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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国PM2.5数值的争议,反映出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在管理、发布、正确传播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PM2.5属于公共信息资源而非政府信息资源,政府不应对其信息发布权和传播渠道进行垄断,多元信息发布主体虽有利于对公权力形成合理监督制约,但须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为限。在民众维权诉求高涨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完善的今天,要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完善政府公共信息不实的司法认定和救济程序是必要的。

  • 标签: PM2.5 公共信息 知情权 监督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吗?对于这一问题,中国法学教育教育界存在多种判断。在一流的法学教育大家那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不尽相同。有的学者认为,法学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应当综合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素质。[1]有的学者则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要和职业需求相结合,

  • 标签: 法学教育 职业教育 导向性 历史 素质教育 综合培养
  • 简介:庭审活动就是语言活动。囿于法庭这个特殊的语言环境,法官在庭审的过程中,为了保持严肃、中立的态度,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维护法的尊严,尤其是审清案件事实,就需要对语言的表达理解给予格外的注意,要有更高的语言驾驭能力和对语言情感表达理解的精确把握。语言情感的表达理解在韵律层面上涉及语调、语速、停顿、重音等。准确把握语言交际中的情感信息,可以有效地提高法官庭审的质量效率。

  • 标签: 法官 庭审语言 情感信息 语调 语速 重音
  • 简介:河南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公安信息化引领实战的本质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在信息化应用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但在应用水平、实战效果、系统建设、专业队伍等方面还需完善提高,结合目前河南公安信息化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同探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对策。

  • 标签: 河南 公安信息化 建设
  • 简介:上市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要依据证券法律的规定发布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律中的重大事件并没有明确涵盖到突发环境事件,而且以价格敏感性作为衡量突发环境事件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在实践中常陷入困境。因此,必须考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特殊性.一方面.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概念分类引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强化证监会与环保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作监管.

  • 标签: 突发环境事件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重大性
  • 简介: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50条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但是,关于该条款究竟是否赋予了被追诉人沉默权,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认识上的分歧,由此导致“不强迫自证其罪”条款在我国司法实务中的运作前景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其立法效果有待观察。在司法实务中正确适用“不强迫自证其罪”条款,关键是坚持运用正确的法律解释方法。

  • 标签: 不强迫自证其罪 沉默权 法律解释 如实陈述
  • 简介:网络有害信息传播行为,应根据法治精神进行规制。对于不同类型的传播行为,应根据针对对象及其利益的不同加以区分对待。运用刑罚权来惩罚传播网络有害信息的行为人,应充分考虑刑罚权出现的正当性问题。只有给客观的、受法律确认或者为公序良俗所认可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刑罚权出现才可能具有正当性。遏制网络有害信息传播,应特别注意保障言论自由的平衡。

  • 标签: 网络有害信息 刑罚权出现 正当性 言论自由
  • 简介:从类型学出发,刑事诉讼立法表现为对立的两种理想类型:一是价值导向性立法模式;二是技术性立法模式。《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的修法活动实为一种类价值导向性的立法。其特征为:政策法理短路相接导致法律内部的紧张对立,进而造成致力于精确性和明晰性的立法技术在立法中的有限应用,乃至反向利用。最终致使《第二修正案》在形式、结构内容上均存在明显的技术缺陷。欲对其予以弥补和完善,须从价值导向性立法转向技术性立法。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修正案 立法技术
  • 简介:从是否涉入国家理性的视角来看,传统的社会纠纷解决模式可以化约为纠纷解决的国家理性模式和纠纷解决的民间理性模式两类。民间理性是相对国家理性而言的,其不仅不是粗俗落后的纠纷解决手段,相反,在当今中国民间社会,纠纷解决的民间理性方式具有特殊的合理性。在民间理性范畴内,传统民间法的内容得以扩大,民间理性为社会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提供更多的方式和依据。

  • 标签: 民间理性 国家理性 民间法 国家法 纠纷解决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在规定“任何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同时,又保留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原有“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两者抵牾,必将导致司法实践中的困惑和冲突。必须认真对待两者的冲突,顺应刑事诉讼自身发展的规律,以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实现为导向,兼顾司法实践需求,降低法律自身的冲突,避免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这一法律原则落空,应提升法官的心证能力,去除对口供的路径依赖心理,实现从人证到物证侦查模式的转变,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降低非法获取口供的诱因,以实现对两者冲突的平衡。

  • 标签: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如实回答义务 冲突与平衡
  • 简介:在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对宪法功能的普遍认识是它主要在于约束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概括来说,就是限权和人权。但在这两种功能之外,宪法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统一法律。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法,提供了一切政府行为的依据和准则。具体到政府行为的类型来说,

  • 标签: 现代法律秩序 宪法功能 公民基本权利 政府行为 法律实务 政府权力
  • 简介:人们通常认为,剽窃天然就不是好的东西。笔者将从静态的观点来考察剽窃这一概念,以及从动态的观点来重新考察剽窃有关的“独创性”的概念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从而部分澄清这种误解。另外,笔者还将从剽窃紧密相关的“引证”这一技术性手段来功能性地讨论学术规范的作用,以及从制度比较的视角,对两种不同的解决剽窃的方式,即诉诸学术规范和司法诉讼进行论证。

  • 标签: 剽窃 学术规范 版权侵权 制度比较
  • 简介:社会学大家韦伯在研究中国古代法律指其为家产制下“家父长制结构”,即君主在立法方面“绝不可能将任何可能束缚自己或其官员的特权授予其他的人”,司法方面则“重视的是探究实质的真相,而将搜索证据的程序规则置之度外……它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社会秩序的实质原则”。

  • 标签: 古代法律 政治危机 《叫魂》 工具性 解读 皇权
  • 简介:一、法国传统的危险责任形态《法国民法典》以简洁著称,其侵权行为法领域为第1382—1386条这5个条文所囊括,其中四条很短且自1804年以来一直未变,[1]至今仍是法国侵权责任的“普通法”(droitcommun),也是实质规范法国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依据[2]。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危险责任 演进 侵权行为法 责任形态 侵权责任
  • 简介: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是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开展的由上而下的一种改革活动,它和整个中国的其他改革一样,是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的。2002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04年成立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统一部署;2008年12月,党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优化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确立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革司法保障体制等四个方面共60项改革任务。本文通过对中国司法改革历程的简要回顾,对中国司法改革中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改革历程 证据制度 信访制度 司法公开
  • 简介: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霍姆斯经验法则,是指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以及科学实验中通过对客观外界普遍现象通常规律的一种理性认识,在观念上它属于不证自明的公认范畴。在证据法意义上,经验法则是法官依照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反映事物之间内在必然联系的事理作为认定待证事实的根据的有关规则。①我国三大诉讼法本身并没有规定经验法则,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33号《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从免证事实的角度规定了经验法则,但仅作了关于事实推定的比较简单的反证规定。②司法实践中,法官滥用、误用③以及该用不用经验法则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对经验法则作一简要的探讨。

  • 标签: 经验法则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实践运用 规制 最高人民法院 日常生活
  • 简介:走向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北京,如何重构自己的文化记忆,成为北京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以什刹海片区为例,从水庙,景与人,食店,桥、景、事等多方面呈现了北京文化记忆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对重建北京的文化记忆作了尝试。

  • 标签: 北京文化记忆 什刹海片区 水与庙 景与人 食与店 桥—景—事
  • 简介: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研究普遍忽视了法院/法官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认知态度,当前法院法官普遍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持有保守拒绝的态度,其原因在于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动力机制存在缺陷:法律依据不足、专门环境诉讼机制缺位,法院排斥群体性诉讼,环保法庭的制度突破难以获得法官群体的广泛认同。因此,必须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构建系统的环境诉讼机制体系、进行专业培训和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等几个方面开发重塑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动力机制。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法院 动力机制 缺陷 重塑
  • 简介:重点论述我国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体系的制度现状,以基于这一现状所展开法理研究的梳理评价为切入点,以诉讼监督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规范效力为出发点,以对法律条文作为一种规范而存在于成文法体系和诉讼活动中所体现的效力属性的分析为基本方法。通过定位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活动作为一种规范在体系中的效力等级,尝试建立一种以法律规范在诉讼体系内进行自我效力定位为核心价值,并通过这种效力等级的区分,以达到对法律监督职能效果有所体现的规范检察学的制度雏形。

  • 标签: 诉讼监督 检察权 规范 规范体系 等级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