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成人政法院校提出了新课题。即如何转变传统的教育思想,改革传统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招生制度,等等。这些课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成人政法院校的挑战,迎接这一挑战,采取有效对策,成人政法院校的发展将会有个较大的飞跃。一转变传统教育思想,树立新的人才培养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人法学教育应树立什么样的教育观念和人才观念呢?江泽民总书记曾深该阐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关系,他指出:“我们正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经济的运行,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把市场运行纳入规范和法制的轨道,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康
简介:<正>独立是指某种主体摆脱其他主体的束缚,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意志从事某种活动、实行某种行为的状态。相对性和自主性是理解独立含义的关键,换言之,相对性和自主性是独立的两大特性。首先,独立是相对的。一方面,任何社会主体的活动都是社会活动,都必然与其他主体形成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不与其他主体的社会活动相关的绝对独立状态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因而独立是相对于其他主体而言的独立。另一方面,独立又是有限度的。独立状态只有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一定限度下存在,如果独立超出了它所赖以存在的条件和范围,突破了它存在的关节点,独立便不复存在。所以我们说,独立是相对的。
简介:<正>西德宪法法院的违宪控诉制度是各国宪法保障制度中具有特色的一种制度。按照西德基本法规定,任何人,只要声称他们基本权利或一些类似于基本权利的权利(如法庭听证权利)被公共权力机关所侵害,都可以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控诉。唯一的限制是:在一定的司法管辖范围内可用的救济手段首先使用,而无效果时才可提出。联邦宪法法院接到控诉书后,交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委员会初步审查,如果该项控诉是不能成立的或同为其他原因看不出有成功的希望时,委员会可以全体一致地决定拒绝或驳回该项控诉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委员会决定受理该项控诉,则控诉程序进入审理阶段。
简介:一从一起案例看改革我国法院行政判决形式的必要性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如下判决:1.维持判决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2·撤销判决即撤销或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3·履行判决即被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变更判决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予以变更的判决。这四种判决形式,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正确作出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笔者认为,在行政审判实践中,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四种判决形式,并不能全部包含行政诉讼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远不能满足行政审判实践的需要。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不作为的具体
简介: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郑潮芳、罗金钗认为: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调解的规定过于原则。一、关于自愿原则。调解是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转变当事人思想的过程,当事人在未转变思想前当然不愿意调解。当事人自愿是指自愿接受最终达成的协议。只要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不是强迫达成的就是自愿的。二、关于合法原则。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对此可从两方面理解:广义上可理解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狭义上可理解为不得违反相关实体法的规定。对此应从广义方面去理解和把握。三、关于调解程序的公正性。现行法律缺乏相关的程序性规范,应尽快制定确立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以填补立法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