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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一种解决有限责任公司所面临的人合性危机的制度设计,股东除名规则的产生既有因应公司法实践需要的社会基础,也有来自有限责任公司的团体性、人合性及其自治性的制度支撑。我国现行《公司法》没有确立股东除名规则,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则有所规定。不过,该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股东除名规则存在除名事由单一、除名程序规则过于原则等问题,导致该规则发布伊始就落后于公司法实践需要并难以操作。为使该司法解释所确立的股东除名规则得以发挥其固有功能,需要从除名事由的确定和除名程序的设计两方面对其进行重构

  • 标签: 股东除名 除名事由 除名程序 除名救济 重构
  • 简介:我国刑法修订以来,理论界围绕犯罪概念问题开展了激烈的争论。在对多种观点进行分析和进一步思考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刑法中混合的犯罪概念已远不适应当前新形势的发展,建议将犯罪概念分为三个阶段予以把握,即:立法上的犯罪概念、司法上的犯罪概念和执行上的犯罪概念。

  • 标签: 犯罪概念 中国 刑法 立法 司法 执行
  • 简介:高管薪酬制度是公司法上的重要制度,其制度目标在于降低公司治理的代理成本,提升公司价值。但是,传统的薪酬制度建立在两个理想的假定基础之上:董事能够代表公司平等地和高管谈判;高管薪酬标准可以独立于其他利益关系人的薪酬而确定。这种假定和现实环境不符,导致薪酬制度不能实现其制度目标,需要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进行反思重构

  • 标签: 高管薪酬 假定 现实困境 团队理论 重构
  • 简介:在法治已成为时代潮流的现代社会,对法律监督的力度与实际效果的呼唤已日益强烈,各方面不同层次法律监督的完善,既是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现代法治的有力保障。在刑事诉讼领域,诸如检察机关对各诉讼阶段的法律监督,已日渐突破落后的传统模式,向着现代化模式迈进。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须清醒地看到尚存在的问题。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如何构建力度大,实际效果好的刑事立案监督模式尚未引起各方面足够的重视,甚至可以说这一问题在新的刑事诉讼法颁行以前还是一个法制盲点。然而,这却是个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鉴于此,本文笔者试图就我国刑事立案监督立法的若干问题略作反思与探究。一我国刑事立实监督立法的基本状况

  • 标签: 刑事立案监督 检察院 新刑事诉讼法 安机关 监督立法 检察机关
  • 简介:我国刑法学界虽然对犯罪构成的表述各异,但其共同点就是指犯罪成立的条件,因此,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几乎是等同的概念。但是,随着新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确定,该原则不仅具有“入罪”的一面,其在“出罪”的一面更应引起学界的重视,特别是在我国这样有着重刑传统的国家。在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犯罪构成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出罪功能之欠缺,提出自己的初步看法。

  • 标签: 犯罪构成 犯罪成立入罪 出罪
  • 简介:旋转门条款是对公务员离职后规定期限内从业予以禁止或限制,虽然具有预防期权腐败、防止公权力剩余资源的,私有化等功能,但是也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顺畅流动、侵害了公务员的职业自由,其弊端不应忽视。为此,制度设计上应予以全面的利益考量与平衡。《公务员法》第102条及《刑法修正案(七)》第388条第3款是我国旋转门条款发展的重要成果,但是仍存在较多缺失,亟待从规范体系建设、规制限度掌控、责任和追究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

  • 标签: 旋转门条款 公务员法 离职 从业限制
  • 简介:劳动法中的工资概念因对价理论的缺陷而丧失其体系化功能。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反思,工资的法律概念可以被解释为能够被劳动法正当化的、社会主体“同意”的、可由劳动者支配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并应遵循关系正义理论发展出的“对等决定劳动条件”原则与“权利不得滥用”原则重新构想其在劳动法中的意义脉络。工资法律制度是通过正义原则引导形成秩序的三种力量——强制、习俗与互惠使劳动关系趋向合作秩序的制度建构。如此勾勒出工资法原则与其下位概念的工资制度之间的关联方式及其与劳动者权利体系之间错落有致的搭配,实现其对外部法律体系的建构功能。

  • 标签: 工资 劳动法 功能规定 关系正义 对价
  • 简介:刑事诉讼目的双重论曾经极大地推动了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但由于这种理论范式脱离了现代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与民主法治社会的核心理念相悖,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为有罪推定思想的翻版,容易导致冤假错案不断滋生,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应予废止。刑事诉讼法是人权保障法,是维护正当程序的限权法。重构以正当程序保障人权为诉讼目的范式的新刑事诉讼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学,则是当前最紧迫的学术任务。

  • 标签: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目的双重论 人权 中国 法律制度
  • 简介: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这个原则存在着自相矛盾、与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一致、过于严格限制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以及与国际上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多样化趋势不协调等缺陷.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应当是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有一般性的、具有普适性的一般原则,又有特殊性的、仅针对特殊事项适用的特殊原则.一般原则仍然是违法原则,而特殊原则包括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和结果原则等,各项原则所适用的具体范围又有着一定的差异和不同.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归责原则 一般原则 特殊原则 国家赔偿制度
  • 简介:《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从法律上确定了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发展定位。十多年来,《职业教育法》对我国职业教育基础的奠定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缺陷以及被法学研究界和司法界的长期忽视,使得该法成为可有可无的边缘法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进程。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对该法进行全面修改,是改变职业教育法边缘化的根本路径。

  • 标签: 职业教育法 高等职业教育 边缘化 反思 重构
  • 简介:劳动法是以劳动者权利为中轴建立的法权体系,劳动者权利概念是劳动法学的核心概念。现有研究资源囿于方法论的局限,进展不尽如人意。构建内部和谐与外部稳定的劳动者权利的概念体系应遵循法律类型化的思维步骤,勾勒出作为“规定功能法概念”的劳动者权利之于劳动法律制度体系化功能的意义脉络。它必须清楚地表达原则与规范之间的关联方式。将类型化的劳动者权利的主导形象通过权利的“元形式”结构表达其规范意义,使原则与制度之间错落有致地搭配,从而将劳动法秩序的基本思想贯穿到劳动者权利规范体系的最深处,形成外部稳定的权利体系。

  • 标签: 劳动者权利 概念 类型
  • 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首次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规则,为网络购物侵权案件中各方责任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法条本身规定过于原则化,存在一定不足,导致司法实践中理解上的分歧和适用上的不统一。为此,需确立"粗细适宜"的立法理念,注重消费者、销售者或服务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之间利益衡平,通过修订法律和司法解释等途径,进一步明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侵权责任构成的主客观要件,消除法律规则内部与外部的分歧和矛盾。最终,通过立法、实践和理论的互动构建相对完整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制度。

  • 标签: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侵权责任 利益平衡 侵权行为名单
  • 简介:2011年以来,两起颇受社会各方关注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将原来主要由法律专业人士研究的死刑问题推到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也使“死缓”这一我国“特有的死刑适用方式”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笔者认为,死缓制度主要源于革命战争时代和建国初期临时运用的一种刑事政策,曾经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的政权巩固和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建国60多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的司法实践证明.死缓制度存在着较大的弊端,不能适应当前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实践中,判处死缓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者之间的界限模糊,不但使司法裁量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也给司法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并导致大量的申诉上访,由此付出了昂贵的司法成本,且死缓虽无死刑之实、却具死刑之名,在国际舆论上也给我国造成很大的被动。因此.笔者认为.对死缓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建议取消这项制度,同时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死刑的适用,严格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相应提高有期徒刑的上限.使我国的刑罚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 标签: 死缓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刑罚结构 改革 刑事政策
  • 简介: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国公司法普遍对股权对外转让加以限制,包括其他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指定购买制度等。我国公司法吸收了其他国家的先进立法例,也进行了限制股权对外转让的制度安排。但新《公司法》中如转让事项通知事项具体内容亟待明确、强制购买义务有形同虚设之嫌、优先购买权制度尚不完善等。笔者从西方法系中限制股权对外转让制度解析入手,反思了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中这一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了改进的具体思路。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股权转让 反思 重构
  • 简介:我国贿赂犯罪的刑法规范存在诸多根本性缺陷,目前已成为法治反腐的最大障碍。应删除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之规定,然后将受贿罪罪状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基于其职务,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索要、约定或者收受任何不正当好处。”至于行贿罪罪状,可考虑修改为:“基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的职务,任何人给予或者许诺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任何不正当好处。”还应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不以犯罪论处”,以置贿赂者于囚徒困境。此外,由于受贿罪在罪质上明显不同于贪污罪,应对受贿罪设置独立的法定刑及适用条件。

  • 标签: 法治反腐 贿赂犯罪体系 立法完善 受贿罪 行贿罪
  • 简介:本文运用日常生活批判理论对当代中国法治秩序建构理论进行了反思,认为当前法治秩序建构理论的致命弱点在于主体维度的缺失;法治秩序建构的本质在于由传统的日常生活世界向非日常生活世界跃迁;当代日常生活作为传统法律文化的寓所对于法治秩序的建构形成巨大的阻滞与消解因素;日常生活批判对于法治秩序的建构具有根基性价值.进而提出重构当代法治秩序建构理论的设想,即建构一套以国家(政府)为动力,以社会为基础,以日常生活批判和深层文化启蒙为主体维度的国家·社会·日常生活批判三位一体的新的法治秩序建构理论.

  • 标签: 日常生活批判 法治秩序建构 反思与重构 主体维度
  • 简介:民间法研究已有长足进步但仍无法融进主流法学,理论提升不够是重要的原因。既有的研究由于自我限制于法学的规则思维并假定民间法为既定规则,忽略规则与时代间的互动及可建构性,使得研究陷入迷津。要提升研究的理论层次,有必要将其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提出的公共性重构勾连起来并作为时空背景,研究要反映与回应时代内在精神与要求。乡规民约在宋朝产生的逻辑对当下研究有很大启发,民间法研究必须要重构关于法治的思考,并以此反观与提升研究的品味与理论层次,促进民间法功能认识的清晰化。

  • 标签: 民间法功能 公共性重构 自由精神 建构性
  • 简介:受前苏联诉讼模式的影响,我国把侦查权作为公权,设定在公、检等部门,由这些部门的在职人员从事侦查活动,侦查权成为这些部门的专有权,排斥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这种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人们交往频繁,经济活动

  • 标签: 侦查权 中国 私家侦探行业 国家权力 公民权利
  • 简介:指令再审在我国审判监督程序中占有重要地位,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大量指令再审的情形。现行指令再审案件的审理存在程序启动随意、事实认定有误、法律适用不当、审判效率低下、司法资源过度耗费等诸多问题,而且当前学界对指令再审问题缺乏普遍的关注。通过对民事指令再审的实证分析,今后有必要从提升原审裁判质量、建立指令再审前的沟通机制与审后反馈机制、发挥指令再审实质功能等方面对现行指令再审制度进行改革。

  • 标签: 指令再审 上级法院 沟通机制 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