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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同居”是指两性共同生活的状态。我国上个世纪,有一个名词叫做“非法同居”,在当时的社会观念中,没有成立夫妻关系的两性共同生活是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的。随着时代的进步,同居现象在我国出现得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在男女朋友相处期间,共同生活在一起,过着自由、简单、幸福的同居生活。

  • 标签: 同居关系 女性维权 共同生活 非法同居 社会观念 夫妻关系
  • 简介:为了排除我国不合法取证现象,惩罚犯罪,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应建立符合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完善案件取证规则,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机制,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取证工作向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方向发展。文章在分析国内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毒树之果 取证规则
  • 简介:在庭前会议中对非法证据如何处理,各地的实践操作不尽相同,理论界也存在着诸多分歧.鉴于我国庭前会议的制度定位与立法目的,庭前会议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无法具备实质性的功能.当前应建立相关的权利义务告知机制、规范庭前会议的主持者,明确庭前会议处理非法证据的效力.

  • 标签: 公正与效率 突袭审判 权利义务告知机制 主持者 庭前会议效力
  • 简介:对"非法证据"的概念进行界定是研究和正确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对"非法证据"的概念的把握和界定意义重大。对"非法证据"概念及本质若无清醒的认识,就难以科学地构建和有效地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于此,本文对"非法证据"的概念进行了解构和分析,对传统观点进行了反思,并将与"非法证据"相关的概念——"瑕疵证据"进行了区分,对非法证据的取证手法进行了进一步分析,以期对实务部门正确理解和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供借鉴和参考。

  • 标签: 非法证据 概念 瑕疵证据 取证手法
  • 简介:非法集资问题上,存在种类繁多的法律规范文件,因此,亟待对其加以梳理,并从中总结出对非法集资监管的明确阶段及其所具有的特征;同时,随着金融创新的加剧,一些新型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的关系如何,也有待进一步厘清.

  • 标签: 非法集资 法律规范梳理 关系梳理
  • 简介:诱惑侦查是法律规定的在隐蔽性犯罪中经常适用的侦查手段,对非法诱惑侦查应予以禁止,不过从一些国家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对追究引诱者的刑事责任持谦抑态度。我国对引诱者追究刑事责任时应注意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根据引诱者的客观危害和主观恶性,决定是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引诱者实施非法诱惑侦查时,由于既缺乏刑法上教唆犯的故意也缺乏实行犯的故意,不成立被引诱之罪的教唆犯或共同正犯。对于侦查人员的非法诱惑侦查行为,可资适用的罪名主要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对于线人实施的非法诱惑侦查行为,一般不成立犯罪,只有在线人以获取奖金等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成立诈骗罪。

  • 标签: 非法诱惑侦查 渎职罪 诈骗罪
  • 简介:我国虽已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因法律规定较宽泛,致使实务中操作时存在分歧。科学合理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既要满足打击犯罪行为的需要,又应保障人权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建立防止非法证据产生的预防性机制,明确非法取证方式和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规则,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救济机制、完善对非法取证人员的惩戒制度。<

  • 标签: 排除规则 规则完善 证据排除
  • 简介:明清时期父母溺毙子女,俨然成为风俗。究其原因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抚养孩子,以及日后子女需要婚嫁费用。面对此种恶俗,不但朝廷有法律规制,也曾经颁行过榜文、事例,更有地方官颁布告示,以期在移风易俗的前提下化除此种恶俗。除此之外,养济院及育婴堂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法规的实施,使社会救助得以发挥作用。虽然这些措施并未从根本消除溺毙子女的现象,但也显示出社会发展与制度的交互影响。

  • 标签: 溺女 禁约告示 教以化俗 育婴堂
  • 简介:对于在国家统一考试中,不法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考试试题,再将自行制作的解题答案兜售给考生的舞弊行为,应当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此定性的理由在于,国家统一考试的试题在拆封使用完毕之前均属国家秘密,而任何公民均有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义务,非法获取国家统一考试试题的行为违反了公民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此外,由于不法行为人在非法获取国家统一考试试题后并未扩大该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其向他人所兜售的试题答案并非官方的标准答案,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问题,故而该行为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只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 标签: 刑事定罪 非法获取 国家统一考试试题 国家秘密
  • 简介:众筹是基于互联网技术或平台,出于营利或者非营利的目的,小额投资或者捐资于个人或公司等特定项目的新型融资模式。考虑到众筹小额、众人、募资等特点,其主要法律风险在于如何防止非法集资。本文从不同种类的众筹法律属性切入,分析了众筹之“众”的网络特点和从众投资趋势,进而界定了P2P网络借贷的证券投资合同的性质,主张在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应以投资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为基准,辅之以人数标准,衡量其社会性构成要件,以平衡鼓励金融创新和加强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

  • 标签: 众筹融资 P2P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合格投资者
  • 简介:目前,我国最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点就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涉及到的滥用食品添加剂如何定罪处罚,食品生产中添加的不合格食品添加剂、掺进的药品、使用的新资源食品,被当作食品原料的已腐烂变质或者被污染的食品等物质能否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观点。

  • 标签: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滥用食品添加剂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简介:本文以两支行行长案与俞林刚、俞圣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担保行为进行了分析。在前一案件中,被告人的担保行为由于是在同一共同故意支配下,与正犯共同实施的符合本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实行行为,故应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正犯行为,具有刑事可罚性。而在后一案件中,被告人的担保行为因未侵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法益、与本罪正犯实行行为间缺乏必要联系及缺乏帮助故意等原因,仅应被认定为具有中立性的担保帮助行为且不具有刑事可罚性。

  • 标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担保行为 共同正犯 中立性的帮助行为
  • 简介:诽谤罪公器私用现象是近年来一个持续的热点问题。本文首先对诽谤罪但书设计的薄弱环节——兜底条款进行规范分析;其次对诽谤罪公器私用进行实证分析,解析其公器私用的经济逻辑和社会动因;最后对比分析了解决诽谤罪公器私用的三种路径,认为诽谤罪国家公诉权的废除是当下的最佳选择。

  • 标签: 诽谤罪 公器私用 除罪化 国家公诉权
  • 简介:引子:一个现实版的“租个女友回家过年”近期,江西省彭泽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现实版“租个女友回家过年”却因红包产生纠纷的案件。1982年出生的陈前系家中独子,30岁的他至今仍单身。为此,家中父母很是担心,希望陈前能在过年的时候带个女朋友回家。为了能让父母过个开心的年,陈前煞费苦心,最终在朋友的建议和介绍下,认识了袁春。

  • 标签: 法律 法院审理 过年 回家 彭泽县 江西省
  • 简介:基于证据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审判阶段适用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区别于其他诉讼阶段国家专门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刑事司法行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以审判阶段为中心设定的证据法规则,检察机关审查证据的司法行为也将受到其制约.从证据法学的角度理解何谓“给审判案件的法官制定的游戏规则”,是检察机关正确认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取证行为威慑作用的前提;同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也为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排除非法证据”奠定了认识论基础.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程序法 证据法 审判中心主义
  • 简介:西姆拉会议之前,西藏隶属于清王朝的理藩院,"西藏独立"说纯属子虚乌有。而西姆拉会议作为殖民战争的产物,与国际法的基本理念相悖,欠缺真实性与有效性,无法实现"西藏独立"。西姆拉会议后,西藏剪不断理还乱的中华情结最终使其以民族自治区的身份重新成为社会主义新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以国际法来审视,"西藏独立"说是不能证成的。

  • 标签: 西藏独立说 西姆拉会议 国际法
  • 简介:一、职务犯罪轻刑化在实践中的表现(一)立案起点把握太高职务犯罪的立案起点刑法有明确规定,以受贿罪为例,我国((刑法》第386和383条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 标签: 高职务犯罪 轻刑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反思 立案标准 受贿数额
  • 简介: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了更加全面地规定,再结合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实体规则,构建了非法证据调查核实的程序,使得整个非法证据排除体系逐渐规范化。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根据现有的结构体制进行调整,以适应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变化。本文就对涉及到人民检察院使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

  • 标签: 人民检察院 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问题
  • 简介:司法机关将内容违法之非法出版物经营行为依照非法经营罪处罚的主要依据在于最高院公布实施的司法解释,忽视了非法经营罪的法益和内容违法之非法出版行为的行为性质,缺乏合理性。非法经营罪的成立以侵害市场准入秩序为前提,而内容违法之非法出版物经营行为所侵害的是社会管理秩序,而非市场经营秩序。应以法益侵害为视角,区分出版程序违法和出版内容违法,将单纯内容违法与内容程序同时违法之非法出版物经营行为排除出非法经营罪的规制范围。

  • 标签: 非法经营罪 法益 非法出版物
  • 简介:外汇按金交易违反的规定不属于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范围,且其中的中介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而只是一种帮助行为.这种帮助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和共犯从属性认定其是犯罪存在阻碍,其本身属性及刑法谦抑性决定了刑法对外汇按金交易中介行为介入没有必要.

  • 标签: 外汇按金交易 中介行为 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