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7
129 个结果
  • 简介:在我国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的时期,面对不断出现和增加的下岗职工,发挥社区作用,做好再就业工作,既是为党为政府分忧,也是为群众解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实践"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居委会一头连着政府,一头系着群众,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粱。广大居委会干部身处基层,接触基层,对居民的就业、生活情况有着较为及时、准确的了解。同时,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区建设的加强,随着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人口老龄

  • 标签: 下岗职工再就业 三个代表 社区居委会 就业服务 再就业工作 重要思想
  • 简介:走进青岛市福州路9号——青岛再就业服务中心,一行醒目的大字赫然映入跟帘——"再就业服务中心与下岗职工心连心",这是多么感人的言语。去年4月30日,青岛市再就业服务中心正式开业服务。从那天起,下岗职工管理网络从这里架起,"个一"的服务工作,更是与下岗职工心连心……一个承诺:只要不挑剔,十天上岗青岛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开业的第二天,正是"五一"国际劳动节。为让下岗职工尽快了解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能,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同志顾不得节假日休息,走上街头开展咨询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郑重宣布:下岗职工只要不挑剔,十天就上岗。同时公布了两部下岗职工求职热线电话。这个承诺,是在青岛市再就业面临相当大压力情况下提出的。当时全市有下岗职工4万多人,而且年龄偏

  • 标签: 再就业服务中心 下岗职工再就业 青岛市 服务工作 多种形式 国际劳动节
  • 简介:自公元前230年起,秦国经过10年的战争先后攻灭了韩、赵、燕、魏、楚、齐等东方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秦王政自以为功业盖世,前无古人,便兼取皇五帝的尊称,定帝号为"皇帝",自己称为"始皇帝",妄图使其江山代代相传。然而,由于多种原因,秦朝仅仅存在15年,便被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所推翻。随后,由刘邦建立了西汉王朝。西汉历经了12帝、210年,被王莽篡位,改国号为"新"。而"新"存在10多年,又被刘秀所灭,重新恢复起了汉朝,史称"东汉"。东汉共历12帝、196年。

  • 标签: 秦汉时期 重农抑商 秦始皇 刘邦 六国 西汉王朝
  • 简介:我们已经分析了,违约金的设立是有前提的,就是或要有服务期,或要有保密义务。相对而言,服务期的约定普遍性更大,值得解释探讨一下。

  • 标签: 服务期 保密义务 违约金 约定 合同 劳动者
  • 简介: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张思德①同志就是我们这个队伍中的一个同志。

  • 标签: 为人民服务 共产党 队伍 张思德 革命 利益
  • 简介:2005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宝鸡市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同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的232个单位获得“劳动保障系统2004-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据悉,获此殊荣的陕西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仅渭滨区一家。

  • 标签: 服务窗口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保障系统 极限 工作会议 渭滨区
  • 简介:开门办店、经商做生意最怕顾客不上门,那么,怎样才能凝聚人气,吸引顾客上门呢?聪明的商家自有办法,他们想出了免费服务的高招。

  • 标签: 顾客 免费服务 赚钱 生意 人气 商家
  • 简介:全国养老保险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7月2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会上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我们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的指示,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5月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确保每个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能领到基本生活费,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改革.实现今年改革和经济增长目标,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吴邦国说,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以下项工作,一是8月底前,把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11个部门所属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部移交地方管理:二是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从现在起不能再发生新的拖欠;是加快建立企业再就业服务

  • 标签: 再就业服务中心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基本生活保障 再就业工作 离退休人员
  • 简介:

  • 标签:
  • 简介:今年一月份必胜客有限公司假黄浦职业介绍所,要求招聘服务员120名;联华超市招收银员、理货员共75人。经职介所网上招聘和直接设摊招聘,有260名求职者前来应聘,结果录用89人,尚有106个岗位继续待聘。

  • 标签: 餐饮 超市服务 职业介绍所 劳动力市场 就业岗位 中国
  • 简介: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新招职工约定的相互考察的时间。一般来说,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都可以约定试用期。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中只能用解除合同来消灭劳动关系,

  • 标签: 试用期 用人单位 职工 《劳动法》 中国 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