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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个结果
  • 简介:刑法114条与115条1款之间是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114条包含具体危险和轻实害结果两种情形,两种结果在规范上均属于具体危险犯。115条1款包括行为人对加重实害结果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均属于结果加重犯。114条既遂的标准是危险状态的出现,着手的标准是出现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着手认定与实行行为可以分离,114条有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没有犯罪未遂,也没有犯罪既遂后的中止,具体危险状态出现后行为人中止的作为酌定量刑情节。115条1款的严重实害结果是加重的犯罪构成,与114条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共同构成量刑规则,在法定刑的选择上量刑规则起决定作用。故意的结果加重犯未遂时,适用114条犯罪既遂。故意的结果加重犯中止时,适用114条犯罪既遂,同时将中止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 标签: 具体危险犯 结果加重犯 既遂 未遂 中止
  • 简介: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29条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说认为,本款是对教唆未遂的规定。教唆未遂是指教唆人以教唆的故意实行了教唆行为,但是被教唆的人未知悉其意思;或虽知悉其意思但未因此产生犯意;或虽产生犯意但未着手实行犯罪。简言之,本款处罚的对象是正犯未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下的教唆行为。但是,

  • 标签: 教唆行为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性质 减轻处罚 教唆未遂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极少依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7条之一3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援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判处从业禁止。“从其规定”属于法律拟制性的授权规定,是我国刑事立法中的特有现象。应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向度对“从其规定”所援引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范围进行限缩。“从其规定”并非要求放弃刑法的规定。从业禁止适用中的“从其规定”只是授权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突破“3年至5年”的限制,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来宣告从业禁止。应当在“从其规定”的前面增加“可以”二字,使“从其规定”由强制性规定变为任意性规定,以便与该条1款的任意性规定相协调。

  • 标签: 从业禁止 从其规定 援引范围 适用规则
  • 简介: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增加了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对行政裁量行为进行司法审查。通过对学理与司法实践的考察,发现该审查标准在理解与适用中出现困境,表现为适用范围的分歧以及判断标准的模糊。困境的根源在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划分没有遵循统一的逻辑,从而导致审查标准适用的混乱与杂糅。回归规范体系本身,通过立法原意与体系解释,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应仅适用于法效果裁量;基于该审查标准判断的关键在于行政自主性与拘束性的平衡,故而可以借助行政机关的理由说明,采用客观、多元化的标准进行认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判断标准:结果畸轻畸重、不合理迟延、方式不当、违反立法目的、忽视相关因素、违反基本原则等。

  • 标签: 明显不当 行政裁量 实质合法 审查标准
  • 简介:2016年12月17日,第三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前沿博士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隆重召开。本次论坛以'依法治教背景下的教育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立足中国教育改革与国家转型的宏观背景,顺应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聚焦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议题,重点关注教育政策与法律理论、方法和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朱旭东部长、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蔡纹副处长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理事长劳凯声教授为论坛致辞。

  • 标签: 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 法律 论坛 政策
  • 简介:诉讼当事人在判决前转移财产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是社会信用机制缺失的情形下,民众以家庭为本位的生活习俗与以个体为规制对象的法律制度之间张力的直观表现。所以寄望于依靠《刑法》313条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努力就不必过于固执。71号指导案例的意图或许在于,使类型化思维成为涵摄过程的辅助工具;阐释情节严重的拒执行为极端化的表现形式,从而达到“举重以明轻”的效果。在实务操作中,若忽视“拒执行为起算时间”之前的定语“情节严重”,将导致刑法的谦抑性受损。

  • 标签: 拒执罪 情节严重 起算时间 类型化思维 谦抑性原则
  • 简介:“上海检察机关第五检察业务专家评审综合业务能力和课题评定会”,2016年12月侣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上海分院举行,30名经竞争择优脱颖而出的各项检察业务骨干,现场接受专家评委的评审、答辩,参与第五检察业务专家角逐。

  • 标签: 专家评审 检察业务 上海分院 综合业务能力 检察机关 业务骨干
  • 简介:2017年1月21日,第五海南法院“迎春杯”足球赛开幕。经过激烈角逐,澄迈法院代表队获冠军,白沙法院代表队获亚军,省高院代表队获第三名。图为闭幕式上省高院刘诚副院长、曾繁森专委与获奖代表队合影。

  • 标签: 足球赛 法院 海南 副院长 闭幕式 角逐
  • 简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尹新天先生的观点,现行《专利法》69条不属于专利权例外,因而不是《专利法》11条中的“本法另有规定”。这是值得商榷的。《专利法》69条中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与一般意义上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并不相同。在逻辑上,对于《专利法》有关条款的定性应当遵从相同的标准。如果认为《专利法》14条及强制许可相关条款属于专利权例外,那么就没有理由不认为《专利法》69条是专利权例外。从国际法视角看,《专利法》69条主要与TRIPS协议30条及第26条第二款相对应,属于典型的专利权例外。我国《专利法》11条应当进行修改,将“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之措辞写入该条第二款。

  • 标签: 另有规定 专利权 例外 强制许可
  • 简介:让与担保因其应用的广泛性及合同效力的不确定性,在理论和实务界引起论争。细究其原因,系对此类合同性质认识不一。有学者主张其为以物抵债协议,而本文认为其应属让与担保合同。此类合同效力饱受诟病的因由,主要包括以下四点:属于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存在流质条款,违背物权法定。《民间借贷规定》24条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为基础,将让与担保视为一种债之担保,进而对权利人课以清算义务,为实务中认定让与担保合同效力提供了新的进路。但本文认为,让与担保实为物之担保,对其规范亦不应止步于司法解释,宜借助民法典修改之机,将该制度纳入法典加以规范。如此,方能使该制度的构建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有益于经济之融通。

  • 标签: 让与担保合同 以物抵债协议 合同效力 《借贷规定》第24条
  • 简介:会议主题:诉的基础理论时间:2016年11月19日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楼报告厅报告人:马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哲玮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参会人员: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标签: 民事诉讼青年 沙龙实录 紫荆民事诉讼
  • 简介:会议主题:诉讼标的基础理论时间:2017年5月20日地点:辽宁大厦五楼5会议室报告人:(以收到书面报告的先后为序)张悦辽宁大学法学院卢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特邀嘉宾:(以接受邀请的先后为序)刘敏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唐力西南政法大学熊跃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标签: 民事诉讼青年 沙龙实录 紫荆民事诉讼
  • 简介:我国立法上已经形成了以《律师法》54条为中心,相关民事基本法和特别法为补充,由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伦理规范构成的多层次的律师赔偿责任体系。然而,比较法和司法实务的发展对私法上律师责任的规制提出新的要求。通过修法的方式完善《律师法》54条,比在民法典中新立律师责任条款更为妥当,其中应考量之因素包括:正视律师个人责任承担之趋势,废除律师事务所追偿时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条件,将责任范围从当事人责任扩充至第三人责任,正确解释“违法执业”在举证责任分配上的作用,不宜采纳通过立法规定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转移的建议,增加律师责任保险的强制性规定。

  • 标签: 律师责任 请求权基础 伦理规范 举证责任
  • 简介:《民法总则》10条是法官找法规范,而非造法规范;是关于法的渊源的规定,而非法的适用的规定。10条所规定的“习惯”意指“习惯法”,而现行法规定的各种习惯仅是“事实上习惯”。“事实上习惯”本质上是人的行为方式,还需具备“法的确信”,才能成为习惯法。法的确信是一定区域社会公众对于习惯具有法效力的主观意识。德国、瑞士和我国台湾地区普遍出现了习惯法空洞化现象,从而采取了以判例发展习惯法的新路径。我国最高法院指导案例与这一路径的基本精神相符,可采纳以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发展习惯法的做法,文章以“顶盆过继案”为例演示了该路径的具体操作。

  • 标签: 习惯 习惯法 事实上习惯法的确信 判例 “顶盆过继案”
  • 简介:2017年3月21日上午,省高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意见,省高院全体院领导出席,会议由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主持。结合省情院情会议提出五项贯彻意见。

  • 标签: “两会”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 党组副书记 党组书记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 简介: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接见受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2013年以来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研究部署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司法部部长张军㈩席会议并讲话。

  • 标签: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员 最高人民法院 治国理政 法院院长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完善执业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 标签: 律师协会 律师制度 法治文明 中华 专访 思想政治建设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43条对还船日期的规定有不完善的地方,也有尚未规定的地方。借鉴英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应给予定期租船合同宽限期,并依据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长短裁定宽限期。明确承租人给出合法最后航次指示的义务以及在租期结束时的还船义务。提前还船时,应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对承租人拒绝履行的原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影响,计算原定期租船合同租金与出租人对于剩余租期合理减损行为所避免的损失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超期还船时,应依据原定期租船合同与市场租金,即市场上与原定期租船合同相类似的定期租船合同租金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除此以外的出租人的损失不应计算在内。

  • 标签: 定期租船 还船日期 最后航次 提前还船 超期还船
  • 简介:现行民事基本法律将1条设置为立法目的条款,是我国独有的做法。我国民法典的1条仍应坚持设置为立法目的条款。现行民法体系中立法目的条款的文本表达有诸多的问题,但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利益衡量、目的论解释等重要作用。当前各版本民法典(民法总则)草案中的1条在语言风格、基本定位和内容表达上存在诸多不足,为保持法典的安定性,作为立法价值的立法目的条款应排除不必要因素的影响,以保持1条的稳定性。基于此,民法典中立法目的条款的文本设计应统合民法与商法之间关系、彰显私法价值、注重宪法与民法之间关系三个基本面向。

  • 标签: 立法目的 立法宗旨 民法典编纂 目的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