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采用全国县级数据,就2001年“以县为主”改革与2005年“新机制”改革前后中国县级地方生均教育事业费的分布变动状况,以及两次改革对县域间生均教育事业费差异的影响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1)1999年以来中国县域间生均教育事业费差异水平先升后降,中部地区县域间差异高于东部与西部,且持续增大;(2)改革后分布两端的极化现象得到改善,但同时有大量县级单位向分布下四分位区域转移,形成生均教育事业费处于中下和中上水平的县级单位之间的支出分化;(3)虽然两次改革对于县域间生均教育事业费差异都具有一定改善效果,但这一正面效果完全被地区间财力蒡异昕产生的负面效果抵消。
简介:一、公民教育是把公民培养成为责权主体的过程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教育也就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积极、自主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责权主体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和不同的国家,公民概念有所不同。从历史上看,公民一词最早始用于古希腊,并为古罗马沿用。这时的“公民”主要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到了中世纪,教会和封建君主成为国家和人民的主宰,个人是上帝的子民和封建君主的臣仆。人不属于自己,而属于上帝和君主,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