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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学专业实验室属于文科实验室。目前国家实验建设指标体系集中于理工科和新闻、管理、金融等少数文科。法学专业实验室建设为规范实验教学所必需,应借鉴理工科实验室规范,明确法学专业实验室和实验体系独立地位,建立独立专业指标评估体系。

  • 标签: 法学专业实验室 理工科实验室 指标体系
  •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高校固定资产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明显增长和提高。高校固定资产是发展高等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物质基础。如何管好、用好高校固定资产,不断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证固定资产保值增值,都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文章就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和形成这种现状原因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强化资产管理对策和建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效。

  • 标签: 固定资产 管理 保值增值
  • 简介:我国刑罚执行变更程序行政色彩过于浓重,在很大程度影响到法院审判司法属性,导致减刑、假释程序两个层面的阙如。在制度架构层面表现为司法审理落实困难,包括提请权与执行权混同、检察机关监督不足和法庭审理形式主义。在司法运作层面则体现为行政管理制约矛盾,即减刑、假释比例与效能失调和相关个人、组织参与司法审判困难。借鉴法治国家立法经验,我国减刑、假释程序司法改革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行实体法改革,建立针对不同类型案件行政模式、司法模式混合案件分流机制;重构案件审理机制,通过多方参与推动庭审实质进程;完善机构配置,设立专门法院和检察机构。通过以上三处改革最大限度地使案件审理去地方化、去行政,使减刑、假释程序适应'以审判为中心'新型司法格局。

  • 标签: 司法化 信用减刑 强制假释 案件分流
  • 简介:目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立法漏洞及认识误区,应扩大劳动合同者签订范围,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并完善其解除制度,实现劳动者和雇佣者互利共赢。

  • 标签: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立法漏洞
  • 简介:一、职务犯罪轻刑在实践中表现(一)立案起点把握太高职务犯罪立案起点刑法有明确规定,以受贿罪为例,我国((刑法》第386和383条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

  • 标签: 高职务犯罪 轻刑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反思 立案标准 受贿数额
  • 简介:近年来,随着胶带品种增加和应用范围不断扩展,罪犯将各种胶带用于刑事犯罪情况也愈来愈多。对于胶带粘胶面上手印,我们通常采用直接照相固定方法,对于无皱折胶带(如透明胶带)有较好效果,但对不透明变形、皱折胶带上无色手印拍照难度大,且效果不好。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将胶带上手印转印到玻璃板上,再显现、拍照,能取得良好效果。

  • 标签: 透明胶带 固定方 粘胶 玻璃板 现场手印 乌鲁木齐市
  • 简介:Q我从1996年9月起一直在一服装公司工作。2013年1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服装公司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合同。2014年3月,我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服装公司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我请求,可服装公司一直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我能要求服装公司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 标签: 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委员会 服装公司 申诉
  • 简介:<正>一司马迁作《史记》,"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究竟历史意义何在?除了是个别人物和事件记载外,历史还是什么?历史是否不外是无数历史现象偶然、杂乱无章结合?还是历史背后有其规律、逻辑或隐藏着目的?历史中充满苦难,也有光明,然而,我们过去历史,是否可以作为我们对未来希望凭借?人类在其历史中有没有进步?这些都是历史哲

  • 标签: 中国法制现代化 历史哲学 康德 法制史 人类历史 历史现象
  • 简介:在是否要求申请人特定财产保全标的物这一问题上,应考虑当事人主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利益平衡、申请人财产查明能力、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等几个因素。在当事人主义原则总体要求之下,申请人需要明确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标的物,这应该为一项基本原则和要求;而为了弥补当事人财产查明能力不足,促进财产保全功能发挥,申请人不需要明确采取保全措施标的物应该为例外,针对例外需要设置较为详细操作程序。

  • 标签: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标的物 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特定化 网络查控机制
  • 简介:按照行为效果、规范逻辑、规范目的,民法规范可分为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以及宣示性规范。对强行性规范分析,需要结合强行性规范所具有的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内容进行综合探讨。依据该种标准,文章将该规范分为指导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效力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可以分为补充性任意规范与解释性任意性规范,法国补充性规范等同于补充性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是许可行为人从事某行为规范。许可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不同,因在许可范围之外,是法律所禁止内容。宣示性规范,是并不具有明确命令模式与行为效果规范,该种规范是其他规范乃至民法体系建立基础。该种规范经常以不完全法条形式出现。

  • 标签: 类型化 强行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许可性规范 宣示性规范
  • 简介:由于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以及客观行为有一定特殊性,造成司法实践中对该罪主观方面的证据不好认定,而使此类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难度非常之大。近年来,在我们办理一些合同诈骗案件过程中就遇见了类似问题,例如:被告人岳某曾在本市某区承包了一块土地,隹备进行公司办公楼修建工程,前期其进行了土地征用工作,并找有关设计部门进行了相关工程设计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主观方面证据 土地征用工作 诈骗案件 客观行为 司法实践
  • 简介:税法上扣缴义务人未完全履行扣缴义务,脱法扣缴行为随之产生,扣缴制度立法目的成空,追究扣缴义务人责任是为必然。依现行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不仅将视情况承担“补缴、追缴”,“限期改正、责令改正”、“刑事处罚”等主责任,而且需承担“滞纳金”,“罚款”或“滞纳金与罚款”等一并使用从责任。责任形态复杂性和现行税法诸多缺陷,导致扣缴义务人责任实务运用极为混乱。要想从源头上解决此问题,必须对扣缴义务人责任进行多维定性,以扣缴义务人基本权利行使作为扣缴制度财政目的边界,以财政目的实现作为扣缴义务人义务履行、权利行使边界。

  • 标签: 扣缴义务人 扣缴行为 脱法扣缴义务 扣缴义务人责任
  • 简介:<正>"法制改革"和"法律变迁"是近年来法史学者研讨热点话题,这说明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变"是其永恒旋律。事实上,如果说自秦汉以来法律在发展和完善基础上形成中华法系,只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近百年从清末修律以来法制变革,则是不折不扣质变过程。1904年,当由沈

  • 标签: 法制现代化 法制改革 修律 质变过程 中华法系 修订法律馆
  • 简介:法学教学语言规范是法学教学科学重要途径,是增强法学人才实践能力保障,是“依法治国”战略基础性工作.针对目前法律用语标准不清晰、法律术语使用不够规范、法学教学语言规范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加快确定法律语言标准和评价体系,强化法律语言库建设等制度措施,通过教师岗前培训、专门法律语言人才培养和学生法律文书规范培训等具体举措,提高法学教学语言规范水平.

  • 标签: 法学 教学 语言规范 举措
  • 简介:目的分析骨折内固定取出术后再发骨折原因,探讨再骨折因果关系评定原则。方法回顾分析5例骨折内固定取出术后再发骨折原因及其与原发损伤因果关系。结果5例发生再骨折者多为中青年,无过早取内固定情形。无明显外伤史(1例有轻微外伤)。结论内固定本身因素导致骨折处骨量下降、不恰当固定取出时机、不适当功能锻炼及外伤都是再骨折可能原因,在因果关系分析时需注意界定一因还是多因形式,并注意区别多因比例。

  • 标签: 法医临床学 内固定取出术 再骨折 因果关系
  • 简介:作者根据多年在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探索、实施、验证后提出一些新"教、学"关系、"教、学"方法、"教、学"程序、"教、学"目的、"教、学"环境,重点介绍了三个层次"教、学"创新环境实施过程,并为今后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教学和方法提出了进一步设想.

  • 标签: 教学模式 高校 计算机基础教学 反思 创新环境
  • 简介:目前学界对底层农民上访研究主要受到"抗争性政治"研究范式在问题意识、理论适用和研究方法上支配。这一研究范式常常将"权利意识"作为农民上访中先在预设,并以此为前提展开对抗争原因、过程和结果分析。本文试图对这一研究范式进行反思,并通过案例指出被形式理性"权利"所遮蔽"地方性政治"因素或许才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也是目前信访治理制度在乡村社会遭遇尴尬原因所在。对此,我们需要在制度设计上兼顾顶层设计和地方自主性,并且承认多元规则共存制度环境合法性地位。

  • 标签: 权利意识 信访治理 地方性政治
  • 简介:当今公安工作繁重,公安基础设施、装备更新换代较快,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逐渐复杂,如何将固定资产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效益、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警务保障水平提高,成为我们需要思考问题,本文主要是个人工作体会,从固定资产管理角度来谈几点看法.

  • 标签: 提高公安机关 资产管理
  • 简介: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是因应社会对企业需求所进行立法创新。"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模糊不清,"法律"范围极其宽泛,对于法律目的莫衷一是,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界限不明,创新法条难以解释和适用等问题,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充满了争议,也遭遇了现实困境。进行立法创新,需要对立法对象、目标和路径等基本问题作出回答;避免法律不明确性,是企业社会责任法律重要任务。企业社会责任法律目标,是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法律界定,或者设立一定法律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作出价值评价和平衡相关利益。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代表性路径,各自存在一定需要解决问题,但立法目标明确,仍具有可实施性。我国在《公司法》中对企业社会责任所进行原则性立法,没有针对立法创新基本问题作出清晰回答,存在立法意图和目标不明、适用范围不清、法条属性难辩、实施途径和条件欠缺等问题,实践中无法实施,进一步立法应注重明确性和具体

  • 标签: 立法创新 企业社会责任 法律化 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