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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规制的有效性建立在对规制对象特殊性的充分认识上。行政决策的法律规制应对行政决策的谱系有科学的认识,并根据谱系划分进行类型规制,有针对性地设计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调控机制,综合运用多样的方案去回应复杂的决策实践,从而提升法律规制有效性。

  • 标签: 行政决策 谱系 类型化 法律规制
  • 简介:目次序言一、法的体系思考与法学科体系建构的功能二、价值与逻辑:体系建构要素与系统理论(一)概念法学的体系逻辑性(二)评价法学的体系逻辑性(三)系统理论关于体系逻辑与价值的统一三、基本原则、抽象概念与法释义学:德国行政法体系建构的要素与过程(一)"依法律而行政":学科体系的原则与价值(二)行政行为:

  • 标签: 体系化 基本原则 抽象概念 法释义学
  • 简介:公务接待标准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法治政府视域中,公务接待法律标准具有公开性、统一性、清晰性、层次性、强制性与权责性等特点.它的建构对于促进接待明确与接待公开、推进有效接待与廉洁接待、实现依标与依法接待、治理腐败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制定全国统一的硬性接待标准、组织实施接待标准和对接待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就是必要任务,重点应该从平衡定性与定量、协调静态与动态、结合科学分类与长期规划、宣传的体系与通俗化、预决算与公务卡的推广、监督多元、内部食堂监管等方面实施,最终为促进法治政府的逐步建成提供一份支撑与正能量.

  • 标签: 法治政府 公务接待标准 制度规范 法律标准
  • 简介:我国城镇建设的聚合辐射作用正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相应的法治保障水平并不能与上述客观发展相适应,法律援助是解决此难题的一种有效、合理方式。实践中,法律援助介入面临诸多问题和困境,理性介入的路径有:加强法律援助的立法研究,建立多元援助机构和机制,加强资金经费保障和人员竞争,为援助工作夯实基础。

  • 标签: 法律援助 城镇化建设 农村法治化
  • 简介:一、预算公开的必要性从民国时代的预算公开尝试,到延安时代的预算民主实验,再到建国后1950年财政收支概算草案,到2014年新预算法对预算公开制度的法治,百年间我们的预算制度有诸多进步,向现代国家的公共财政迈进了重要一步。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中,预算公开制度无疑对提升治理能力现代有着特别的意义。

  • 标签: 公开制度 预算公开 现代国家 治理体系 预算法 现代化
  • 简介:基于范畴论和目的论之融合而构造的犯罪论范畴体系是一个立体而非平面的体系。其内部纵向由低到高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和中心范畴三个层次构成,基石范畴是存在于中心范畴之中的作用起点;横向是由肇始于基石范畴的若干中心范畴所组成。整个范畴体系的作用机理是按照先纵向作用后横向运行的规则运作的,这符合先事实判断后价值判断、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的主张,是对德日三阶层论体系的修正和完善。

  • 标签: 犯罪论 范畴 构造 体系
  • 简介:上市公司私有交易是大股东或其关联人通过取得公司发行在外的其他股份,使得公司因股权集中而退市的一种特殊交易安排,通常采取合并或要约收购两种模式。从早期案例UOP,PureResources,到最新的InReCNX,InReMFW,以特拉华州为代表的美国法院系统不断反思和维护着保护中小股东与促进交易自由之间的平衡,审查标准从之前的结构主义二元,发展为新近的功能主义趋同对待,超越了模式决定论的传统路径。在香港地区,人数验证(数人头)规则的存废亦争议颇多。涉及我国企业的私有交易正在逐步从境外扩展到内地,围绕主动退市的法律制度,诸如董事义务、股东批准和司法审查等方面,需要更系统的研究和设计。

  • 标签: 私有化交易 主动退市 完全公平原则 商业判断规则 人数验证 上市公司
  • 简介:新定罪标准是一个价值追求、评价对象多元的标准体系,既包含了针对单个证据的证据能力标准,也包括了针对作为整体之证据体系的证明力标准。证据能力标准是由庞杂的证据能力规则编织而成的一张刚性的网,而证明力标准则是蕴含了客观证据与人的主观因素之互动的弹性标准。定罪标准是以由单个证据评价到整体评价,由刚性评价到弹性评价为内在逻辑的多层次体系。刑事证据法现代转型背景下,价值多元和自由证明原则是妥当解释新定罪标准的两个基点,对于这两点的无视、否认或认识不清,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对定罪标准的单一、客观、扁平误读之根本原因。

  • 标签: 定罪标准 价值多元 自由证明 证据能力 证明力
  • 简介:法律规则缺失是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景象和现实难题,法律解释弥合说、法律续造补充说和法律论证理论都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困境。从司法实践的结晶"创制型案例"出发,能够为解决"大前提"缺失提供实践性思路。作为法官实践智慧的载体,创制型案例是法官在"无法可司"与"不得拒绝裁判"的夹缝中裁判的案件,"规则创制"和"法律认可"共同构成其判定标准。以创制型案例中规则创制的外观形态和必要性为维度,可将创制型案例分为形式性、实质性、刚性、柔性四个类别。在法治实践中,创制型案例对填补法律漏洞、补充制定法、裁判争议和疑难案件、提升法官裁判说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将创制型案例类别,则对指导法官裁判和法治价值的维护起到积极作用。

  • 标签: 创制型案例 判定标准 规则创制
  • 简介:相较大多数发达经济体,法律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中国的金融体系是由庞大的银行部门主导的;股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有限且缺乏效率。在支持整个经济增长方面,金融体系中最成功的部分,是由替代性融资渠道、治理机制和制度组成的影子银行部门。银行和市场共存能够为混合经济部门(非国有、非上市公司)的发展提供持续支持。

  • 标签: 银行 市场 影子银行
  • 简介:<正>犯罪论体系的实质内容,取决于犯罪的实体。[1]异于德日实体刑法中仅提出对犯罪定性的要求,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对犯罪"量"的要求,如总则中的"但书"、分则中的数额较大等。虽然,分则中"量"的规定一般可直观地理解为对不法"量"的规定,但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S=kIZ 德日刑法 期待可能性 违法性 正当化事由
  • 简介:无害错误在美国刑事诉讼领域一直饱受实践和理论的争议,尽管理论上存在值得反思之处,但实践中上诉法院及联邦最高法院却十分推崇。无害错误在适用上的争议反映出寻求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的矛盾。在最小损害原则的前提下,以充分尊重程序正义为基础,允许上诉法院适用无害错误规则,在一定范围内容忍初审法院不完美的审判是可取的。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界定错误的范围及适用无害错误的标准。我国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无害错误的概念,但该规则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皆有值得借鉴之处。

  • 标签: 上诉程序 无害错误 适用标准
  • 简介: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等'三大标准',首次将教育政策法规列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前教育的课程,并提出了课程目标和学习的具体内容,给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三大标准'背景下,教师教育机构必须按照'三大标准'的要求深化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改革,改革措施包括:面向所有师范生开设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根据培养目标统一课程名称;进一步细化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课程目标;合理安排学时和学分;加强教育政策与法规教材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标签: 三大标准 教育政策 教育法规 课程 改革
  • 简介:<正>《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13年1月生效实施。本次修改总体上强化了检察职能,增强了法律监督的方式与途径,给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更加细化,尤其是增加了单纯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裁判时检察机关即可提请抗诉这一规定。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抗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与研究。本文通过

  • 标签: 刑事抗诉 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 程序违法 法律监督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一)地方法治建设量化评估的实践在法治研究中,用确定构成法治的各个要素或指标对法治进行细化分析是相当通行的做法。①借助统计数据和模型进行评估,能够用更客观、具体、量化的标准来评价法治发展的水平,从世界层面看一些法治指数已经成为评价一国投资水平和制度状况的重要依据②。就我国而言,一些地区也对法治评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香港

  • 标签: 指标体系 建设评价 法治指数 司法解决 量化评估 投资水平
  • 简介:2014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这一司法解释针对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起诉、受理、公证机构的遇错认定标准、公证机构承担的责任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公证活动,促进社会和谐。

  • 标签: 公证活动 民事案件 裁判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公证机构 司法解释
  • 简介:在理论多元的当今时代,犯罪论体系选择的本质乃是形成法学通说。而犯罪论体系通说之形成与该国当下刑法的终极价值之间存在着内在关联,价值导向内在性地决定着某种犯罪论体系的外在建构及其理论价值,在不同犯罪论体系对立之时,应把价值共识作为犯罪论体系选择的判断标准。从本体上看,犯罪论体系乃是犯罪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的有机统一,其功能在于帮助法官明确罪与非罪之判断标准及法律方法。随着人权原则成为当代刑法的基本价值立场,由于“三阶层论”在犯罪标准之外,同时重视法律方法的运用,比“四要件论”更有利于实现人权原则,因此,应成为中国犯罪论体系的选择。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价值共识 法律方法 人权保障 规范构建
  • 简介:<正>监守自盗,汉代即有记载。[1]唐律之后,"监守自盗"的概念基本定型,相关规定也愈加规范。在《大清律例》中,监守自盗是六赃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罚最重,故独居一等"[2]。中国古代以"刑"为中心构建刑律罪刑体系,并先后形成了以肉刑为中心的"旧五刑"体系和以劳役自由刑为中心的"新五刑"体系。在监守自盗律罪刑体系中,刑罚居于中心地位,是监守自盗罪研究较为核心的组成部分。

  • 标签: 刑罚体系 新五刑 《大清律例》 乾隆时期 斩监候 自由刑
  • 简介:无单放货案件中,承运人有否实施放货,即有关货物交付的事实认定问题,近年来越来越成为海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焦点.如何认定货物交付是一个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要课题.在检索国际海上运输法律制度中对货物交付定义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海事审判实践中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各自举证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无单放货案件所应体现的价值取向,就此类案件中货物交付的认定标准进行梳理和小结,以期为海商法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

  • 标签: 无单放货 货物交付 举证责任
  • 简介:在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难以在犯罪构成中合理定位。基于体系下的问题思考方式,坚持在现行犯罪构成体系内安置定量因素。提倡将犯罪构成分层为形式的犯罪构成和实质的犯罪构成,定量因素以及正当事由等均可纳入实质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事实评价与价值评价、形式评价和实质评价将在一定程度上分离,有助于解决犯罪构成相关的理论难题。

  • 标签: 定量因素 犯罪概念 形式的犯罪构成 实质的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