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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不断推进,与市场关系最为密切的传统手工的有关权利主体已愈来愈意识到知识产权在传统手工保护中的重要性,因此,运用著作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权项来保护自己的传统手工的权利主体们逐渐增多,但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如知识产权权项的选择、技术标准的制定、维权的艰难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必须采取恰当路径与模式为传统手工提供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

  • 标签: 传统手工艺 知识产权 权项选择 技术标准
  • 简介:我国新近生效的《网络信息权保护条例》建立了间接侵权制度,它与直接侵权一起构成了’版权侵权制度,具有革命性的影响。但《条例》尚无法完全满足数字技术所带来的挑战,这主要集中在法律没有为“双重用途技术”提供普遍化的间接侵权标准。因此,根据我国经济发展之现状,在版权法公共政策目标的指导下,建立以过错为归责原则、以类型化立法为基础的间接侵权制度是具有合理性的。

  • 标签: 间接侵权 版权法 双重用途技术 过错
  • 简介:作为明清社会“健讼”的重要证据之一,大量词状被递交到当时官府的情形引人注目。撰写词状往往需要颇为专门的知识与技巧,而这些词状的作者又是从何处习得?现藏日本、美国、台湾地区的讼师秘本与日用类书等稀见史料表明,以传授词状撰写之道为主要内容的讼学知识在明清民间的流传颇为广泛,当时的普通百姓若想获得诉讼文书范本亦非难事,晚明时期更是如此,尽管其传播途径在清代日趋缩小,但却始终未被彻底堵塞。

  • 标签: 讼学 讼师秘本 日用类书 词状
  • 简介:当前法院文化在对外传播的过程中,不论是深层的精神理念文化、中层的行为文化还是浅层的物质文化,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当前对外输出的法院文化与公众所需要的司法文化以及司法本身的特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错位。主要表现为"司法公正"与"司法为民"错位,法院及其典型人物之间的刚柔矛盾,法院建筑能指与所指的背离。为此,需要在法院的文化传播中引入CIS战略。

  • 标签: 法院文化 传播 错位 对接 CIS战略
  • 简介:法律传播的任务是让社会成员更容易地理解法律语言和行为,但是,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并不容易。基于专业术语的"速记"特点以及法律语言所承载的社会身份甄别功能和利益功能,法律语言的抽象式表述已成为传统,构成了逻辑自洽的形式语言,使得法律语言的专业性与受众的通俗性需求存在着冲突。因此,遵循维特根斯坦"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形式"的哲学思维,法律语言的易读性传播,就是将法律语言从形式语言"解码"为日常语言,使法律语言嵌入"生活形式",回到赖以生存的、具体的生活形式,通过对不同法律语言游戏的生活形式进行对比分析,使统一的专业术语与人们不同的生活形式对接,获得它原本的含义。

  • 标签: 法律语言 易读性 传播 解码 生活形式
  • 简介:在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过程中,“日本经验”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笔者更为关注的问题是,作为社会条件相似的东方国家,日本和中国对西方法治经验的理解、领会有何差异?尤其是20世纪初兴起的西方社会法学,对日本和中国而言都是新生事物;但在法律现代化方面积累不同的中日两国,对其理解也并非完全一致。由于笔者不谙日文,尽管经由专业人士帮助,仍无法克服学力限制。故仅能以20世纪20年代被译为中文的两本日本社会法学著作为样本,作挂一漏万的初步比较和感悟,以就教于方家。

  • 标签: 日本经验 社会法学 阐释 传播 民国 著述
  • 简介:民国知识界对魏玛宪法的认知,从起初的热烈崇拜演化为之后的理性对待;制宪也从完全照搬魏玛宪法转变为部分吸收。知识界追慕魏玛宪法显示了中国思想界宪政追求的超前姿态,以及民国宪政模式从移植向超越的转型。而魏玛宪法的精神消融于三民主义宪政话语中,一定程度显示了'中国本位'意识的觉醒,以及两种宪政模式均超越古典宪政模式的共性。

  • 标签: 魏玛宪法 民国宪政
  • 简介:歇后语是俗语的一种。纂辑于唐宋明清时期的《杂纂七种》中的歇后语,有许多属于法律范畴或与法律相关的内容,涉及到刑事法、民事法、诉讼法、行政法等对应于现代法律部门的各色法律现象,反映了当时人对法律及其运行状况的体验和认识。歇后语中涉及法律事务的,多是“引子”,有时“注释”也涉法。歇后语反映当时社会的主流法律意识和观念倾向,尽管它对某些法律现象的反映有滞后性,个别歇后语也有不精确的情况存在。

  • 标签: 歇后语 法律文化 杂纂七种 法律体验
  • 简介:<正>罗马法传播研究会(IlGruppodiRicercasullaDiffusionedelDrittoRomano)于1972年正式在罗马成立,其宗旨是推动罗马法的传播与研究,特别是罗马法在东欧、欧洲以外的世界各国中的传播与研究;促进世界各国的学者与意大利学者之间的学术名作与交流,加强罗马法学与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联系。

  • 标签: 罗马法 政治学 社会学 意大利 罗马法学 世界各国
  • 简介:重要的历史事件均需借助媒体而成为事件,而"意见领袖"的声音,对事件的传播产生了较大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既是"意见领袖"自身能力因素的综合体现,也是人类社会一种理性的判断和选择活动,同时折射了公共事件、"意见领袖"与媒体的共生共存的关系。

  • 标签: 公共事件 意见领袖 影响力
  • 简介:针对学术界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限制未必适时的舆论,作者从网络传播的社会功能、社会作用与社会责任看信息网络传播权限制之必要性,从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看信息网络传播权限制之可能性,从网络环境与信息交流的特性看信息网络传播权限制之迫切性,探究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限制的理论与实际价值.

  • 标签: 信息网络传播权 立法限制 权利限制 权限 国际社会 实际价值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前,“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此项改革旨在促使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外延、改革路径,“以审判为中心”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庭审实质化、庭前会议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的关系,还未形成定论,理论界和实务界仍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在此背景下,本刊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审判中心研究”创新团队组织本次笔谈,就“以审判为中心”的概念解读与蓝图勾勒、庭前会议制度的合理定位与程序改造、庭审实质化的证据规则完善、庭审实质化的检察进路、“以审判为中心”的理论阐释与路径选择、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体系完善与结构优化等问题,从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践、现实与未来等角度展开讨论,以期为此项改革提供智识支撑。本期先刊出三篇文章,另三篇文章下期继续刊出。

  • 标签: 法治国家 制度改革 被追诉人 实质化 审判阶段 非法证据排除
  • 简介: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来源于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的影视资源疏于履行监管责任,存在编辑、推荐等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帮助侵权的基础是存在直接侵权行为,适用服务器标准判定直接侵权行为存在,是对由此产生的间接侵权及帮助侵权行为认定的前提。对影视作品而言,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证明他人传播了其享有权利的"影视作品"是证实侵权事实存在的第一步。本案权利人虽保全了被诉侵权网站截屏、文件下载进度等信息,但没有保存作品片段,造成人民法院在认定是否存在传播涉案作品事实方面出现困难,本案审判通过结合相关证据对涉案每部影视作品的传播行为进行精细分析,区别作出不同判定。

  • 标签: 影视作品 信息网络传播权 帮助侵权 举证责任 作品比对
  • 简介:审判中心制度的构建定位于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相关举措是在保持现行司法体制不变情形下展开的,这只是一种技术路径的改革。技术路径的改革由于缺乏系统环境的支持,往往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实践中的困难正印证了这一点。审判中心的本质是确立审判权威,而审判权威的树立仅靠审判环节难以实现,需要放在更大的司法体制系统视野下,在三机关职权关系上做出调整,即确立法院中心、树立法院权威,这是审判中心乃至审判权威得以实现的外在基础。未来审判中心或者审判权威的真正建立需要在对相关原则、制度加以修改完善基础上,围绕系统和技术双重路径立体化、复合式展开,方能真正实现审判中心

  • 标签: 审判中心 法院中心 审判权威 系统路径 技术路径
  • 简介:《法国民法典》被称为法学阶梯体系。事实上,不能把这一描述理解为《法国民法典》具有优士丁尼钦定教科书的“人”、“物”、“讼”结构,这是一种被J.1,2,12宣称的结构,而是应理解为它遵循了《法学阶梯》隐含的结构:即人、物和取得物的方法。整个《法学阶梯》第一卷都是人法;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法学阶梯体系 法律模式 国际影响 法国 人法
  • 简介:<正>1990年4月20日,北京大学在电教大楼报告厅隆重召开科技法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国务委员、国家科委主任宋健,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我国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张友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经济法学会会长顾明,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北京大学校长吴树青等到会并讲了话(讲话全文附后)。国家教委、中国法学会、北京市科委以及在京有关科研机构、院校和企业的代表到会祝贺。国家科委政策法规司、中国科技法学会等单位还发来贺信。

  • 标签: 科技法律 依靠科技进步 研究中心 科学技术发展 科技法学 科技立法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要求侦查、起诉活动面向审判、服从审判,同时发挥审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的决定性作用。此项要求体现司法规律,有利于克服固有弊端,实现司法公正,但其受到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检察监督制度,以及政治性领导、监督和协调制度约束,从而被形塑为“技术型审判中心论”。可操作的改革包括控诉、审判和诉讼程序“三个面向”,即控方证明责任的有效履行、法院审判的严格把关,以及庭审实质化。“以审判为中心”的逻辑延伸,含法律适用的和程序监控的审判中心,要求确立法院司法解释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以及强制侦查的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落实“以审判为中心”,需采取必要工作措施,实现“三个面向”要求;逐步推进法律适用和程序监控的审判中心;推进司法体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务实的态度和适当的方式,向刑事司法的“线型结构”发起冲击。

  • 标签: 以审判为中心 司法改革 改革限度 司法权威 司法公正
  • 简介:香港、澳门回归后,在一国两制的政治体制下,建立了独立的司法体系.台湾目前虽未统一,但多年来已经事实上形成了自成一体的法律体系.而各法域现有的仲裁机构的运作方式及理念存在一定的差距,不一定为其它法域的当事人所接受.然而,司法独立决定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可能建立起有效的区际司法中心,应建立具有民间性质的仲裁机制-区际商事仲裁中心.

  • 标签: 仲裁机构 内地 港澳台 区际商事仲裁中心
  • 简介:目前,实务界和学术界对于“律师文化”概念的使用缺乏基本共识,甚至十分混乱,严重影响关于律师文化的学术交流、学术发展以及律师文化建设的实践效果。因此,加强相关学术交流,明晰学术概念,积累学术共识迫在眉睫。律师文化研究不宜仅从主观需要出发,而应从历史与传统的角度出发,把握文化的传承特点,着力于精神内涵的挖掘,着重于律师行业或职业的精神特徵研究。律师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取决于学术界的努力,更取决于实务界的思考与实践。

  • 标签: 律师文化 概念分析 职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