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形式法治与法教义学具有密切关联,后者是保障前者实现的基本工具和技术力量。规范隐退论破坏了法治的最低形式限度,也是对法教义学的背离。刑法领域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正是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化的典型代表。如何处理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一直以来是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关注的重点,该问题经历了无罪论到有罪论的发展变化与理论争议。然而,有罪论既是对刑法规范的消解,也是对刑法教义学奉现行刑法规范为圭臬之主旨的违背,它破坏了形式法治的安定性,迁就了功利主义却抛弃了规则主义,满足了实用主义但违背了法实证主义。根据中国刑法所采取的大陆法系国家"法人实在论",既然"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确立了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刑法规范依据,因而"法律没有规定单位犯罪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成为必然的结论。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必须确保形式法治至上,并确立法教义学的基本视角。
简介:西方当代文学阅读理论的多向度展开首先表现在对阅读本质的不同理解上,并产生了多种看法:阅读即解码、阅读即对话、阅读即意义空白的填补、阅读即品味的区隔、阅读即“互文”;当代西方文学阅读理论中关于阅读心理的研究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并形成了多种文学阅读心理理论:认同论、完形论、同化论、内摄论、极乐论;对读者类型的研究在当代西方文论中才真正进入到一种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并形成了多种有关读者类型的看法,主要有:虚构读者、真实读者、隐含读者、理想读者、冒牌读者、模范读者、超级读者、内行读者、抗拒的读者。这些理论的划分目前还未必十分成熟,但无疑都体现了不同的价值追求,对它们的了解有助于推动我国当代文学批评的实践和批评理论的建设。
简介:作为新文学的亲历者,周扬不仅以文学评论的形式参与新文学史的建构,而且在延安时期长期在延安鲁艺主讲全校大课"中国文艺运动史",并且编有讲义《新文学运动史讲义提纲》。此外,周扬在20世纪60年代初直接领导大学文科教材建设,对全国统编教材《中国现代文学史》发表了一篇很长的讲话,对现代文学史教材的书写提出了不少具体意见。周扬的"文艺为政治服务"的话语模式、新文学史的三个分期以及"以邪正为标准"的作家评价模式,都对后来的现代文学史教材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