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加以系统研究乃至积极借鉴,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在我国当下的犯罪论体系中期待可能性的地位问题。在详细介绍和评述了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日本刑法学中的体系地位以及是否需要对期待可能性之适用加以限制的观点后,文章认为,我国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中没有期待可能性的恰当位置,而在犯罪论体系之外讨论期待可能性也不妥当。真正引入这一价值蕴含丰富的理论,有赖于对我国的犯罪论体系加以阶层式改造。
简介:诉讼标的作为学理上的概念,从其本质机能上讲,具有'体系概念'和'指示概念'的两面性。日本的著名的诉讼标的(诉讼物)论争就是从其体系概念的层面展开的论争。但经过多年的论争发现,没有哪一个诉讼标的学说能够解决民事诉讼中的所有问题。故,日本民诉学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于诉讼标的的研究方向转向于研究解决个别问题。从日本样本来看,对体系性诉讼标的之研究正在逐渐固化、淡化,诉讼标的概念在具体问题解决上的相对化(指示性)机能逐渐被接受,体系性诉讼标的概念正在变成一种解决问题时的思考工具。诉讼标的概念是与其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和民事裁判制度共同发展的,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中有不同的机能和含义。在我国现有语境下,如想解决诉讼标的识别问题,首先应对诉讼标的概念的本质机能有清楚的认识和选择,在此基础上对诉讼标的识别之各学说进行选择,进而构筑中国化诉讼标的理论之全景。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目标。"从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与"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这两个命题具有内在一致性,法治体系建设实质是从现有法制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型。我国法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目前处于从人治到法治的过渡阶段。"从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意味着正当性基础的转变、治理体系的法治化和法治的体系化。要实现这一转型,要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合理配置政治权力、权力制约制度化这三方面入手。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拱心石,宪法法律权威是法治体系的支柱,政治权办的合理配置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