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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结果
  • 简介:在司法和立法领域,都具有现实主义的趋向。法院的决定并不是正义的象征,面对实践中错综复杂的问题和矛盾,司法的作用更多在于通过更理性和科学的方式调和冲突。否则,司法政策就可能是盲目的。同样的,在立法层面,听证会的目的也并非仅仅民主式地弄清事实真相,并基于此作出合理的政策决定。立法过程通常是各方的博弈,甚至会是一种政治试探与政治权衡。对于立法的博弈过程,我们可从大量实例得以观察,尤其可洞察若干颇具争议的议题之中立法过程中的政治考量与博弈。有鉴于此,在司法和立法层面,都采用更好的事实认定方法,以使得政策制定过程更加理性。在现实主义趋势的大背景下,司法和立法都需要寻求与其他领域的相互协作,同时还要面向未来,在决策中考虑到政策的后果。

  • 标签: 立法法理 现实主义 政策 博弈 协作
  • 简介:在意义与真理的问题上,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是批判指涉主义与逻辑完美主义的.在法理学探讨中,德沃金援引维特根斯坦,是因为德沃金在根本上认同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与此相对,哈特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援引,仅仅是对其著作中某些孤立语篇的认同,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误解.哈特引用他们,只是借助他们来指出无形的规则是存在着的,哈特本人采取外在视角的方法来对规则进行客观中立的描述,显然与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是水火不容、尖锐对立的.

  • 标签: 维特根斯坦 意义 道德中立的描述 外在视角
  • 简介:夏:於教授您有一个判断,即认为当今世界的法理学研究已经进入'无王期'时代,能否请您具体谈一谈?於:我的意思是这样的,我认为法理学研究已经进入了'无王期'的时代,也就是进入了百家争鸣、平起平坐的时代。换句话说,法理学界'后主流'时代已经到来,主流时代已经过去。在此之前自然法学、实证主义法学、社会法学三大流派,或者自由主义法学、新分析法学,其中的某个学派可能在某个时间占据主流位置。以哈特为例,他曾经统治法理学界四五十年。20世纪60年代他写了《法律的概念》后,英美法理学一直

  • 标签: 中教授 中国法理学 兴中
  • 简介:目前,学界有关道德风险这一概念的认识存在“道德论”和“非道德论”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事实上,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且均未对引发道德风险的制度问题,尤其是作为正式制度的法律制度对道德风险的影响给予足够的重视.作为一个跨学科的概念,道德风险确实与伦理道德密切相关,但它的确不仅仅是一个伦理道德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伦理、经济、法律等多领域的综合性问题.因此,对道德风险这一概念的认知应当从跨学科的视角出发,而法伦理学作为专门研究法律和伦理道德关系的交叉性学科,可以用来分析道德风险这一概念并为其有效治理提供可行的认知路径.

  • 标签: 道德风险 伦理道德 法伦理学
  • 简介:社会变革下的中国司法不信任源于人理性的自我保护。从认知心理学角度切入,民众延承的传统认知基于对现代社会形态下显现'陌生'与'信息'的新认知与安全顾虑而演变出现两种背反的心理因子:'依附'与'怀疑'。在面对现代司法制度时,两种心理因子相互作用,滋生出先验的不信任者们,随着孱弱的司法制度被破坏,其缺陷被认知传递,从先验者到参与者再到普通民众,基于安全的'认知平衡'与高效的人际传播,司法的不信任随之成型。不信任的传染凸显了人的认知理性,司法信任重塑应当以制度为保障,以规则立信,可预期可置信地在传染源、传染受体与传染途径以及民众认识水平等方面予以修正与提高,并反射给民众认知,恢复民众对司法之信任。

  • 标签: 认知 行为博弈 认知框 司法失信
  • 简介:1949年以来,中国司法经历了某种范式性转变。法理学教材中的法律适用理论为这种转变奠定了最一般的理论基础,从而可以将中国司法理论的转变概括为从强制型司法到权威型司法的转变。强制型司法的母体是20世纪40年代和20世纪50年代苏联的法律适用理论,中国法理学在继承这一理论母体的基础上,形成了强制型司法,它具有强制性、工具性和阶级性。从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强制型司法逐渐演变为权威型司法。权威型司法具有权威性、目的性和专业性。当前,权威型司法仍面临着一些需要解答的问题,因而也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 标签: 法律适用 强制型 权威型 司法 法理学
  • 简介:本文从教育法理学视角探讨了教育惩戒权的法律特征与教育属性。教育惩戒权有教育基础但缺法律依据。'教育惩戒权'的实质是'教师管理权'。教师管理学生需要适度行使教育惩戒权,但有待国家立法确权与赋权,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规制。

  • 标签: 学生管理 教育惩戒 立法确权 依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