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2013年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有利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但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着过度适用的风险,我国民事检察监督仍然在程序启动及范围、民事检察监督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从坚持民事检察监督的谦抑性、明确民事检察监督的重点范围、完善民事检察建议的程序和加大民事检察监督的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既注重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功能的发挥,又要确保民事检察监督的谦抑性,使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维护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和促进司法公正之间保持平衡。
简介:法律行为理论是《民法总则》的核心内容,法律行为规范体系的完善也是我国《民法总则》的主要任务之一。文章结合法律行为理论,对于新通过的《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规范体系进行了较为详细述评。认为我国《民法总则》在法律行为的定义、基本价值理念、意思表示之实施与生效、法律行为之效力体系等诸多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指出我国《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之规范体系尚需进一步斟酌与完善的地方,主要包括法律行为之术语的选择、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完善、单独虚伪表示之增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意思表示之效力的细化、法律行为之效力体系进一步优化等方面。最后提出了具体完善的方案,以期对未来《民法典》分则编的制定及总则编的再完善有所帮助。
简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建立于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作为一种法律监督的新制度,学界与实务界首先讨论的便是制度目的,其争议核心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否包括"执行难"。从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历史的重述,"执行乱"与"执行难"类型区分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解决执行难的实际效果三个角度进行分析可知,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不同于民事执行的目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该聚焦"执行乱"。
简介:台湾少子化现象导致私立大学院校新生注册率低,大学评鉴加剧部分私校经费困难,私立大学办学品质不断下滑,台湾教育部引进退场制度以淘汰办学绩效不佳的学校。自退场制度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起始期确立了私立大学院校退场的法源基础;发展期发布了私立大学院校退场制度系列报告书;完善期出台了私立大学院校退场相关配套政策。台湾私立大学院校退场由教育部长指派督学召集组成的项目辅导小组以及私立高等教育咨询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包括合并、转制、停办、解散四条退场路径,并对学生、教职员工和校产之活化再利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台湾私立大学院校退场标准争议较大、退场制度安排动力不足、政府在私立大学院校退场中定位不明,未来台湾私立大学院校退场会朝着减少政府干预、退场与大学评鉴脱钩,协助教师安置、高级人力流向产业,探索退场诱因、引导私校主动退场的方向发展。
简介:凯尔森试图构建一种剔除了政治意识形态和自然因素的法律科学,可以用两组关键词来概括其纯粹法理论:科学、纯粹、客观、一元和现实;社会技术、强制秩序、制裁、不法行为、规范、义务和权利。凯尔森认为法律权利是法律规范对一个由规范所指定的人,即可能的原告的关系。在凯尔森的法律理论中,义务先于权利,从主要规范到法律权利的逻辑顺序是:从主要规范到次要规范,从次要规范到义务,从义务再到权利。凯尔森论述了法律权利的存在方式、主体、作用和类别。凯尔森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既有真知灼见,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对纯粹法理论及其权利概念进行反思,能够使我们对法律权利和法律科学的认识变得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