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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个结果
  • 简介:有人为了规避因“假离婚”人财两空的风险,赌咒发誓甚至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达到“假离婚”的目的之后便尽快复婚.但是这类再婚协议书、结婚保证书等因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无效的,在法律上就是一纸空文,

  • 标签: 离婚 风险 禁止性规定 书面协议 协议书 保证书
  • 简介: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商业模式的加速转变,在给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激发了更多的商标侵权。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经济的日益结合、商业模式的推陈出新,导致网络环境下的商标纷争不再是简单个案中的利益冲突,其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商业逻辑与法律逻辑的碰撞。北京市海淀区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核心区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下,创业者商标侵权风险更有典型性,问题也更为突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此前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分析,在对辖区内五年来涉网络商标侵权案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总结了近年我国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现状、特点、以及发展趋势。

  • 标签: 商标侵权案 互联网经济 网络金融 商标保护 法律逻辑 产业示范区
  • 简介:网络的“放大效应”“扩散效应”“非实时性”“信息瀑布效应”催生出较大风险,基于此,其也对进入该领域的公民提出了更高的自我保护的注意义务之要求。倘若公民没有履行注意义务而导致自身法益受损结果而成为了被害人,则被害人过错对于行为人责任的影响将被纳入到考量因素范畴。被害人教义学的根基在于自主决定权的确立,在被害人自己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遵照“法益阙如”的原理,行为人的责任刑应随之降低。本文将网络领域被害人过错的情形总结为“不法意图型”“自招风险型”“风险交易型”和“擅闯风险型”四种,在判断具体被害人过错时,需要结合被害人的结果预见可能性与结果回避可能性进行综合考察。

  • 标签: 网络领域 风险 被害人过错 结果预见可能性 结果回避可能性
  • 简介:我国近年来频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揭示了我国环境风险决策中公众参与渠道受阻的问题。反思我国环境风险决策存在的现实问题,公众参与权利体系必需要从理论和制度上予以完善。公众参与权包括信息权、程序权和救济权。信息权利是公众参与权的前提,程序权利是公众参与权的核心,救济权利则是实现公众参与权的保障。因此,要想解决我国环境风险决策中的现实问题,就要在落实协商民主决策模式的前提下,保障环境信息的充分公开、公众的全面参与、权利的有效救济,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二元价值,走向真正的环境法治。

  • 标签: 环境风险决策 公众参与权 信息权利 程序权利 救济权利
  • 简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不会沦为“花钱买刑”“交钱放人”?会不会纵容“诱骗认罪”“强迫认罪”?会不会诱发“权权交易”“权钱交易”……诸如此类的社会担忧,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潜在的最大风险。以制度兑现“坦白从宽”自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纳入司法改革的议程,许多人便由此联想到了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甚至将其解读为“中国式的辩诉交易制度”。长期以来,法学界、司法界也不乏引入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建议。

  • 标签: 辩诉交易制度 权钱 从宽处理 撤销案件 量刑建议 证明标准
  • 简介: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传统金融领域迎来了重大变革。作为“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重要表现形式,P2P网络借贷近年来发展迅猛。然而,在蓬勃发展的同时,P2P网络借贷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尤其是一段时间以来,民间融资借贷公司凭借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国家大力扶持的产业态势,利用P2P网络借贷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造成大量群众的重大财产损失。

  • 标签: P2P网络 融资借贷 风险分析 互联网技术 规制 刑事
  • 简介:一、问题:商事与家事界线的模糊化1、商事法与家事法在传统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商事法和家事法有着较为明显的边界和区别。一般认为,商事法领域主要在于调节经济交往行为与企业运行中关涉的问题,其具有更为明显的财产属性;而家事法则主要在规范婚姻、家庭与财产继承等问题,其具有更有明显的人身属性。

  • 标签: 财产继承 权益保护 交易安全 平衡 风险 股权
  • 简介:作为成品油销售企业来讲,加油站零售是最主要的利润来源,而决定加油站零售量的往往是加油站的位置,也就是土地的地理位置是决定加油站销售业绩的核心因素,土地是加油站的基础和根本.近年来,各大石油公司抢摊布局,开展加油站网点之争,最根本的就是土地位置之争.作为石油老企业,存量用地存在较多的管理问题亟待理顺和规范,必须确保新增用地和存量管理做到合法合规、权属清晰、手续完备、管理规范.

  • 标签: 企业土地 土地管理 成品油销售
  • 简介:在我国外资市场深入开放的背景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势必成为主要的投资监管措施之一,但是我国目前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并不成熟,特别是缺失外资国家安全风险判断机制等实质内容。外资国家安全风险的判断更倾向于盖然性分析,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方法是采用威胁——脆弱性的互动分析法。对于外资而言,国家安全脆弱性的关键在场是敏感产业、敏感技术、敏感设施、敏感信息、敏感地域等,这些敏感点易受攻击或者损害而难以防范或补救,从而严重危及国家安全。外资对国家安全的威胁来源是外资有意图与有能力或有机会损害国家安全。西奥多·H·莫兰总结了外资的三类威胁行为,并提出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的三威胁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并不全面,仅考察了威胁行为,而外资的威胁体现为三个方面:意图、控制能力、威胁行为。国家安全风险是意图、控制能力、威胁行为与脆弱性这四个因素的互动结果,因此,更可行的外资国家安全风险判断路径是四因素变量互动分析。

  • 标签: 外国投资 安全审查 国家安全风险 四因素变量评估方法
  • 简介:互联网金融由于具有快捷、精确等优势而发展迅速,但也孕育着许多风险,如机构具体行为方面的风险、投资者方面的风险、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法律适用方面的风险等.为化解上述风险,应集中精力深入研究国际及国外互联网金融的有关法律规定,完善我国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及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国际私法规则,并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立法活动,同时要加强国际互联网金融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 标签: 国际法应对 互联网金融 建议
  • 简介: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土壤里发芽,并在短时间内获得惊人发展,但它面对着巨大的非法集资触刑风险。本文以一种实证的视角,系统梳理了互联网金融三种典型业态实践中所面临的非法集资风险,进而深度分析现行非法集资刑法规制存在的金融垄断的刑法立场与互联网金融创新相悖、过大的罪名口径抑制了有益的金融创新和过重的刑法量刑不足以满足投资者保护的公共利益等三重困境。针对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规制出现的种种尴尬,本文提出以博弈论为视角转变刑法规制思维、建立“行政法缓冲带”、调整罪名口径、基于信息不对称进行责任分配和以投资者保障为导向进行量刑选择等多条刑法改进路径。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非法集资 刑法规制 金融创新
  • 简介:面临此高度不确定性与不可预测性的风险社会,导致现行刑事政策朝向“管理”、“监控”、“隔离”的趋势,而这样的发展趋势,充分表现在台湾地区近年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律修正上。1994年至1999年,有关台湾地区对性侵害加害人之立法,建立起相当特殊之刑前鉴定治疗、狱中治疗辅导及刑后小区治疗辅导制度。2005年相关性罪犯法律修正上,即为加害人建立全面强制治疗辅导制度、小区监控制度以及登记及查阅制度,特别是正式引进科技设备监控于台湾性侵害再犯预防上,充分表现后现代社会工具化纪律的特征。2011年之修法,将刑后强制治疗溯及既往,使性侵累犯不再成为社会的潜在威胁。惟这样的修正,难免有侵害人权之虞,亟待持续研谋改善,以资适法并争议弭。

  • 标签: 风险社会 犯罪恐惧感 性侵害 刑后强制治疗
  • 简介:忠实义务系信托构造中维持信赖基础之重要关键,且为受托人必须恪守以确保受益人之利益、信托本旨与信托目的之达成。受托人于信托关系存续中,于不违背信托目的与信托本旨之前提下,是否能从信托受益权上设定并取得担保物权?不无疑义。有鉴于此,以信托忠实义务之基础构造、受益人保护之必要以及金融圆滑化之视点,结合台湾地区及日本相关法规与实务案例,进行比较分析与研究,诚属重要。

  • 标签: 信托受益权 忠实义务 利益冲突 信托构造 金融圆滑化
  • 简介:H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故事',本质上是科层制风险治理问题。通过个案可以深化对科层组织行动逻辑的理解:当遭遇治理风险,其会主动建构风险;面对风险信息处理困境,促发自我保护机制;对于专业的风险评估,心理矛盾;在风险的分配上,倾向于风险转移和规避。责任追究的不合理,不仅会将其风险规避的行动逻辑推向极端,也可能迫于压力在具体个案中胡乱问责。治理目标的置换和相应治理技术的开发,可能进一步导致基层治理的'内卷化'。在当下中国的制度和社会环境中,该问题具有普遍性意义。基层组织往往将风险转移、规避置于治理目标的突出位置,导致治理技术的异化,使风险冲击更加不可控。因而,需要建构综合性的治理框架,嵌入法制系统,增强科层体制面对风险冲击的灵活性和回应能力。

  • 标签: 风险 科层制 基层治理 法制
  • 简介:以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及金融体系予以国际层面的研究,以人民币加入SDR为例来诠释中国导向下的国际经验嬗变问题;以中国叫停"熔断机制"为例诠释中国导向下的国际经验转化问题。以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内容作为开展国内层面研究的对象,金融市场是决定中国经济继续中高速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金融监管当局经常混淆管制和监管的界限,习惯于事前管制,而忽视事中或事后监管。金融监管必须回应市场,形成风险应对型的监管格局。金融市场的整体性、金融资源的流动性急需克服监管模式的部门化和碎片化,在机制设计方面注重信息均衡和有效激励,注重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两个方面,避免机构监管的板块化,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作用,明确承担宏观审慎职能。

  • 标签: 特别提款权(SDR)——熔断机制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市场
  • 简介:中央国有企业的顶层高级管理人员经常被调换,甚至同一行业相竞争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也可能被互换。这些人到新公司服务后,即使能自我克制不使用原公司的具体商业秘密,也难以避免使用非特定化但至关重要的抽象商业秘密。这可能导致侵犯原公司信息财产权、违反当事人离职后的忠实义务。原公司及小股东权益会因此受损,当事人、原公司董事会、控制股东也会因此遭遇法律风险。故在此类调换发生时,公司宜与当事高管签署约束性协议、设置对公司的离职补偿金来降低法律风险,但更根本的对策是减少此类调换。

  • 标签: 高管调换 商业秘密 忠实义务 中央企业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简介:这次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 标签: 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 政法工作会议 法律援助 律师执业 罪犯教育
  • 简介:经济的繁荣,必然的带动建筑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大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涉及到合同的纠纷案件也在增加。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遵循着《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但是作为一种具体特殊的合同形式,该类合同有着自身的特点。合同纠纷归根到底是关于经济利益的纠纷,最后的解决多数也是通过经济方式来解决。但合同出现瑕疵或者因此导致合同无效时,会出现哪些法律后果,对于这些问题该通归何种方式解决,是我们该研究的问题。

  • 标签: 合同无效 赔偿 折价补偿 标准
  • 简介:【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对仲裁案件执行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作出的明确规定,具有强制约束力。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其确定管辖的连接点只有两个,一是被执行人住所地,二是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法律没有赋予权利即属禁止。虽然民事诉讼法没有明文禁止当事人协商执行管辖法院,但对当事人就执行案件管辖权的选择限定于上述两个连接点之间,当事人只能依法选择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民事诉讼法有关应诉管辖的规定适用于诉讼程序,不适用于执行程序。因此,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选择,或通过不提管辖异议、放弃管辖异议等默认方式自行确定向无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的,不予支持。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建工集团 合同纠纷案 公司 有限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