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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法经济学的视野,永康民间票据交易市场民间规则的生成、执行及互补呈现出与法律相异又联系的另一幅图景.从规则生成角度考察,民间规则的生成需要数量和品质两个条件,人际网络的结构对这两个条件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从规则的执行角度考察,民间规则利用学习的机制在人际网络传播,由关系专用性投资、重复博弈、声誉影响、内化性规则、互惠利他主义的惩罚机制来保证其执行;从规则与法律的关系考察,民间规则与法律应当形成互补的局面,它们至少存在熟人之间的民间规则与陌生人之间的法律形成互补、法律的确定性和终局性、民间规则外部性等互补的可能性.

  • 标签: 民间规则 法律 生成 人际网络 执行 互补
  • 简介:在清代的刑事裁判,有以本应适用律例所规定的刑罚重度为前提,进而加重处罚的所谓“从重”现象存在。从重有加重刑罚本身和变更科处刑罚的手续并产生加重效果两种方法。任何一种加重,其程度基本只限于在同一刑种内进行加重。对于加重,皇帝一方面出于防止官僚专断考虑,原则上禁止。但另一方面,若以成文法为准据无法科处适当刑罚时,又会要求官僚不以成文法.为准进行加重等。在个案,为追求犯罪和刑罚的均衡,皇帝允许官僚有一定程度的判断,可以选择从重。因此,通过实务的积累,虽然形成了既确保律例的整合性,又具有手续上加重效果的恭请王命等方法,但每个个案的从重都以必要的方式存在着。

  • 标签: 清代 刑事裁判 从重 加重处罚 犯罪和刑罚的均衡
  • 简介:在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要处理好《监察法(草案)》与其他法的协调问题。在与《宪法》的协调,应先修改《宪法》为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提供宪法依据;《监察法(草案)》对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留置权、辩护权的规定应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保持协调,处理好与《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组织法》的关系。

  • 标签: 《监察法(草案)》 宪法 刑事诉讼法 刑法
  • 简介:社会观护制度产生、兴起于先进的刑事司法理念,现逐渐应用到民事领域特别是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审理之中,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向纵深发展。但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尚处于探索阶段,倡导在涉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适用社会观护制度,不仅需要肯定其积极意义,还需要深入探讨民事观护的特点、观护制度的程序价值、观护与审判的关系、观护工作范围等理论问题,并需要直面实践存在的发展不均衡、程序不规范、要求不明确、监督不到位等不足,应当从观护机构的设置、观护人员的选任、观护工作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以保障制度的正当性,实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促进案件顺利审理的双重价值。

  • 标签: 未成年人 民事案件 社会观护
  • 简介: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雇的“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实质上是与培训调岗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用人单位简单培训、任意调岗等行为极易落空解雇保护之立法目的。尽管其背景是培训制度和调岗制度本身均有待完善,而从该条之实践来看,更直接的问题是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做简单而狭义的文义的解释,将培训调岗解释为事实行为,用人单位的培训调岗义务转化为培训与调岗之间的选择、具体内容的决定,以及劳动者相应的参与义务。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出发,应当明确培训调岗独立的制度价值、明确劳动者在培训和调岗上的全选权利、明确用人单位培训不能胜任劳动者的义务、明确用人单位尽可能为不能胜任劳动者提供调岗机会的义务。

  • 标签: 不能胜任工作 培训 调岗 解雇保护
  • 简介:民国初年乃是中国法律大变动的时期,由于国会立法成绩有限,在司法与执法过程存在很多法律漏洞;作为司法机关的大理院不得不通过抽象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来进行“司法续造”。针对选举诉讼这一高度政治化的案件类型,大理院准用民事诉讼程序,通过行使终审权与司法解释权规范了诉讼程序、澄清了选举规则。在这个过程,大理院顶住国会、行政机关与地方割据势力的压力,在兼顾人民的诉讼权利与选举制度公正有效的同时,努力落实国家选举法制的统一。据统计,在民国北京政府大理院2012件解释例与3900余个判决例,涉及议员选举纠纷的有50件司法解释与72个判例要旨,由此可以分门别类地研究当时最高司法机关在相关领域的“法官造法”。

  • 标签: 大理院 选举诉讼 判例要旨 司法解释
  • 简介:民事执行程序的以物抵债作为司法实践中一种灵活的执行方式,有利于提高执结率、化解民事矛盾、节约执行成本。然法院零星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意见远不足以解决以物抵债法律性质及效力、适用情形以及虚假诉讼风险等争议。应当着眼于民事执行程序以物抵债适用存在的问题,分析以物抵债的法律定位和法理基础,完善以物抵债的适用规则,防范以物抵债引起的虚假诉讼,使以物抵债制度更好地适应民事执行的需要。

  • 标签: 民事执行 以物抵债 防范虚假诉讼
  • 简介:预见可能性在过失犯构造中体系位置的混乱,根源于传统理论未区分过失的认定与过失的归责。作为经验事实范畴的预见可能性,仅对过失归责的判断产生影响。预见可能性具有超越于过失犯的一般意义,它构成刑法自我答责的正当性门槛。立足于法律个体的形象从道德主体向社会主体的转变,需要引入社会的维度,倡导责任的社会化理论,以行为是否背离社会的规范性期待作为罪责的基本内容。责任的社会化理论,努力将罪责的概念与一般预防的目的相协调。一种既能发挥刑罚限制机能又能兼具预防有效性的责任理论,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依托此种理论框架,对预见可能性因素的重新定位,合乎责任主义的要求。直面我国实务的乱象,在处理过失案件时,有必要将涉及预见可能性问题的案件与其他类型的案件作区别化处理。

  • 标签: 预见可能性 过失犯 责任主义 自我答责 功能主义 预防刑法
  • 简介:人格权独立成编的问题属于立法技术问题。从立法技术上看,人格权独立成编面临着诸多难以突破的技术障碍。人格权独立成编势必以牺牲民法典的体系性和科学性为代价,实不足取。因此,建议放弃人格权编,维持人格权确认和人格权保护的'二分'法律格局,在侵权责任编中专设'人格侵权责任'章,加强人格权的保护。

  • 标签: 人格权 立法技术 民法典
  • 简介:民法与商法"和而不同",民法规范论在公司法同样适用。公司法领域绝大多数法律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其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则是任意性规范,有关公司内部决议机制的规定因公司类型不同其规范类型不同,信义义务的规定通常是强制性规范。在判断强制性规范时,应首先区分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次在否定决议行为效力时,应区分公司内部行为和外部行为,并结合商事外观主义判断内部行为的外部效力。无论是公司内部行为还是外部行为,否定行为效力的原因一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是有害于公共利益。

  • 标签: 任意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 决议行为 公共利益
  • 简介:为提高警队战斗力,预防和降低危机事件对民警造成替代性心理创伤,从分析替代性心理创伤及其机制与评估入手,探讨危机事件民警替代性心理创伤及其危害,从个人、家庭、社区及社会多个层面,采取综合性的预防措施,防范于未然,并针对性地采用系统、科学的心理干预策略与措施,包括构建心理干预机制、规范心理干顸流程、采取科学的心理干预方法,在提高民警心理素质,构建和谐警营和促进警队人文关怀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 标签: 危机事件 公安民警 替代性创伤 创伤预防 心理干预
  • 简介:监察体制改革引发检察体制恢复以来的一次最大调整,检察院是否只仅仅为公诉机关乃至是否要取消合并入行政体系等新旧观点再次碰撞。新中国的检察院自始就具有独立的宪法地位,并非行政或司法的一部分。《宪法》第129条"法律监督机关"是检察院宪法地位解读的首要条款,塑成我国检察院的形,而第131条"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我国检察院行使职权的魂,另外,第135条是我国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的关键,这三者构成我国检察院宪法地位解读的规范体系。监察体制改革收缴了检察院最有力武器,没有职务犯罪侦查利器的检察院该何去何从?改变刑事诉讼机关形象,回归和加强宪法上法律监督机关地位,拓展和开辟检察体制改革新空间,势在必行。

  • 标签: 检察院 宪法地位 法律监督机关
  • 简介:环境司法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如何有效评价司法公正在环境案件的实现情况则是研究的难点所在。目前,国内外的法治评估实践从整体和宏观维度上对司法公正进行了量化评价,但尚无法在微观维度上实现对特定领域的精准分析。根据司法公正的一般理论和环境正义的特殊要求,运用统计学方法,以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侵权一审判决书作为样本,将污染受害人"诉讼请求支持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分为货币化和非货币化两个方面),将案件的相关因素(包括实体性因素和程序性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可以对环境侵权案件司法公正的实现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我国环境侵权案件的裁判结果受到当事人身份、数量、案件发生地、审判期限的显著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污染受害人获得法律救济的充分性与公平性;法官的司法能力及相关理论学说也亟待改进。针对其他类型的大规模侵权案件,本研究在方法上具有借鉴意义,有助于推进大数据条件下民事司法的"分类诊断"和"精准研究",是对目前法治评估体系的有益补充。

  • 标签: 环境侵权 司法公正 法治评估 回归分析 环境司法专门化
  • 简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已存在三十余年,积累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宝贵的实践经验必定能够帮助我们在民法典制定设计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通过考察选定的司法判例样本,我们能够发现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司法适用赔偿标准不一,具体而言有受害人过错因素评价标准不一、侵权行为后果因素评价标准不一、对其他因素评价较少等情形。为使该制度更好适应我国实际情况,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确定不同的损害赔偿标准,统一法官判案思想,保证赔偿标准和引用法律依据的统一性。实践是理论的试金石,对司法审判实践的深刻研究,客观认识实践的问题,科学分析解决之道,为接下来民法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

  • 标签: 精神损害赔偿 司法适用 司法建议 实证分析
  • 简介:国内目前反对客观归责论的学者对很多问题的讨论还比较粗放,认为客观归责论"只能顾及部分犯罪"的主张也并不具有说服力。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事实判断色彩浓厚,客观归责论是在因果关系得以证成前提下的归责评价,是一种规范判断,具有限制犯罪成立范围的功效。当下比较要紧的是承认客观归责的规范判断方法论,至于其下位规则的具体内容如何则见仁见智。对于客观归责论的下位规则可以从正面和反面分别考虑。无论是在司法解释还是在部分疑难案件的处理,我国实务上都并不排斥客观归责论的思考方法。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以及贪污罪等广义的财产性犯罪,在条件因果关系之外,运用客观归责论对行为与结果的关联性进行检验,可以确保定罪结论更为妥当,说理也更为充分。理论上关于客观归责论只能适用于侵犯人身罪或者适用范围极其有限的误区由此可以消除。

  • 标签: 条件说 客观归责论 规范判断 财产犯罪
  • 简介:国际投资与国际商事仲裁的第三方资助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话题。所谓第三方资助,简单地讲就是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一般是申请人提供资金资助,使其能够启动并顺利完成仲裁程序,并从胜诉裁决获取收益的一种投资模式。虽然提供资助的第三方并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但是由于它对申请人提供了资金支持,资本的逐利性将不可避免地驱使其对仲裁程序进行干预,从而对仲裁程序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因此,很多国家在认可第三方资助合法性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一定的规制。本文在分析第三方资助对仲裁程序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基础上,比较了有关国家的立法与实践,提出中国大陆为了构建世界仲裁中心,在立法尚不成熟之前,可以通过仲裁机构制定指引,为当事人利用第三方资助提供指南,从而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待时机成熟时,可以通过立法对诸如资助方资本充足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促进第三方资助市场的良性发展。

  • 标签: 国际仲裁 第三方资助 利益冲突 披露义务
  • 简介:刑法的责任对于犯罪成立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有责性阶层的核心内容。责任的本质特征是非难可能性,只有在具有非难可能性的情况下,行为人才能对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对于非难可能性,需要从实质上进行理解,尤其是需要从违法性认识和期待可能性这两个维度为非难可能性提供根据。其中,违法性认识是非难可能性的智识性要素,而期待可能性是非难可能性的意愿性要素。在我国刑法,非难可能性的要素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而是一个理论问题。因此,在司法实践运用违法性认识和期待可能性的法理而出罪的案例还是较为罕见的。随着刑事法治的加强,责任主义的思想观念必将逐渐获得认同。因此,以非难可能性为中心的责任概念应当进一步推行。

  • 标签: 责任 非难可能性 违法性认识 期待可能性
  • 简介:监察权作为独立的权力类型,其证据规则构建的前提在于对监察权进行学理解析,以期通过明晰其权力运行范式,有针对性地构建系统的监察证据规则。具体范式为厘清权力的性质以付之予价值理念、权力的层次以付之于规则的衔接流转、权力的对象以付之其证明标准的区分应对。而置于监察语境下证据规则的司法构建则应从两个维度展开,其一是应然功能维度,从证据规则所应然具有的功能反向确立具体证据规则的逻辑体系,即将保障基本人权、规范证据运用、查清犯罪事实为其应然的功能预设。从而依次构建证明标准、调查取证制度、特殊证据制度。其二,则是立足于实然运作层面,构建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的证据转化制度,以形成完整的规则逻辑体系。

  • 标签: 监察委员会 证据规则 证明标准 证据转化 司法衔接
  • 简介:责令限制生产制度是我国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一章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被认为与责令停产整治制度一起实现对旧法规定的限期治理制度的替代与改造.梳理规范与考察实践可知,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新《环境保护法》责令限制生产的制度性质存在分歧与争议,进而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与后续执法程序的不统一.学界主要在责令行政行为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框架讨论责令限制生产制度的性质与特征,主要有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措施等观点.辨析制度内涵与行政行为的本质特征,责令限制生产应当界定为一种行政命令,如此界定既符合一般法理,也契合制度演进的社会基础、社会深层结构,发挥其制度功能.

  • 标签: 责令限制生产 限期治理 法律属性 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
  • 简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与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领域新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具体体现为:依法治国与深化改革之间的矛盾,国家法治发展统一性与区域法治差异性之间的矛盾。为化解这些矛盾,必须立足于当下中国民众的权利诉求进行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

  • 标签: 新矛盾 法律发展 区域法治 法治思维 安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