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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被告人查克,男,61岁,捕前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兼任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查克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移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2001年3月26日北京市

  • 标签: 被告人 电力工业部 市人民检察院 二期工程 北京市 国家电力公司
  • 简介:本文通过妻子携假丈夫卖房的具体案例,分析了夫妻家事代理之性质、法律后果,以及由此对物权公示原则和诉讼程序的影响。同时,本案在出现行政、民事两个诉讼时,应如何处理两诉的关系的问题,本文将结合本案具体情况予以阐释。

  • 标签: 林磊明 马如明 陈桂芳 房屋买卖纠纷案 代理 无权代理行为
  • 简介:死者系1岁8个月男孩。1985年5月9日,因患轻度腹泻及腹胀肌注新斯的0.7毫克,约3~4分钟后出现面色发青、大汗淋漓、恶心呕吐、流涎、脉搏细微、呼吸困难、全身僵直等症状,随即小便失禁、黄稀大便喷射而出。立即注射0.7亳

  • 标签: 新斯的明 小便失禁 轻度腹泻 呼吸困难 斑片状出血 瞳孔缩小
  • 简介:【裁判摘要】一、港口经营人根据与作业委托人的合同.对进口货物负有部分监管职责。为了履行这一职责,港口经营人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对提货单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仅限于审查提货单上有无海关同意放行章。对提货单的持有人是否为单上记名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港口经营人没有审查义务。二、提货单一经开出,就等于承认持单人有提货权利。港口经营人根据提货单上的海关同意放行章,将货物交付给提货单的持有人.是正常放货行为,不存在过错。三、明知只有凭正本提单才能提取货物。却以虚假理由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处商借提货单,然后用该提货单办理提货手续.是以非法手段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依照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行为人应当对由此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标签: 侵权赔偿责任 实业公司 赔偿纠纷案 连云港 无单放货 贸易公司
  • 简介:<正>该书是联系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全面系统、深入地探讨犯罪论体系与基本原理的专著。作者以其丰富的学识、缜密的逻辑思考,构筑了我国新的犯罪论体系,摒弃了资产阶级刑法理论对我国现行犯罪论体系的影响,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刑法理论与我国国情的有机结合。全书洋洋40余万言,一气呵成,其新颖的特点、严谨的论述、朴实的文风,无不令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刑法学 刑法理论 有机结合 刑事立法 马克思主义
  • 简介:被告人:陈建,男,29岁,浙江省金华市人,无业。1993年8月9日被逮捕。陈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一案,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该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建与赵素英因债务纠纷,于1989年10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1989年10月起至1992年11月止,陈建分月支付赵素英本息共60400

  • 标签: 陈建明 赵素 自愿达成 浙江省金华市 债务纠纷 杭州市拱墅区
  • 简介:[基本案情]1996年6月,被告人王卫(男,1970年5月生)搬离住所,以与妻子钱某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同年10月,法院对其离婚请求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判决.后双方仍处于分居状态.1997年3月,被告人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997年10月8日,青浦区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同年10月13日晚7时许(此时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王卫明来到原住所青浦镇桂花园公寓3号楼206室,见钱某在房间内整理衣物,便上前从背后抱住钱某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严词拒绝后,被告人即将被害人的双手反扭住并推倒在床上,用一手扯脱被害人的衣裤,强行发生了两性关系,并抓伤、咬伤被害人的胸部等处.当晚被害人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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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被告人梅直方(FRANCISCOHUNGMOY),男,1949年11月15日出生,美国籍,原系美国纽约市亚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住美国纽约市214街38—29号。1993年6月16日被逮捕。辩护人冯季平,河北省石家庄市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张金龙,河北省石家庄市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备用信用证 美国纽约市 上诉人 张金龙 季平
  • 简介:在刑法分则规定了双重危害结果的故意犯罪构成当中,侵害或威胁随意客体的危害结果可能成为客观的超过要素,该要素具有区别于犯罪故意的主观心理,可以存在于独立或派生的犯罪构成内,在分则条文里有多种表现形式。

  • 标签: 客观的超过要素 危害结果 犯罪构成 成立条件
  • 简介:瑞,山东招远人,1947年生。现任烟台大学校长,教授。曾任烟台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法律系副主任、主任,副校长等职。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立法顾问,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 标签: 郭明瑞 中国 民法学 物权法 债权行为
  • 简介:2000年1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浙江杂志社副社长杜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杜有期徒刑二十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杜的哥哥杜瑜有期徒刑七年的判决.今年一月初,当法官向关押在杭州市看守所的杜兄弟宣读了这一终审裁定时,杜这个昔日狂妄自大的"改革家"不得不低下了头.

  • 标签: 副社长杜明 挪用案 撕下改革家
  • 简介:取得时效是一项发端于罗马法、并且在目前已为所有的西方国家与一些东欧国家的民法所普遍承袭的法律制度。然而在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立法机关对于在民法中确立这一制度,却一向持否定态度。在总结我国三十余年民事立法经验基础上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取得时效,便是这一态度的直接体现。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不断有人提出关于应当在我国民法中也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主张,反映这一主张的论文时常见诸有关刊物,史浩同志的《关于建立民法取得时效制度的再思考》(载《法治论丛》

  • 标签: 取得时效 民事立法 占有人 史浩 善意占有 返还财产
  • 简介: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与由此产生的惩罚性赔偿、“知假买假”问题,无论是在法学界还是普通公众之间,一直是一个激发人们情感和争议的问题。惩罚性赔偿是否正当?“知假买假”应否受法律保护?言说已有很多,但共识仍然很少。

  • 标签: 欺诈经营 差额利益 郭明瑞 惩罚性赔偿 法律保护 中国
  • 简介:【裁判摘要】在诉讼调解程序中,经人民法院主持,由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会议,就股权转让、公司债权债务及资产的处置等问题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对各股东均有约束力。故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又就《股东会决议》涉及的问题提起新的诉讼时,如不属于依法应予支持的情形,则应当判令当事人各自遵守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权 纠纷案 股东会会议 长春 调解程序
  • 简介: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对某些损害原因的查明,园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如时过境迁,损害现场被破坏,已不具备鉴定、评估条件;又如受鉴定、评估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等,无法通过诉讼中的鉴定、评估程序得到明确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运用日常生活经验对已有的证据予以分析、逻辑推理,通过形成法官的内心确信。来认定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而又合乎情理的判断。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本文从一起相邻关系案件中损害原因的查明来探讨逻辑推理与经验法则对审判的意义。

  • 标签: 日常生活经验 案件事实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相邻关系 经验分析 纠纷案
  • 简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大为兵团工作大局服务的力度,进一步

  • 标签: 兵团 政法部门 领导讲话 司法局局长 肖明生 中国
  • 简介:《中国律师》杂志主编刘桂.天津日报高级记者吴学婵.天津日报高级记者江晓清、今晚报社会新闻部副主任周贵友,是战斗在法制战线上的新闻工作者。多年来.他们关心、重视.支持我市的律师事业,始终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撰写了大量反映时代脉搏.健康向上的律师题材好作品,热情讴歌了我市律师自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了我市律师的精神风貌.塑造了我市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了我市律师的社会地位.扩大了我市律师的社会影响.为宣传我国的律师制度.宣传我市的律师工作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 标签: 律师宣传工作 突出贡献 吴学 表彰 新闻舆论导向 改革开放以来
  • 简介:<正>内蒙古耀特种灯具有限公司(简称"耀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特种灯泡、广告和装潢装饰灯、舞台艺术灯。1992年5月,耀公司和山东泰安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合板购销合同。5月28日,在看了耀公司的营业执照之后,宁夏银海保丽板厂(简称"保丽板厂"),即与耀公司

  • 标签: 超越经营范围 经济合同法 法律禁止性规定 无效经济合同 法定代表人 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