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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珊瑚虫QQ案,彩虹显IP案,360与腾讯间的3Q之诉,都将第三方插件侵权问题推入了人们的视野,第三方插件是否侵犯宿主软件著作权亦引起学界的广泛讨论。然而,针对不同类型的第三方插件,软件修改权能否适用有着不同的结论。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4年6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将软件修改权纳入133款8项“改编权”中。如果《送审稿》得以通过,其中的“程序改编权”的部分对于第三方插件侵权问题能否适用、如何适用,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问题。

  • 标签: 软件修改权 第三方插件 改编权
  • 简介:世贸组织成员方可以援引例外条款使其实施的限制性贸易措施获得正当性,美国博彩案作为适用《服务贸易总协定》14条1款的第一案,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应为成员方的国内事项,并由成员方自行对其作出判断;不过成员方的这种判断权不是完全的,而要受到争端解决机构的检验。成员方在采取限制措施之前,应当善意地寻求合理可行的替代措施,且其措施不能是任意的或不合理的歧视,也不得构成对贸易的变相限制。随着国际贸易的增长,各成员方援引该例外条款的可能性增加,并可能会涉及人权因素和域外影响力。

  • 标签: 服务贸易总协定 公共道德 公共秩序 必要性检验 非歧视
  • 简介:器官摘取可以分为活体器官摘取与死体器官摘取。就前者而言,法定代理人不能代为承诺;刑法只是禁止摘取未成年人的器官,而并未一概否定未成年人的承诺能力;在摘取器官将会造成危及生命的重伤或该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时,摘取者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承诺者基于法益关系的认识错误而承诺被摘取器官时,该承诺无效。就后者而言,可以基于被害人承诺阻却盗窃、侮辱尸体罪的成立。

  • 标签: 被害人承诺 器官摘取 故意伤害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
  • 简介:民法诚信原则并非“帝王条款”,而是保底规定、补充原则,有适用门槛。合同债务人缔约其实是两个允诺,第二允诺即担保第一允诺。在违约人不能从违约中直接获利的前提下,法律无需禁止违约,也不禁止违约,但禁止不承担违约后果。合同的强制性不在于强制履行,而在于强制补偿。根据民法法理演绎出的一系列规定和理论,包括多重买卖在内的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明确,出卖人可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向谁履行合同,但违约必须承担补偿债务。法律必须保护交易安全,但保护交易安全不等于否认正常的交易风险。《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关于多重买卖的规定将诚信原则与民法法理对立起来,否定民法法理演绎出的一系列规定和理论,不能成立。

  • 标签: 多重买卖 诚实信用 买卖合同 合同效力
  • 简介:通过对一起少年特大少年凶杀案的分析可以看出关怀和爱的缺失,学校监管功能的弱化,沉迷网络,个体愤怒因子的累积,是致使他犯罪的主要原因。我们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的司法化改造,对未成年人的责任监护制度的建立,构建与督导学校的德育考评体系,和对网络和自媒体不良信息的多维度管控。

  • 标签: 少年犯罪 收容教养制度 责任监护制度 德育考评体系
  • 简介:回应权是名誉损害救济的重要方式之一。基于该权利,被报道者有权要求报道媒体在原报道的同一版面、同样字体及篇幅免费刊登回应文章。回应权可以发挥救济名誉损害、减轻媒体诉讼压力与促进资讯多元等功能。我国《出版管理条例》虽规定了该制度,但其适用规则及法律效力并不明确。在比较研究基础上,建议回应权的适用范围应当扩张至所有媒体形式,包括印刷媒体与广电媒体,并主要限于事实报道的情形。被报道者行使回应权的,应当限制媒体名誉侵权责任的范围。

  • 标签: 回应权 《出版管理条例》 名誉损害
  • 简介:《刑事诉讼法》188条1款的规定严重破坏了刑事诉讼法所力图构建的证人出庭作证体系.而且理论界存在将此项规定误读为中国封建法上的“亲亲相隐”和西方“亲属拒证特权”.《刑事诉讼法》188条1款的规定可以总结为中国法上的“亲属拒绝出庭权”,既阻碍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也剥夺了被告人的对质权,不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趋势.在厘清对《刑事诉讼法》188条1款误读的基础上,应当借鉴《刑事诉讼法》已确立的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制度,采用授权性规定为主、例外性规定为辅的模式进行重构.

  • 标签: 亲亲相隐 亲属拒证特权 拒绝出庭权 缺陷 重构
  • 简介: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其中37条对《刑法》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问题的修改,引发了人们对如何保障律师辩护权的思考。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需以平等的控辩关系、辩护制度的发展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为前提。《刑法修正案九》37条尚需完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审判监督及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中应发挥更大作用。

  • 标签: 修正案九 辩护制度 审判监督
  • 简介:全国检察长会议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 标签: 检察长 北京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政治局 政法工作
  • 简介:《民诉法解释》251条和252条分别对二审与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作出规定。其中,前者的适用范围较为模糊而有待辨析。因此,有必要在区别诉讼请求“质”的变更和“量”的变更的前提下,分类型讨论二审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构成要件。后者规定了再审发回重审可变更诉讼请求的四种情形,其中第三、第四种分别涉及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以及不变更无法通过另诉解决,需要结合实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以展开分析。

  • 标签: 发回重审 诉的变更 诉讼请求 诉讼标的
  • 简介:《物权法》上过于简略的规定使得土地立体开发中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纠缠不清,应分析、检讨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确定、土地所有权人的分层设立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再利用方式三大问题.形成土地立体开发私法制度的基本框架。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应通过登记制度予以确定,《物权法》出台前未登记垂直范围的,当事人可凭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司法裁决等申请登记.否则视为没有限制。然后,土地所有权人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则应包括权利范围不得重叠、已有物权人不享有同意权等.同时物权人间利益协调可通过变通适用相邻关系、地役权制度与确立司法介入等方式进行。最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未使用空间的利用问题上,基于制度背景、立法现状等考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但其可通过权利的部分转让实现对空间的再利用。

  • 标签: 建设用地使用权 范围界定 设立主体 设立规则
  • 简介:《民诉法解释》93条的规定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9条。其中相关条项下规定的“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具有的所谓“预决效力”,在学理上与既判力的概念及理论有着紧密的联系。与此相应,《民诉法解释》247条有关“裁判生效后”禁止重复起诉的规定则应视为直接以既判力作为基础的程序规范。本文将247条与93条的解释相结合,梳理了既判力和预决效力这两个概念在我国司法实践这一特定语境下的内容、相互问的关联及区别,并依据前后诉的主客体及时间范围是否一致等因素考察前诉可能对后诉发生的法律效果,在解释论上构成了一个可资对相关程序规范进行理解和适用的概念整理框架。

  • 标签: 预决效力 积极既判力 消极既判力 参加效力 证明效力
  • 简介:目前,第五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和授奖仪式在北京举行。荣昌区院民行科科长潘朗同志被授予第五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并进京领奖。潘朗同志是全市获此殊荣的8名模范之一,也是全国检察系统获此殊荣的2名模范之一。

  • 标签: 道德模范 提名奖 检察系统 座谈会 同志
  • 简介:《维也纳条约法公约》31.3条(c)项在澄清条约模糊、填补空白的同时也留下了诸多疑问:哪些规则具有相关性?"适用于当事国间关系的"这个短语是否对可以适用的国际法规则的范围具有限制性作用?是否是指条约解释之时处于生效状态的国际法的全部?因此,对31.3条(c)项立法沿革、用语含义以及相关国际司法实践的探究,对于深入了解国际条约解释规则作用的机理具有积极意义。对时际法性质的理解是审视31.3条(c)项的一个必要前提。条约解释通常难免借助于其后的相关新条约。

  • 标签: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第31.3条(c)项 条约解释 相关国际法规则
  • 简介: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81条3款关于证据保全程序参照适用保全程序的规定乃错误的立法。因为从方法论上讲,只有性质上相类似的制度或程序才有参照适用的可能,而证据保全程序与保全程序虽均含有保全之名,在性质上却是迥然不同的两类诉讼程序。证据保全乃预先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与正式的证据调查程序具有同一效力;保全程序乃暂时地、假定地确定私权的程序,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的强制执行中顺利实现当事人的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81条3款是我国立法者长期存在的关于证据保全性质之错误认识在立法上最为集中也是最为直接的反映。为充分实现证据保全制度的机能,应立足于证据保全本质上乃预先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而作相应的制度安排。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证据保全 证据调查 保全程序 参照适用
  • 简介:与会人员:段厚省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学棉教授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陈杭平副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郭翔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林剑锋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许可副教授国际关系学院冯珂讲师北京化工大学李铎助理编审北京大学出版社刘哲玮讲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君博讲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马丁讲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赵蕾讲师华南农业大学袁中华讲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标签: 撤销之诉 既判力 案外人 申请再审 虚假诉讼 判决效力
  • 简介:会议主题:民事判决既判力理论与制度化研究时间:2015年6月7日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22高铭暄学术报告厅报告人:郭翔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剑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特邀嘉宾: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荣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跃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徐胜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马爱萍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珏《法学研究》杂志社编辑杨会新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

  • 标签: 既判力 清华大学法学院 《法学研究》 林剑锋 学术报告厅 诉讼标的
  • 简介: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湖北武汉举办第一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全国33支参赛队伍66名选手参加了竞赛。经过紧张而激烈的角逐,代表我市检察机关参赛的两名选手在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五分院张平同志荣获“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 标签: 检察业务 刑事执行 称号 张平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业务竞赛
  • 简介:一、与《物权法》193条相关联的规则关于抵押权的保全,除《物权法》193条外,与之相关联的法条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51条该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 标签: 抵押权人 担保法 船舶抵押合同 赔偿范围 物上请求权 保全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