体资格证照管理,可以从市场经营主体从业资格、执业证照、行业自律、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内容进行。通过修订我国有关经营主体资格证照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自律组织自律监管活动,重构我国市场经济经营主体准入机制,构建一个民主、平等、公正、自由、法制、有序的市场经营主体制度。

  • 标签: 简政放权 市场经济 经营主体 资格 政府职能
  • 简介:一直以来,中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普遍接受和遵循《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船舶所有人责任专属制度,将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限定为船舶所有人。然而,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是否具有扩张性,即是否可以及于船舶所有人以外的当事方却鲜有讨论。针对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的扩张性,通过对国外立法、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例及理论基础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中国目前船舶油污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认为扩张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在中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标签: 船舶油污 责任专属 民事责任主体 扩张性
  • 简介:内地已经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缔结了投资协议,并且与台湾签订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但CEPA协议在投资方面仅关注服务业市场准入和投资便利化,并未就投资待遇和投资保护问题作出规定,导致内地港资享受的制度性保障弱于其他外资。内地与香港应在CEPA的框架下签署投资协议,在充分考虑两地关系特殊性的基础上,就投资待遇、征收及其补偿以及一方投资者与另一方政府争议解决等问题做出规定。

  • 标签: CEPA 投资协议 投资待遇 征收 争端解决
  • 简介:合同责任受税法规制植根于税法构成要件的满足,在合同义务与税收客体的合力作用下,合同责任与税法紧密相连.合同责任的法律规制在合同法上有一套自行规则,规则运行的结果便是经济效果的出现.税法上如何回应此种经济效果并不容易,需要借助合同法的有效资源,又不可过分依赖,毕竟合同法与税法有法律使命与法律目的的不同分工,评价的标准也存在差异.对合同责任进行税法规制,关键要解决两个中心问题:其一,合同责任主体是否当然为税法上的纳税人;其二,应该赋予责任行使所致的经济效果何种税法效应,如何配置既可衔接合同法又可为税法所用的合同责任涉税规则.

  • 标签: 合同责任 税法规制 纳税人 责任方式
  • 简介:[基本案情]周某某与金某某踢球发生争执.周某某及郭某纠集纪某、谭某、仲某某和燕某等10余人,金某某及汪某纠集盛某某(持铁棒)、梁某(持西瓜刀)、常某某和商某(持弹簧刀)等10余人,双方约定晚上11点到某村庄后僻静处理论,继而发生聚众斗殴.周某某一方的仲某某和燕某被他人用锐器(类单刃刀具)刺破心脏和肺部继而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谭某受轻伤.法院终审认定被告人周某某、金某某、纪某、谭某违反法律规定,聚集多人进行斗殴,并致两人死亡.

  • 标签: 中转化 主体范围 主题聚众斗殴
  • 简介:浙江温岭幼儿教师虐待儿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关注。事件曝光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涉案当事人颜某抓获,并向检察机关移送提请批捕,后又主动撤回案件补充侦查,最后,决定撤销刑事案件。该事件如何定性,在法学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主要有寻衅滋事罪、

  • 标签: 温岭 侮辱罪 寻衅滋事罪 合法权益保护 虐待儿童 刑事案件
  • 简介:针对当前中国南海众多岛礁被侵占、大量资源被掠夺的现实,为更好地维护中国海权从而为建设海洋强国打下良好基础,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提到有效管辖这一裁决争议领土的重要标准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以下建议:中国应尽早确定u形线为岛屿归属线并加快制定海洋基本法等管辖依据;尽快建构起坚强有力的南沙群岛海域管辖主体;同时在管辖中实现管辖内容的丰富化、差异化、重点化。

  • 标签: 南海海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有效管辖 U形线
  • 简介:目次一、作为危机处置方式的问题银行并购(一)对问题银行并购处置危机的顾虑(二)对问题银行并购处置危机的合理性分析二、着眼危机处置的问题银行并购法制(一)问题银行并购法制的任务与要求(二)问题银行并购制度要点与构想三、问题银行并购与其他法律的衔接(一)问题银行并购与证券法的衔接(二)问题银行并购与反垄断法的衔接四、结语

  • 标签: 问题银行 并购 危机处置 法律制度
  • 简介:法律行为,特别是司法行为的符号与仪式要素,使得其具有强烈的戏剧化特征,这种戏剧化特征服务于法律需要拥有权威这一本质要求。法律的权威基于人们的服从,除了摄于强制的服从外,人们的自愿服从由何而来呢?这需要人们将法律权威的指令内在化。有一种广泛流传的观点认为,这种内在化需要得到法律信仰的支撑,并且,法律戏剧化的目的就是为了唤起人们的这种信仰。本文将指出,以唤起法律信仰为目的的戏剧化并不适合以祛魅为特征的现代法制,对信仰的追求应当转向对信任的追求,在中国情境之下,信任对法律权威的建构尤其重要。为此,本文以拟剧论为工具,通过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共融,对笔者称之为"神话剧"和"生活剧"的两种不同的戏剧化形式及其代表的司法模型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后者更有利于建构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权威。

  • 标签: 法律权威 法律戏剧化 法律信仰 信任 司法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