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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几年的量刑程序改革一直把重点放在检察机关与法院活动的变化上,却忽略了被告人对于量刑程序的参与。被告人参到量刑程序之中不仅能有效地制约法官量刑裁量权的行使,其本身的参与也正是程序正义的重要表现。刑诉法的修改与"两高三部"颁布的量刑规范意见一同为被告人参到量刑程序中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基础。被告人积极参与量刑证据收集时,法检也应当履行适当的义务。同时法院对量刑程序应当适用变通的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这样才能使被告人真正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来,并有效地促进量刑公正。

  • 标签: 量刑证据 量刑事实 程序参与
  • 简介:我国现行刑事审判制度的设计,是以“国家——被告人”双方关系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它所指向的发现真相、控制犯罪.强调的是国家对被告人的刑罚权更为便利实现;它所鼓吹的权利保障、正当程序,也不过是遏制国家对被告人合法利益的不当侵害。啦这里,被害人基本上是“缺位”的。虽然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

  • 标签: 刑事审判制度 被害人 审判活动 《刑事诉讼法》 人参 被告人
  • 简介:南振兴、郭登科在《法学研究》1997年第2期发表的《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一文对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探讨,该文主要内容摘要如下:建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法理是:法律赋予法人以独立人格建立了以法人为中心的出资者和债权人两大群体之间平衡的权益体系,在法人制度上实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价值。但实践中出现的滥用法人人格的种种行为,使得法人人格得以确立与运行的法律支点发生位移,使得法人作为独立人格的内在要素受到毁损或纸灭,从而使得法人制度框架下的出资人群体与债权人群体之间的平衡权益格局发生了倾斜与离异,而修正这一失衡的公平权益体系必须建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是:(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 标签: 法人人格否认 否认制度 法人制度 滥用行为 法律关系 独立人格
  • 简介: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黄小康、巫永发和龙岩市青草盂地区人民检察院刘万俊认为:由于被监管人被关押在监狱、看守所相对封闭的环境,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权、劳动报酬、劳动改造和休息权、受教育权和刑罚变更执行权等合法权利容易被侵犯。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监管人人权,是检察工作需要面对的紧迫问题。一、要加强检察监督,提高监管单位和民警履行护权责任意识。二、要提高监管民警执法能力,推动被监管人人权保障工作。三、要健全监督机制,有效发现侵犯被监管人人权的行为。

  • 标签: 人权保障 检察监督 监管人 人民检察院 监管民警 人身安全
  • 简介:<正>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我国的宪法原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被告人的辩护权从形式上可分为两部分,被告人自己的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被告人自己的辩护随侦查活动同时产生,辩护人的产生有两种途径:被告人的委托和人民法院的指定。这样规定的必要性和正确性是大家公认的,无庸赘述。本文重点谈谈辩护人参加辩护的适当阶段问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人在何阶段参加辩护为必须是当前法学界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主要有三种意见:有人坚持现行法律的规定,辩护人辩护只能从审判阶段开始;也有人主张应允许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参加辩护;还有人认为,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辩护人从起诉阶段起参加辩护比较合理。下面,笔者不怕见笑大方,提出浅见与各位专家学者商

  • 标签: 被告人 指定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 侦查阶段 刑事诉讼法 我国法律
  • 简介: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权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着重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意义,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和改革设想等方面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些理性思考。

  • 标签: 刑事侦查 犯罪嫌疑人 人权保护 思考
  • 简介:鉴于共同正犯与单独正犯之间的结构性与规范性差异、共同正犯与狭义共犯在处罚条件意义上的共同性,为包括共同正犯在内的所有犯罪参与行为寻求统一的实质处罚根据是妥当的。这种统一的参与犯处罚根据观念应当是在"参与犯违法相对性"和"违法二元论"基础上的"功能性实行行为助力"。根据这一观念,我国"主体间"参与犯处罚条件设定缺乏限定参与犯处罚范围的合理机制。

  • 标签: 参与犯 实质处罚根据 功能性 助力
  • 简介:WTO直接影响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及各国人民的生活,这要求增强其透明度和民主,加大议会对WTO事务的参与和监督。对WTO的议会监督传统上指国内议会的监督,用以审查在WTO的谈判和承诺是否符合本国的利益和法律。此外还存在从国际层面通过国际议员会议对WTO事务展开监督和施加影响的第二种方式。有观点认为现有的这两种方式不足以对WTO展开有效的监督,需要在WTO框架内建立起多边议会监督机制。是否建立以及建立什么样的WTO议会机制,其根本判断价值和标准应该是能增强发展中国家对WTO事务和决策的参与,而不应该加剧不平衡,进一步向发达国家倾斜。在WTO框架下的多边议会监督机制的讨论刚刚开始,主要是组织形式和程序方面的问题,包括议会是否应是咨询性的,主要进行信息公布和交换,与国内议会的关系,与WTO秘书处的关系等观点和问题。在议会的监督作用等问题上已有共识。

  • 标签: WTO 议会监督 民主 透明度
  • 简介:公众参与是促进理性形成、容纳各种价值立场并实现行政决策自我正当化合法化的行政程序装置,该装置能否发挥既定的功能,最核心最棘手的问题在于设定和安排合理的参与方式及各种方式的法效力。以建设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为例,目前在功能意义上至少有公开说明会、公众意见调查、陈述意见、公听会、公告-评论、公民咨询团体、听证会、参与决定、公众投票等九种方式,其在法效力上呈现递增的格局和"光谱式"的排列。但在参与方式选择上,并不是选择效力越高的方式,越能达致理想的参与功能,而应结合各种要素进行衡量,既不能片面地对公众参与的法效力产生迷信,亦不能让公众参与走过场,成为纯粹的合法性"背书",而应将各种公众参与方式塑造成风险沟通和理性形成的程序场域。以上述观点为分析框架,我国环评法制所设定的公众参与方式及其法效力具有参与方式可替代性强、规范内涵不足及双向沟通交流匮乏、反馈性机制不足或者难以落实等特点和缺陷,需通过程序和制度建设予以改进。

  • 标签: 公众参与 环评 参与方式 效力 理性形成
  • 简介: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利益,一旦食品生产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必然造成消费者利益和食品安全利益受损。《食品安全法》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一方面激励消费者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维护自身权利,另一方面,通过惩罚性赔偿威慑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当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无力给付消费者惩罚性赔偿时,在特定情况下追究食品生产法人企业(公司)内部股东连带赔偿责任,既可以促进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现,又可以丰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践。

  • 标签: 法人人格否认 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
  • 简介:现代社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之外,高校是法律援助的主要社会力量。高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既是政府法律援助的补充,是构建完整的法律援助制度的一环,其意义又超越法律援助制度本身,具有独立的司法价值和社会价值。

  • 标签: 高校 法律援助 价值
  • 简介:<正>检察机关要不要参与行政诉讼,以及怎样参与行政诉讼,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我国检察机关当前尚未参与行政诉讼,这无论从加强法制的角度或者从解决纠纷的角度来说,都是不利的。检察机关参与行政诉讼十分必要。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4项)。行政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之一,同时行政诉讼适用了民事诉讼程序,因此,检察机关参与行政诉讼是法律的要求。我国目前已制定行政法规两千多种,保证这些法规的实行并非易事。实践证明,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十分

  • 标签: 行政诉讼 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主要表现 实践证明
  • 简介:公众参与效力即公众参与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力,具有规范性和可执行力特点。谢莉·安斯坦梯级模型为我们研判公众参与效力问题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分析工具。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效力主要表现为公众参与对地方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活动的约束力。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执行力都较弱,尚处于从"无参与"到"象征性"参与的较低层次,既缺乏全国统一的上位法规范,也没有形成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我们有必要加强公众参与的效力机制建设,健全公众参与的权利救济与保障体系,并强化公众参与的程序效力水平与立项决策责任制度。

  • 标签: 公众参与 法律效力 立法规划 立法计划 地方性法规
  • 简介:<正>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关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做出正确的裁决,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民诉法关于第三人的规定比较简单,审判实践中的情况十分复杂,如何全面理解,正确适用民诉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就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笔者提出如下供探讨的意见:

  • 标签: 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 无独立请求权 婚姻家庭案件 双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实现行政法规范内容的公平性和实质的正当性,是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目标追求和参与实践的价值体现。立法过程是一种集体民主的议事活动,公众的民主参与构成了现代立法正当性的真正基础。立法的民主正当性和公民立法参与权利的法定性是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法理依据,公众有效参与能够制约行政立法权力并影响行政立法过程。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正当性体现为行政法律规范形式的正当性和参与实质意义的正当性,具体立法参与行为的正当性由参与动机的正当性、参与行为的正当性、参与形式的正当性、参与程序的正当性和参与结果的正当性等要素构成。

  • 标签: 行政立法 公众参与 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