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代大学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表明,社会发展呼吁大学积极参与,大学发展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与援助。现代大学在发挥其社会责任的同时,应当秉持育人为本的本质使命,守护学术自由的价值取向,坚持适度服务的社会发展伦理,明确价值中立的政治立场。现代大学社会责任得以充分发挥的前提是要实现与社会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正确把握大学与政府、市场之间的张力关系;从现代大学的本质属性和组织属性明确现代大学承担社会责任的有限性;以高深知识的特性重构现代大学的分类标准,构建起学术型大学和应用型大学两大高等教育系统,明晰现代大学所履行的社会职能是多样的,实现社会责任的途径是多元的。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权利谱系中自由权与社会权之内涵与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作为完整个人不可或缺的权利内容,二者具有相互关联性,若无司法保护之途,均将沦为空谈而未能成为真正的权利,尤其是作为最低人权保障的社会权,更应强化人格尊严的司法保护。不少国家对社会权的司法保护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并付诸实践,为我国完善社会权的司法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蓝本,我国应以此为契机,通过扩大社会权保障的范围,推动人格尊严的最低保护力度,从而促进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提升与准确定位,体现出裁判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社会功能,督促人大科学立法与政府严格执法,为推动“法治中国”进程提供制度支撑与实践能量。
简介:从古至今,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经历了孕育、萌芽、形成、完善四个阶段。古代社会主要从制度和观念层面对教师的德与才提出要求,孕育了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产生。到了清末民国时期,由于清政府重视教师质量的提高,颁布了《教师资格检定制度》对教师进行资格检定,初步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教师资格制度的基本模型和体系,是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萌芽期。自新中国成立,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性条文对教师资格制度进行细致说明,使得教师资格制度趋于正规化。其中《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划,为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提供了宏观框架,自此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初步形成。《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颁布使得教师资格制度在我国全面实施。201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指出要使教师资格制度更加完备,不断完善和改革我国教师资格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化。