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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表面看,刑罚的产生是因为国家统治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强有力手段.但刑罚究竟是如何维系国家统治,维护社会秩序的呢?通过分析刑罚的报复功能、预防功能与改造功能,更可见刑罚之必要性.通过了解刑罚得以存在的更深层次的必要性,更进一步地说明制定合理化刑罚的重要性.要构建起科学合理的刑罚体系,应该从死刑、管制、拘役、罚金以及资格刑上等方面对刑罚制度予以完善.

  • 标签: 刑罚 报复功能 预防功能 改造功能 轻缓化
  • 简介:在深受苏联法理学影响的背景下,我国传统法概念中表达出过分强调外部强制力与国家中心主义的倾向,这在实践中带来了严重问题,并在现代社会严重限制了我国法学研究的视野。西方经典民主法治理论过分重视选举民主,这有可能使普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实际地位有名无实,而这种问题在现代社会不断加剧,在对这些问题的反思过程中产生了公共治理和协商民主理论。以这些考察和反思为线索,我们应当在中文语境下再造法概念,从而构造出新的法概念和其中的两个环节——软法硬法,并利用软法精神推动现代民主法治的发展,使软法的功能在软、硬法的互动中实现。而对于我国法治实践而言,通过实践软法机制来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建设大有可为之地。

  • 标签: 选举民主 协商民主 公共治理 国家 软法
  • 简介:自动驾驶汽车优化了人类的生活体验,但也带来了车辆乘客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三方面的风险。从技术和法律制度两个维度,可实现对自动驾驶汽车面临的上述风险的有效法律规制,但应注意区分该两种规制进路的主次层面:技术是规制自动驾驶汽车风险的基础性设施,而法律规则才是治理自动驾驶汽车的根本之道。同时还应当分别因应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超人性”和“类人性”的两个现实需求,秉持两种不同的管控理念,以形成对自动驾驶汽车规制体系的价值指引。如此,才能最终实现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有效监管。

  • 标签: 自动驾驶汽车 安全风险 监管 超人性 类人性
  • 简介:在由复数行为导致的防卫过当的案例中,如何把握这"一系列行为"直接关系到定罪量刑的认定。为把握这"一系列行为",应首先将整体评价和分析评价的对立区分为行为是统合还是分离的"横向问题"和"一个行为"的事实是否限制之后的评价的"纵向问题"。然后确定判例、学说中所探讨的"防卫行为"应该定义为"由防卫意思支配的行为"。在此基础上,对于复数行为,先判断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之后再把握防卫行为。以此为途径,解决防卫过当的行为把握问题。

  • 标签: 防卫过当 防卫行为 复数行为 整体评价 分析评价
  • 简介:修正的旧过失论从客观上限制过失犯的实行行为性,要求过失犯的实行行为是具有实质的危险性的行为.在这种实质的危险性被现实化而发生了结果的场合,就满足了过失犯的客观成立要件.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探讨过失犯的责任要件,以对构成要件该当事实存在预见可能性为必要.具体而言,要成立过失犯,首先,必须违反了结果避免义务,这就要求存在结果避免可能性;其次,还必须对于犯罪事实存在预见可能性,自然,虽要求对具体的被害客体存在预见可能性,但这种预见可能性是以某种程度的概括的、抽象的形式来判断.

  • 标签: 过失犯 修正的旧过失论 实行行为 结果避免可能性 预见可能性
  • 简介:再审之诉包括三个阶段:合法性审查阶段、再审事由的实质审查阶段及本案再审理阶段。这三个阶段既判力理论、再审诉讼标的的学说、再审事由的审查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基本上确立了再审程序"三阶段"构造的框架,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民事再审立法应结合理论研究设计程序构造上的具体规定。

  • 标签: 再审 阶段性构造 民事诉讼
  • 简介:一种凭人的指纹来识别驾车者身份的汽车防盗已由广东力盾科技有限公司研制成功、由于每个人的指纹图形都不相同,因此利用指纹识别技术制成的指纹密码汽车防盗,能将汽车防盗提高到一个新的可靠的保险程度

  • 标签: 指纹密码汽车防盗器 广东 身份识别 指纹识别技术 保险程度
  • 简介:在财税领域,权力清单日渐盛行,各级财税部门陆续发布财税权力清单。然则,权力清单虽有限权和保权的工具价值,但其法律属性还有疑义,其财政法定等财税法理尚有差距。基于规范财税权力和保障纳税人权利考虑,极有必要反思当下财税权力清单的制造机理,进而对其进行体系优化。因为财税权力清单的逻辑起点在于限权而非设定权力,本质在于通过规范财税行为达到控制财税权力的目的,让财税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让纳税人"法无禁止即可为"。

  • 标签: 权力清单 财政法定 财税权力
  • 简介:<正>目次一、“分权而治、协同诉讼”:以促进主体间对话、沟通为内容之诉讼构造的理论构建二、当事人之间平等对话:作为形成裁判资料基础的对话机制三、当事人法院之间互动式的对话:创造具有“亲和性”和“易于理解”的诉讼空间民事诉讼构造,是指以一定的诉讼目的为根据,以诉讼权限配置为基本要素,所形成的法院、当事人三方之间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从根本上讲,民事诉讼构造的基本内容,是反映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诉讼主体——法院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即在诉讼中权利义务的配置关系。上述对民事诉讼构造的定义,存在两组权限配置关系:一是法院当事人的

  • 标签: 诉讼构造 当事人主义诉讼 法理分析 案件信息 释明权 诉讼地位
  • 简介:<正>一引言过失犯之理论,亦可视为故意犯理论之另一侧面。盖故意过失之定义,学说上不论采何种见解,总归无法回避如何区分二者之问题。对此,代表性意见为:过失非故意之减轻形式,系故意有质上区别之罪过形态。刑法学界多循其逻辑,于是故意过失之概念形同水火,乃至故意犯过失犯体系泾渭分明。虽然,双方皆为刑法处

  • 标签: 过失犯罪 责任能力 自信过失 实行行为 旧过失论 有认识过失
  • 简介: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紧紧围绕法律监督的内在需要来进行,以保障检察机关有足够的能力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责。从法律监督的内在需要出发,检察权应当具有四个方面的具体权能:调查权、追诉权、建议权和法律话语权。在检察权中,这四项权能居于不同位置,但又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和密切的联系,共同服务于法律监督的目的。

  • 标签: 调查权 追诉权 建议权 法律话语权
  • 简介:在案件事实认定中,证明标准起着直接衡量全案证据链条复合证明力能否合理合法地推导出案件事实的重要作用。其结构基本都是由"质""量"两部分要素组成,我国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缺乏体系性和完整性,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加以完善。

  • 标签: 事实认定 证明标准 构造
  • 简介:主观预备合并之诉是一种不同于普通共同诉讼及必要共同诉讼的全新的诉讼形态。从二请求之间的实体关系看,主观预备合并之诉以先后位请求之间存在不能并存关系为必要条件。从二请求之间的条件关系看,先位请求的起诉行为是当事人独立的诉讼行为,未附加任何条件;后位请求的起诉行为附有解除条件,当解除条件成就时,即先位请求胜诉判决确定,该诉讼行为丧失效力,后位请求的诉讼系属溯及消灭。从二请求之间的审判关系看,无论先位请求是否有理由,法院均应当对先后位请求一并作出判决。从二请求之间的上诉关系看,应当适用拟制上诉,当事人仅对其中一请求上诉时,应拟制当事人对另一请求也提起上诉。

  • 标签: 预备合并 共同诉讼 不能并存 解除条件 拟制上诉
  • 简介:对结果加重犯的构造的探讨可以围绕对基本犯罪和加重结果的阐释而展开。基本犯罪可以是危险犯,也可以是行为犯。加重结果是结果加重犯的独特的构成要件要素。加重结果与基本结果的性质是否相同,不影响结果加重犯的成立。

  • 标签: 结果加重犯 构造 基本犯罪 加重结果
  • 简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案例中呈现的同案不同判及其司法逻辑规则引发的现实困境,主要缘于"房地一体"下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得继承之间的冲突妥协。目前学界提出的法定租赁权和集体赎买方案均无法有效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困境。而在宅基地居住保障功能蜕变、农民住房财产权转让与抵押的语境中,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及宅基地开发权价值凸显的推动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具有正当性。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实现,既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由户内流动的集体成员改造为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人或受让人、将期限改为集体成员身份解绑的固定期限,又应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继承人应否支付使用费无关,也不宜剥夺非本集体成员继承权。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 集体成员 房地一体
  • 简介:<正>目次一、社会团结:涂尔干的启发局限二、儒家"活法":中国社会团结的基本事实三、儒学义理:中国传统社会团结的原教旨四、"龙种"变"跳蚤":儒学义理的流变之路一、社会团结:涂尔干的启发局限作为舶来的理念、原则、规范系统社会团结(SocialSolidarity)生态,③现代法治要成为本土秩序的有机构造者,它必须面对并回应中国既有的社会团结生态。人是社会团结的动物。亚里士多德称,"城邦出于自然的演化,而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凡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任何城邦的,他如果不是一

  • 标签: 儒家传统 城邦生活 涂尔干 政治动物 法社会学 埃利希
  • 简介:物权法作为调整主体对客体的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人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取得或让与财产及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相对应的法律制度,物权法历来就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我国,自建国以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不仅在法理上否认了物权学说,

  • 标签: 物权法 财产 法律规则 合同法 法理 侵权行为法
  • 简介:侦查指挥构造的设计应当建立在价值维度认识维度的基础上,设立严格的、科学的、合理的刑事侦查指挥构造,来实现人权保障和秩序保障的经纬度。在构建公正、科学的现代刑事侦查制度时,必须充分关注和考量刑事侦查指挥构造的形式正义性。

  • 标签: 侦查指挥 刑事诉讼 模式设计
  • 简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迄今为止制度文本和司法案例最丰富的公益诉讼类型。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都具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但三者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不一样的。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其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且请求的内容超越了检察监督和行政救济的范围为条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行职权主义,不严格遵循处分权主义,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事实和收集证据,判决的主文可以超越原告的请求范围且要考虑判决的执行实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法官对于程序的进行和实体的形成都有很大的控制权,此系非讼法理的体现。

  • 标签: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原告主体资格 起诉条件 非讼法理
  • 简介:融资租赁交易是以出租人和承租人为当事人的两方交易,三方结构安排不利于厘清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有违。融资租赁交易的权利构造可以设计成“所有权+用益物权”模式,也可以设计成“所有权+租赁权”模式。这两种模式都体现了所有利用的分离,但就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利用而言,前者属于物权性利用,后者属于债权性利用。两种建构均须公示租赁物之上的权利负担和物权变动,只不过“所有权+用益物权”模式中,公示的是租赁物上的他物权,间接公示租赁物上的所有权;“所有权+租赁权”模式中,公示的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但这一公示又不同于不动产权利的公示,仅具对抗效力,相关制度应在“声明登记”模式之下去设计。

  • 标签: 融资租赁 三方结构 动产用益物权 物权公示 登记对抗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