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谈及我国宪法的根本法和高级法,法的实效性和规范正确性有助于充当一个恰当的区分视角。而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既可视为我国近代宪法史的写照,其实也是一项未竟的任务。沿此方向,本文进一步分析出我国宪法的根本法结构,并结合现代化本身的交叠因果特征,对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从多重角度予以分析,为时下热议的宪法诉讼是否必要的难题提供一个新的思考方向。
简介:法的安定性与正确性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这一问题引出了法的实践与理论的一个永恒难题——由此,对它的回答,将开启法哲学的主要问题,即法的概念与本质的问题。因此,第一步,将简要地对法的概念与本质进行考察。第二步,将尝试着说明,被如此理解的法的概念与本质,对法的安定性与正确性之间的关系来说,意味着什么。在这里,有三个议题将被纳入考量:首先,作为对极端不法(不正义)难题之回答的拉德布鲁赫公式;其次,特殊情形命题,这一命题主张,法律论证是普遍实践论证的一种特殊情形;第三,法的司法续造难题。
简介:在一定意义上,淫秽体现的是一种自然的、本源的权利和自由,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它既是表达自由的一种,同时也是作为人权的性权利必不可少的内涵之一,其实质就是宪法所应保护的性表达自由。性表达自由并不仅仅是性的权利,而是人的权利,将性表达自由作为一种人权予以法律保护不仅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具有无可替代的宪法价值。
简介:作为法律,外国法内容的查明和正确适用对于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官来说是不可能的或不现实的。而通过证明事实的程序查明的外国法往往又不够确切。而且,把外国法作为事实对待,亦不能实现冲突法制度构建跨国民商事交往的法律秩序的目的,使冲突法制度本身失去意义。以不同国家的法院在审理涉及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案件时相互适用法律为基本思想的冲突法制度本身存在着固有的和不可克服的缺陷。
简介: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既是中央赋予重庆新阶段的新历史使命,也是市第三次党代会向3000万重庆儿女发出的动员令。作为改革试验区的检察机关如何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发展中大显身手、建功立业?我认为,最关键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改革试验中“试错权”的突破性与法律规定相对保守性的关系。
简介:从当前公证执业环境和公证行业发展的趋势看,公证机构提供的应当是一种综合的、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对传统的公证服务模式进行变革,开展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将公证单一的'证明'功能向综合性法律服务拓展,已成为行业的共识。未来,公证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要在不断巩固和丰富传统证明类业务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积极发展公证事务,将其打造成未来公证行业的核心业务,如此,公证事业才可能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简介:半命题议论文的审题立意离不开联想思维,半命题议论文的创意性表达更离不开联想方法的综合运用,联想立意的基本表达方式有3种;1、相似联想立意法;2、关系联想立意法;3、接近联想立意法。多种联想方法的综合运用,可以拓展人们的想象空间,使立意更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简介:我国已进入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考验。随着冷战结束、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
简介:<正>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等构成。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都具有普遍性、抽象性和强制性的特征,都具备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因此都属于法的范畴,制定这些
简介: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组织了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对“草案”进行了讨论,形成了70余万字的《民法典草案修改意见稿》,并已将该“修改意见稿”送交有关机关及部分兄弟院校参阅。本刊从中选出部分文章予以发表,以供立法机关和学界同仁参考。
简介:承认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是客观描述法律现象的必然结果,划清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又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对于以建构描述性法理学为己任的哈特来说,正确处理好上述两组关系是其理论体系成败的关键。借助承认规则的概念,哈特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在法律体系的自治性与开放性之间找到了平衡的立足点。
简介:
简介:指导性案例由于特有的"应当参照"之价值,由指导性案例裁判理由衍生而来的裁判规则自然拥有了一般性效力,其发布者——最高人民法院的社会功能自然得以彰显,首先形成的是司法政策,之后会直接或间接改变社会利益格局或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即参与公共政策之决策。法律体系的初步建成、成文司法解释自身弊端备受诟病等因素,以及自身符合司法权运行特质的优势,发布指导性案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参与或创制公共政策的主要方式成为可能。指导性案例对公共政策发挥影响力,可以作三维度分析:最低层次为政策澄清,第二层次为政策发现,最高层次为政策制定。
简介:一、引言我于1985年在日本刑法学大会的共同研讨中做了关于兴奋剂案件和故意论的关系的报告〔1〕,此后的1991年和1992年,我又组织了两次相同主题的专题讨论会。〔2〕我想在之前的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就近来的关于故意论的学说〔3〕,从成立故意所必要的实质内容(事实的错误和法律的错误的区别)的角度出发进行一些整理。至今为止的专题讨论会中,在研究了故意的实质化倾向的存在以及其具体内容的同时,可以说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上述规定体现了无罪推定的基本精神,是对无罪推定原则合理内核的吸收。
简介:技术壁垒已经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保护的主要方式,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是当前约束技术壁垒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我们不能仅把TBT协议理解为GATT第20条(b)的解释性条文,而应该认识到其独立的地位和重要作用。作为TBT协议的成员国,我们不仅要研究如何运用TBT协议保护我国利益,更需要研究TBT协议的不足,以便在对该协议进行新一回合谈判中争取到对我国有利的修改。
简介: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极其复杂的矛盾和严峻的挑战,宣传信息工作的要求较高、难度较大、任务较重。高校宣传信息工作者应该创新实践和探索的形式,加强高校宣传信息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简介:英美刑法对含糊的、但具解释力的“合理性”的依赖促成了平面式法律推理,而大陆刑法则基于对“正确的”这一概念的独特理解而形成了构建式的法律思维模式。虽然无论是“合理的”还是“正确的”都体现了一种使刑法规范超越实定法的努力,但“正确的”代表着一种一元性的法律秩序,意味每一法律争议只存在唯一正确答案,而“合理的”则驱使法律秩序走向多元。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正是哈特和德沃金关于自由裁量权问题的争论的症结所在。
简介:在德国法上,将言论自由所保护的言论区分为意见表达和事实陈述,并根据二者受保护的价值基础分别提供不同程度的保护,这不仅是德国宪法处理言论自由保护问题的基本架构,而且是其他下位阶法律处理言论自由与其他权益保护之间冲突的出发点。以此区分为基础,德国民法上的名誉保护规则也基本上是按侮辱对应意见表达、诽谤对应事实陈述的方式建构起来的。
简介:主客观相统一的二元理论是贯穿近现代刑法学的一条主线,主客观二重性使得刑法摆脱了客观归罪或主观归罪的片面或偏执,使得刑法学成为真正科学的理论;作为刑法学的三大基础范畴,犯罪、刑事责任、刑罚在逻辑结构上都蕴含着客观要素与主观要素有机统一的二重性,并且在二重性的逻辑结构上存在着顺序相承的决定和对应关系,犯罪论、责任论、刑罚论的发展呈现出一个从或偏向客观或偏向主观的片面性走向主客观相统一的二重性的综合和理性过程;二重性也展示了刑法由严苛走向宽缓的进程,体现着刑法的谦抑精神,并可能昭示着未来刑法的非犯罪化与非刑罚化这一更加谦抑的发展趋势。
论我国宪法的实效性和规范正确性
法的安定性与正确性
淫秽的宪法分析——性表达自由的视角
论正确查明和适用外国法的可能性——兼论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定性
正确处理好“试错权”突破性与法律规定相对保守性的关系
发展公证事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联想与半例命题议论文的创意性表达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试论立法权的最高性和唯一性
设立债法总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承认规则下法律体系的自治性和开放性
正确理解和保证律师阅卷权
指导性案例:公共政策的一种表达方式
故意的认识对象和违法性的认识
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无罪推定
论TBT协议的重要性和不足
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正确的与合理的
德国法上的意见表达和事实陈述的区分
论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二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