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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现行户籍制度是一种以人的身份歧视与地域分割为基本特征的传统社会制度,具有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强烈而鲜明的政府管制色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提出,在特定时代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户籍管理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显现。户籍制度改革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治理规律,废除歧视性规定和政策,剥离附加在户籍制度上所有不适当的管制影响,恢复户籍的本来面目和功能,逐步做到在户口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正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 标签: 户籍制度 功能定位 服务型政府
  • 简介:对烟草税所产生的抵触情绪,理应归咎于对烟草税本身的理解偏差、我国烟草税的制度不透明以及非科学应用,而并非烟草税是否能够对吸烟行为产生消极影响,因为这早已在医学与经济学研究以及域外烟控实践中获得证实。因此,烟草税本身是具有正当性基础的,只不过,我国需要进一步明确该种税收的宪政立场,建立程序公正的征收制度和烟草税税款的专款专用制度。此非但可以缓解烟控政策实施之初对烟草经济带来的冲击,同时也能消解社会大众对烟草税的正当性质疑。

  • 标签: 烟草税 烟草管制 正当性
  • 简介:管制本身是中性的,合理的运用有助于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过度管制则会束缚企业的竞争力,政府或者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在拟定管制政策时,有必要进行自我约束。今年来,重视竞争政策和竞争法的国家都强调“管制约束机制”建设,韩国建立了以公平交易委员会为核心的管制政策竞争影响评估机制(CompetitionImpactAnalysis,CIA),澳大利亚建立了直接向政府最高决策机关负责的管制效果分析机制(RegulatoryImpactAnalysis,RIA),加拿大则由中央政府推行精细化管制改革,在管制领域全面实施精明管制(SmartRegulation)制度。上述管制约束机制建设的目的明确,手段具有代表性,值得研究和借鉴。

  • 标签: 管制约束机制 竞争影响评价 管制效果分析 精明管制
  • 简介:<正>(二)不动产税之种类如上所述,台湾现行与不动产有关之税捐,其种类分布在消费税(交易税)、财产税及所得税。这些不动产税分别按其所属之种类,有其不同之课税的正当性。所谓课税的正当性,有时指是否有法律为其依据之民主正当性,有时指其课税是否符合量能课税原则。1.消费税消费税以所得或财产之支用(消费),表征支用者负担税捐之能力。因此,本来自当以支用者为该税捐之最后的负担人。消费税有时规定以销售人(营业人)为纳税义务人,并在构成要件上,从消费改以销售为其税捐客体(例如营业税)。此为基于税捐稽征经济之考虑,为减少申报单位,

  • 标签: 不动产税 狂飙价格 调控目标 调控工具
  • 简介:<正>目次一、不动产的概念及其种类二、不动产市场的分类及其区隔三、不动产产业的市场地位(一)价格恒涨保值又保息(二)总体经济上关联效果高四、不动产之投资所得决定其市场价格五、不动产之非理性价格与狂飙六、不动产之非理性价格的成因七、不动产市场之调控的必要性(一)从市场机能的回复立论(二)从狂飙价格之影响立论八、房地价格之调控概说九、传统的调控工具:不动产税(一)不动产税概述(以上本期刊载)十、应当如何调控十一、结论

  • 标签: 不动产税 狂飙价格 调控目标 调控工具
  • 简介: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是近年来国家十分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领域,已成为腐败高发领域之一,也是腐败最难治理的领域之一。为保障民生,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国家三令五申将土地资源同矿产资源、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招标投标等领域列为近年来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的重点。于立新案系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领域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

  • 标签: 监管机制 职务犯罪案件 开发和利用 土地资源 保障民生 社会秩序
  • 简介:<正>主讲人:王利明教授主持人:石佳友副教授评议人:石佳友副教授、朱虎博士王利明教授: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看着这么多同学站着,我也不好意思坐着了。我要坐着后面的同学也不一定听得见。这样吧,我就站着讲,待会儿提问的时候我再坐着讲。

  • 标签: 合同法 公共利益 合同无效制度 当事人 宣告合同无效 未生效合同
  • 简介:<正>2008年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至今仍未被消除。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严重打击了尚处起步阶段的中国QDⅡ。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一块试金石,QDⅡ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然而从目前我国有关QDⅡ法律文件中可以发现,其立法缺陷及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十分明显。这些立法和执法中的问题往往属于

  • 标签: GATS QD 法律监管 审慎监管 视角论 法律文件
  • 简介:在金融监管失灵的常态化之下,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管成为重要议题,金融监管机构的侵权责任亦因此大行其道。但是,由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束缚,侵权责任功能错位,加上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司法态度之消极克制,侵权责任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扩张并未达到预期之效应。因此,必须引入其他替代机制、适度收缩侵权责任,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第三方利益与激励金融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多重目标。

  • 标签: 金融监管 侵权责任 法定补偿制度
  • 简介:<正>本书以国家防火墙(GreatFirewall)为切入点,全景式地展现了中国政府对互联网上的言论监管的各个不同时期,并对其政策和效果做了评价。从互联网的特性对现实政治产生的深刻影响人手,提炼出几条主要的网民政治参与路径。面对这种政府此前

  • 标签: 互联网内容 网络监管 FIREWALL 政治理想 中国特色 被动防御
  • 简介:我国司法解释及审判实务工作就预约制度之重建提出迫切要求。德国法上的预约制度为此重建提供了首要的移植母本。德国法以学说、判例广泛承认预约,坚持预约和本约的区分,强调本约的一般性和预约的特殊性;就意向书等品类繁多的实务文书与预约之关系定位,一准于当事人的约束意思;就内容确定性标准,自立法动议书至晚近判例学说,多有反复;就形式要求和批准要求,适用相近规则,即取决于具体规范目的是否关注个人法益;支持实际缔约请求,且为节约诉讼成本允许诉讼合并。

  • 标签: 预约 意向书 请求权
  • 简介:政府组织在影响国际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进行相关倡导性活动。在考察关于非政府组织身份的基础上,对国家将非政府组织纳入权威性决策的方式进行归类。接着探讨非政府组织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和非政府组织在过去一个世纪里是如何改变国际法的。通过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活动的民主正当性这一持续争论加以研究,并且试图澄清这种参与的正当性的概念性基础,就政府间决策者是否有义务咨询非政府组织这一问题进行阐述和总结。

  • 标签: 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身份 非政府组织参与 倡导性活动
  • 简介:日本在制定信息公开法时,在立法目的中是否明确规定"知情权"成为争论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这一行政作用的实体与程序规制,日本信息公开法规定了每类信息的例外不公开事由、部分公开规则以及不公开决定的理由说明、公开或不公开决定的期限、第三者的程序保障等。法院依据这些规定展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时,又会产生具体的判断、审查问题。通过行政不服审查对行政机关的公开或不公开决定提出申诉的,非公开审理和Vaughn索引是两种特殊的审查方式,它们能否适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审判程序也是一个问题。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信息公开法 信息公开请求
  • 简介:<正>享有中国"阳光法案"之隆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这被视为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后,我国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

  • 标签: 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原告 起诉人 受案范围 判断基准 抽象行政行为
  • 简介:<正>设区的市、县(以下简称市县)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处在改革发展的最前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直接决定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分配。当前,基层群众对市县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

  • 标签: 行政决策 行政公开 决策研究 决策事项 行政管理 决策科学化
  • 简介:"案例指导制度"在经历了多年的呼唤和酝酿之后,正式登上了我国法治舞台。但是它在实践中的延迟露面至少说明了这一新制度在理论准备上的不足,尤其是在技术操作层面上准备的不足。如果技术保障没有设计好或缺乏可行性,制度的前景也就令人担忧。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选择、编辑、适用和完善的程序设计,加强对相关技术保障体系的研究和开发,是案例指导制度在中国必然面临的现实问题。

  • 标签: 案例 判例 成文法 判决根据 附带意见 区别技术
  • 简介:新闻事件:土地修法年内完成确权农地等待“赋能”2012年9月14日《经济观察报》刊发了这样一条新闻:《土地修法年内完成确权农地等待“赋能”》。文中说,近半年来,由相关部委或官方智囊机构组织的与土地改革有关的座谈和内部讨论,密度已超过了以往。

  • 标签: 土地制度 《经济观察报》 新闻事件 土地改革 机构组织 农地
  • 简介:股权被无权转让时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直是困扰着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难题。股权是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享有的权益,在性质上是他物权,根据物权公示原则,股权理应采用公示要件主义的效力模式。而相对于工商登记来说,以股东名册作为股权变动的公示文件,更加符合股权的逻辑要求。通过考察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可知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依据是法律对于物权人违反物权公示制度下物权人义务的一种"惩罚",即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以善意取得制度阻断物权的追及效力,但其适用也被严格限定在物权人违反物权公示体系下之义务等情形。对于股权而言,仅当股东的过失是导致股权被无权处分的近因时,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一限定是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依据对其于无权处分中的具体运用提出的必然要求。

  • 标签: 股权 无权处分 公示要件主义 善意取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