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然而,随处可见的引文让我想到,倘若我能耐心挑选一些柏拉图的思想的话,其中必有使我获益匪浅的超然见解。(1)柏拉图的法律观极为宽泛,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产物,其等同于自然。法律是柏拉图经常关注的主题,他的很多对话都认真对待它的某些方面。柏拉图的法律理论是其哲学的基本部分,与其整个哲学体系相互映照。然而,就像古希腊法律一般,他的法律理论从不是我们已习惯的那种自罗马共和国后期所形成的法律制度那般系统化,尽管如此,它与柏拉图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上的理论自觉与创造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重新梳理了法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关系,突破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法治的理论脉络,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法治方略、布局、价值追求、政策实践等重大问题的认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
简介:侦查对策研究,即侦查方法和措施研究等,是侦查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但当前单纯以侦查案例及经验总结为初始研究路径实现对侦查知识的累加,或以刑事诉讼法教义为初始研究路径,前者会造成不同时期、种类侦查方法、措施的割裂和孤立,后者则会陷入侦查行为控制的刑事诉讼研究。对于侦查学研究,当以刑事案件为理论中介和研究范式,从刑事案件本体论向侦查对策论的演变与过渡论证,抛弃仅对实务部门新的侦查方法与措施进行的总结式吸收,而是将解释侦查对策作为侦查学研究的基本归宿;以刑事案件要素作为通道实现侦查学理论和实务的对话,贯通侦查理论、侦查方法和侦查措施之逻辑;实现侦查学研究范式的转型与创新,突出侦查学术活动与侦查实务部门调研、总结活动的实质区别。刑事案件作为侦查活动的客体,如何将其作为中介性概念从原理论过渡到方法论和措施论,如何应用刑事案件构成要素理论解释中国的侦查实务现象、承载侦查知识,进而解决侦查学问题,是当代侦查学研究的重大课题。
简介:自我国继受前苏联的国有财产主体统一为国家以来,为了协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中央长期以来遂将部分国有财产的管理权转移予地方行使,但地方对其管理的国有财产的权属定性却一直备受关注,因国有企业事关中央与地方各自的经济状况,立法以及理论就首先对地方管理国有企业的权属定性进行关注.就地方管理国有企业的权属定性而言,我国对其理论历经了从分级管理到分级代表乃至分级所有的修正,但分级管理与分级代表仍然以固守国有企业财产主体统一为国家,并没有赋予地方对其享有所有权,所有权的权能欠缺无疑致使财产使用效率无法提高,国有财产流失也就较为严重,相反,赋予地方对其享有所有权,不仅有效地应对了实务中所存在的诸多弊端,也与现实中长期存在的地方已经对其享有所有权收益的事实相符,如此,我国未来立法应当予以采纳分级所有理论.当然,国有企业财产的分级所有往往对其他类型的国有财产主体修正具有示范性.
简介:目前对于不作为参与主要存在两种思考路径:一是以义务犯理论为中心的路径,一是以法益侵害为中心的支配犯的路径。义务犯理论的解决路径与我国刑法的规定并不契合。在支配犯框架下思考不作为参与问题是正确的解决之道,但现有的支配犯下的各种观点多有不足。根据保证人义务的类型来判断正犯的区别理论有其可取之处,但需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正,使其避免义务犯理论的通病,同时能够受到犯罪支配论的制约。不作为的参与的定性,应坚持修正的区别理论,即当保证人对被害人的无助状态存在保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为成立正犯;当保证人对作为人的侵害行为存在监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为成立共犯。
简介:参与分配制度既包括如何实现普通债权人公平受偿,同时也包括清偿优先债权;在执行分配程序中,我国应当确立优先债权职权清偿、群团优先主义、合并执行等原则和制度;因我国采用涂销主义,享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债权人无需取得执行依据即可优先清偿,法院也应当依职权清偿优先权;普通债权参与分配原则上须取得执行依据且提出申请,但允许有例外情形;债权人申请启动参与分配程序,或者申请参与正在进行的分配程序,如果执行法院不予准许的,应当赋予债权人程序救济权;对参与分配方案提出异议,如果异议事项为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既可以提起参与分配异议之诉,也可以提起撤销之诉来救济其权利;如果异议事项为仲裁裁决、赋予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可以提起参与分配异议之诉;参与分配异议程序中,不宜通过再审程序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