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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期以来,劳动教养问题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方面是由于立法机关曾经启动了“劳动教养立法”机制,试图通过颁行“劳动教养法”,来实施对劳动教养制度的重大改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法治观念日渐深人人心的今天,劳动教养制度在其存在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上正面临着越来越强烈的质疑和挑战。

  • 标签: 劳动教养制度 立法机关 正当性 法学 法治观念 合法性
  • 简介: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已迫在眉睫。不可否认,劳动教养在法律制度层面上确实存在着正当性和合法性的问题,其内在的矛盾已经严重威胁到劳动教养的生存基础。同时,在劳动教养执行模式上也存在着过于单一化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劳动教养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学者储槐植教授认为:“劳动教养制度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其存在的合理性与运作的合理性之间的矛盾,劳动教养运行中的基本矛盾并非惩罚与教育矫治之间的矛盾,而是教育挽救的目的与实现方法的目的性、外在的强制形式与内在功能之间的矛盾。”

  • 标签: 劳动教养制度 社区矫正 劳教人员 执行方式
  • 简介: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制度,风雨兼程地走过了56年的岁月,其“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的宗旨始终未变,对特定时期社会秩序的维护,以及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然而,在依法治国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人们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近年来发生的具有典型性违反法律的劳动教养侵权案件,开始重新审视并质疑劳动教养制度的本质及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文章尝试运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法,探讨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历史定位及法律依据,论证劳动教养制度与现行法律问存在的冲突,以寻觅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的途径。

  • 标签: 劳动教养 法律冲突 废除
  • 简介:劳动教养作为我国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但不够或不需要刑事处罚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矫治的一种行政措施。这一制度从1955年产生以来,不断总结经验,发展完善,已经发展成为维护大中城市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教育、挽救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人员,特别是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一项重要制度。

  • 标签: 劳动教养制度 违法犯罪 犯罪行为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事处罚 社会治安
  • 简介:劳动教养制度应当保留还是应该废除,这是长期以来理论界一直争论的大问题,也是劳教立法能否顺利出台的关键所在。主张烟除者认为,劳动教养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是随意性很强的受政策影响较大的处罚措施,是中国特色的传统人治社会的弊端产物,唯一可取的就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即时性。主张保留者认为,劳动教养制度虽然还不够完善,但在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项不能取消的重要手段。对于存、废问题的研究,笔者认为不能就事论事,但从传统法制理论角度来衡量是否合理,或仅从实践角度来谈不可替代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动教养是否该存在以及能否存在的问题。劳动教养立法呼唤劳动教养

  • 标签: 劳动教养制度 调整对象 劳动教养收容对象 模糊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养法
  • 简介:问题的分析研究可有许多侧面和角度。中国的劳动教养本身就是一个“场”,它复合了当代中国的多种因素。由此,它就为我们分析中国的某些问题提供了一个角度、一种方法,透过它,我们可以对中国当代史的价值作出一些判断;在权力和技术的层面上对当代中国的宪政理念作另一种诠释;它也能对中国法律制度的结构、功能和价值作出不同的说明。它本身或许就

  • 标签: 劳动教养 权力 宪政理念 当代中国 中国法律 价值
  • 简介: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增设新罪和扩大原罪名的方式将某些治安违法行为予以了犯罪化,这为刑事制裁此类治安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刑法关注人身危险性因素。但对治安违反行为犯罪化的过程中,需要兼顾保障人权和刑法谦抑性原则,对那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公民切身利益危害比较严重的治安违法行为可以适度犯罪化,对于那些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违法行为则需审慎。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治安违法行为适度犯罪化过程中,构建轻罪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为核心的互相配合的制度及其他相关配套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治理这些轻微违法犯罪行为。

  • 标签: 劳动教养制度 治安违法行为 犯罪化 社区矫正制度
  • 简介:中国农村改革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是从责任制度到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产生的一项重要成果是赋予了农民财产权利。在此基础上之上,中国农村改革下一步制度演进的逻辑走向应是从财产权走向企业制度,从形式上体现为从承包农户到家庭农场的制度演进过程,而以个人独资企业为基本企业组织形式的家庭农场则是中国农村主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适选择。

  • 标签: 承包农户 财产权利 家庭农场
  • 简介:<正>第5031节定义本章所称"少年",是指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或不满二十一周岁,因被指控有某种少年犯罪行为,需要按本章规定起诉和处理的人。"少年犯罪"是指在十八周岁前实施的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此种违法行为如果是成年人实施的,则已构成犯罪。第5032节地方初审法院的少年犯罪诉讼程序,移送刑事公诉

  • 标签: 少年犯罪 美国青少年 司法部长 犯罪行为 刑事公诉 成年人
  • 简介:透视现已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家庭型”共同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国家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如成克杰、张德元等案件。“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由于犯罪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它比普通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具有共同受贿行为和共同受贿故意,已成为当前困惑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对“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有裨于司法实务。

  • 标签: 受贿犯罪 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 共同犯罪 司法实务 国家干部
  • 简介:《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范围,却未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立法释明,这一立法缺陷不仅带给司法审判一定程度的尴尬与困窘,而且不利于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正当权益的保护,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合理界定。而界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除需要了解其外观特征外,尚应当考虑空间、时间、情感、经济与生活等几个方面的共同要素,以及不同主体之间因其关系不同而有所差别的个体要素,从而合理确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的应然范围。

  • 标签: 反家庭暴力法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共同要素 个体要素
  • 简介:家庭暴力在世界各国普遍、长期地存在,其中绝大部分属于丈夫对妻子的暴力,仗广大妇女深受其害。本文对家庭暴力的成因、特点以及西方国家的治暴经验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完善现有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制暴,将是中国打击家庭暴力的必然选择。

  • 标签: 妇女 虐待 家庭暴力 损害赔偿
  • 简介:浅谈再婚家庭夫妻财产约定及公证张秀兰再婚家庭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再婚家庭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约定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以及相关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及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再婚家庭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有...

  • 标签: 夫妻财产约定 再婚家庭 当事人 婚姻关系 婚姻家庭关系 家庭财产
  • 简介:<正>谁也不会否认人类社会由众多的个体组成。然而纵观直到清末以前的中国社会,人——这个活生生的个体却几乎被法律遗忘了,而家庭这个血缘亲属团体反倒真正成了社会的细胞。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在内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建立在这个牢

  • 标签: 家庭 法律制度 政治制度 社会制度 古代法律 亲属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鉴于现代人权理论和婚姻家庭关系的特点,我国法律有关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有待扩大,不应局限于法律婚家庭的范围,而应扩大至事实婚家庭乃至所有的同居家庭。精神暴力应成为独立的一类家庭暴力,但其伤害后果的认定应由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鉴于相当多的家庭暴力因伤害程度达不到《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标准而得不到制止和处理,作者提出对于非犯罪性的家庭暴力,其身体伤害程度的认定可以根据是否存在抓痕、红肿、淤伤等来判断;也不应孤立地看待某一暴力行为,而应关联地看待不同的暴力行为所导致的相互增强危害性的效果。至于法律救济,作者主张对现行司法解释进行修正,允许婚内赔偿,由法律为当事人提供可待赔偿财产。此外,救济方式的丰富和细化也应在法律修订的考试范围之内。

  • 标签: 家庭暴力 立法缺失
  • 简介:家庭暴力已经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它不仅促使家庭矛盾社会化,增加了妇女和青少年刑事犯罪的几率,同时催化了众多家庭解体引发社会不稳定。目前,我国虽有一些法律、司法指导意见等对该问题进行调整,但是这种调整缺少了有效性、实时性,未能严密防止和遏制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势在必行。

  • 标签: 家庭暴力 立法 法制 受害妇女
  • 简介:由票据所体现的作为实物形态的票据,与表彰于该票据之上的票据权利紧密结合不相分离的特性所决定,凡合法取得票据的人,也就在其合法取得该票据的同时取得了该票据所体现的票据权利,亦即,票据权利始终伴随票据之转让而转移。这样,票据转让便成了票据制度的核心,而票据转让方式问题,便成了票据法理论和实务上的重要问题之一。一、非票据法上的转让方式与票据法上

  • 标签: 票据 转让方式 票据权利 票据法 单纯交付
  • 简介:福建省福州市公证处陈协心认为:公证具有'准司法'的法律地位,这是任何其他社会中介所不具有的。它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四个方面的职能。但目前在办理经济公证时均采用格式化的公证词,给公众留下公证只是一种形式的印象,没有内涵,像走过场。其实,公证员做的工作很多,从当事人

  • 标签: 公证方式 公证制度 法律地位 公证员 公证质量管理 公证员责任追究制度
  • 简介:一、背景传统宪法理论认为,宪法是公法,调整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家庭法是典型的私法,调整私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二者似乎不会产生交集。但二战以后,这种公私二元分立的观念越来越受到理论和实践的摒弃。无论是德国的“第三者效力”理论还是美国的“政府行为”理论抑或日本的“统治行为”理论,虽然其理论基础和具体内容有别,但无一例外地强调宪法对私人领域的介入。

  • 标签: 美国宪法 家庭法 判例法 传统宪法理论 政府行为 私人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